那裏的大法弟子之間不許說話,不許接近,不許對視,不許笑…就餐、洗漱、勞動等一切活動的位置都是叛徒們「精心」安排的,表面上是兩個「包夾」監視一個大法弟子,其實所有的猶大都起著同樣的作用,分隊中幾乎每個猶大它們都給安個「名頭」(例:本室二十幾個人,單生活委員竟五六個)除大法弟子之外,它們每個人都有一定的「權力」。
有的大法弟子因不屈服,不准隨便行走,活動範圍只限於兩個床的寬度,因不接受惡徒們的迫害,惡徒們便將其按在凳子上,按住手、腿、臂強行灌輸,每天從早上五點到凌晨一點多,持續數日,數月。有的因不改變「態度」常遭到多人圍攻,拳打腳踢,使身體多處致傷,衣服被扯破,身上被寫滿誹謗大法的惡毒語言。
那裏幾乎每天都上演著惡毒灌食的醜劇,惡徒們將絕食者放置在見不得人的房間,每天灌食三次以上(玉米糊加水加鹽)甚者灌食後鼻飼管整天不拔,持續幾十天,致使很多受害者大小便都弄在被褥和褲子裏,其痛苦慘不忍睹。為了掩蓋、加重迫害,惡徒們還常常放錄音機製造噪音。
惡徒有時在大法弟子絕食的情況下,變本加厲地體罰(罰蹲、罰站、罰跪或固定一個姿勢長時間不准動…)不遺餘力地打(揪、掐、拖、抻、拽、拉、摔…)而且不許呼救,不許叫喊,常用的手段是嘴上堵上毛巾或粘上膠帶,有時大法弟子甚至被折磨得精神恍惚,或昏死過去,惡徒們都不肯放手。
有時因抵制惡徒們的惡令,大法弟子被多人多次毒打,最終導致身體多處致傷,腿致殘,而且在事實面前惡徒們百般抵賴,萬般狡辯,推卸責任。大法弟子因堅強不屈,不准去廁所,造成拉、尿在褲子裏的事幾乎天天都有,還剝奪了這些人下樓吃飯、正常集體洗漱、洗澡等活動的權利,更野蠻的是沒有任何說理餘地。
惡徒們在它們認定的「精神病」患者身上非法用藥(針劑、片劑),也曾使用迷魂藥迫害大法弟子,有的被送進精神病院,有的在勞教所內長期遭受迫害。
惡警們利用背叛信仰的學醫者迫害大法弟子,所有的這類迫害幾乎都是獄醫動的口,叛徒動的手,一大隊有個叫魏明霞的猶大(葫蘆島)經常被惡警們喊去到各個分隊為迫害至骨折、脫臼的大法弟子「治療」。
如搞甚麼不法活動(加期、判刑、放電影、聽報告…)惡警們首先從上到下層層「布置」、「教化」,最低至「包夾」,對大法弟子進行嚴加看管,如有當場抵制、抗議者,它們便會蜂擁而上,進行暴力鎮壓。
在「特殊」情況下,「突發」事件中,警察常會「忍不住」急得「赤膊上陣」,指揮打罵、捆綁大法弟子,此時它們已來不及顧忌身上還穿著「警服」,也忘了自己偽善的「從不打人」之說。
在各種高壓下,致傷、致殘者多人,且是欲訴無門,惡警們同醫院、精神病院勾結,捏造偽證,掩蓋事實,欺騙家屬和學員,不但可從中漁利,又可保兇手「平安」。
惡徒們迫害大法弟子的場所多在學員宿舍、一樓禁閉室(貼著不透明塑料紙或拉著窗簾的房間)和家屬接見室、四樓小號,(有必要詳細說明:一樓是家屬接見室,二樓是浴池、會議室,三樓是家屬住宿室,四樓就是小號)還有倉庫、水房、浴池、食堂、家屬住宿的閒房間等,都是一些見不得人的地方。
那裏還常常高價賣各種蔬菜、水果、被褥、鞋、衣、書及各類日用品。經常以不定期的交「班費」的方式叫學員「集資」以此斂財。
另:惡警方X:所有到那裏背叛信仰的人都要經過它的一翻歪理邪說的灌輸,所謂的新生培訓一般要二三個星期,還經常有序地搞「骨幹」培訓。
惡警相X:利用所內廣播讀「報紙」、「書信」、誹謗大法的文章,放「歌曲」…攻擊大法,欺騙學員。(廣播時間每天上午九點或十點到中午)
總之,諸如此類迫害,在勞教所內數不勝數,望社會各界的正義之士能伸出援助之手與我們共同譴責,抵制這場恐怖的暴力鎮壓,儘早結束這場浩劫。
正告馬三家勞教所的惡警,立刻停止你們謗佛、謗法,迫害大法學員的惡行。
正告跑到馬三家勞教所裝神弄鬼三年之久的邪惡之徒趙詠華、苑淑珍,立刻停止你們對大法及大法弟子的犯罪。否則受到法律制裁和天理嚴懲的日子隨時會到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