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長春大法弟子戢景昌被迫害致死(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3月10日】吉林長春大法弟子戢景昌,男,52歲,生於1950年,家住長春市南關區。因其一家人都堅持修煉,當地惡警多次強行破門而入抄家,對他們一家三口非法抓捕、酷刑折磨。在戢景昌被迫害得臥床不起、不能自理的情況下,惡警仍強行呆在他家企圖抓捕其他大法弟子,造成戢景昌身體急劇惡化,於2002年8月26日死亡。

戢景昌得法前身患10多種嚴重疾病(不能直立走路,殘疾證二級),多次出現生命危險,有時打一個試敏針就休克過去了,有時吐血兩個人都接不過來,誰要是大聲說一句話或有稍微大一點的聲響,他立刻就會昏死過去。後來哪個醫院都不敢留他治病了,家裏所有的積蓄都為給他治病花光了,還欠了許多債。戢景昌無奈地對愛妻說:「你再找一個好人吧,我給你出手續。」戢景昌的大哥也對景昌的妻子說:「別對他抱多大希望了,他也就還有10多天的活頭。」

「法輪常轉度眾生」,正當戢景昌全家瀕臨絕境之時,1998年3月,戢景昌喜得大法,短短兩個月的時間,他起死回生,還能正常走路了。南關區民政局每月給他家的特困補助305元,他也告訴政府不要了。

1999年7.20以後,戢景昌及全家多次以親身經歷向各級政府信訪部門及有關單位說明法輪大法利國利民。然而他們一家三口多次遭到當權者的嚴酷迫害,被多次關押和抄家。剛剛變好的家被迫害得家破人亡,導致他臥床不起、不能自理。就在這種情況下,惡警還多次逼迫他及家人放棄修煉,抄他們的家。惡警為了抓景昌的妻子多次將他家的門砸壞,還用槍威脅他的兒子,最後家裏只剩下不能自理的他了。惡警還多次強行呆在他家企圖抓他妻子和其他大法弟子,造成戢景昌身體急劇惡化,於2002年8月26日(農曆七月十八日)死亡。

戢景昌生前經常對功友說的一句話是「能堅定者,業可消」(《轉法輪》210頁),並且不顧個人安危多次上訪、和平請願。2001年8月2日明慧網刊登的「這一切都將在宇宙歷史中記載」一文,就是他親自撰寫的他的一次護法經歷,當時明慧網編輯為了他的安全考慮,隱去了他的姓名。

一個多次瀕臨死亡的人因修大法而重獲新生,然而卻在殘酷的迫害下又被奪走了健康的生命。戢景昌的死又是江氏流氓政治集團實行國家恐怖主義和「群體滅絕罪」的又一罪證。

長春區號:0431
自強派出所: 011-86-431-2982204
長春南關分局 011-86-431-5205821
長春南關區公安政保:431-2955482
刑警隊:431-2956881
長春市國家安全部門(專管迫害法輪功):892-4896
長春市公安局地址:人民大街99號,總機896-3344
辦公室 秘書處: 892-6260
收發室: 892-3435
秘書科:892-2156
信訪科: 892-7153
督導處: 892-6798
紀檢組: 892-6438
政秘科: 892-7656
勞教審批科: 896-7734
獄政科: 293-8445
管教科: 292-3424
法制科: 798-8574
省政府辦公廳:891-2321
省公安廳: 272-2301
省檢察院: 766-8118
省法院: 768-1030
省監察廳:276-6216
省司法廳:279-9873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