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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的質問:貪污受賄不調查,專和煉法輪功的過不去,有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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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3月22日】2002年中共「十六大」的前夕,我市也和全國的形勢一樣邪惡,610歹徒在全市亂抓人,將大法弟子綁架到洗腦班,破壞大法、迫害大法弟子。我也是受害者之一。

一天,我單位保衛科長帶一群人來我家,通知我去洗腦班,說是一個月時間,每天要交100元錢生活費,還要交幫教人員的工資。

我說我不去,我按照大法中真、善、忍的標準修煉自己,同化宇宙特性做個好人、做個更好的人絕對沒有錯。通過修煉法輪功,我全身的病神奇般地好了,我修煉五年多,沒花國家一分錢醫療費,給國家節約了一大筆開支,這對國家對個人,都是百利而無一害的。

保衛科長說:你兩次進京上訪,回來後又一直撒傳單。我說:「發傳單是為了告訴世人不要被電視媒體的造謠、栽贓、陷害法輪功的謊言所矇蔽、所欺騙,讓他們明白真相,為他們的生命負責,使他們能得以救度。我們做的是為了別人好,做的是最正的事,有甚麼不對的呢?」

再說我上訪吧,我自從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得以淨化,是大法的親身受益者,去北京就是為講幾句真話:「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師父偉大」。這有甚麼錯呢?老百姓說話的權利也沒有嗎?國家憲法不是允許公民上訪的嗎?這時他們不願聽我講,我就立掌發正念,不一會他們就要走了。

後來科長說不讓我去洗腦班了,就要我寫保證以後不出去撒傳單。還說他也是不得已,是「610」要他這樣搞的。我堅決抵制這種迫害。

這時正好我弟弟來家,見到這種情況,對科長說:我是她弟弟,你們要我姐去洗腦班前,可以提幾個問題嗎?科長說,「可以,你說吧。」我弟弟說:

一、請問,一個執法部門能這樣隨便勒索老百姓的錢財嗎?

二、我姐修煉法輪功後,各方面變化很大。我姐夫在她煉功一年多時間後給她總結過三條:一是脾氣改了;二是病沒了;三是家裏的家務活她一個人包了。現在是整個變了個人!請問一個人變得更好了不好嗎?

三、你們2000年4月底辦過一次洗腦班,我姐60多歲的人,那時幾個人幾次把她按在地下用架飛機辦法強行侮辱她的人格,逼她幹愧對師門,背叛師門,放棄信仰的事。用這種卑鄙手段對付修煉的百姓對不對?

四、法輪功好不好我不講,我就知道全中國搞貪污、收受賄賂涉及幾百萬,幾千萬元大案的人大有人在,電視裏不是總在講嘛,這可是無法造謠的。但是你們放著這些人不去調查,專和煉法輪功的過不去,有意思嗎?科長被問的無話可說,就這樣走了。

接著我弟弟還去找了大隊黨委書記和隊長,談了他的看法。這件事就這樣,單位再也沒有強迫我去洗腦班,不法惡人的陰謀破產了。

我覺得,一個沒有修煉的常人都能夠站出來正面為我們大法說話,真的是很了不起。師父說:「表現上我們求得世人對大法的支持,這是在人這兒表現出來的世人那一面想法,而在另外一面它是反過來的。誰給予大法支持,從正面宣揚了大法,他就是給自己未來開創了生命存在和未來得法奠定基礎。」(《導航--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講法》)我真為我弟弟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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