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嬰兒獄中險餓死 生活來源被斷絕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3月22日】婆婆全家在1996年下半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全家受益都很大。身體上、精神上的變化在村裏是有目共睹的。可這麼好的功法在1999年4月份卻遭到干擾破壞。

我那時雖沒煉功,可看到鎮政府人員不斷到我家,勸說不讓煉,他們找不到甚麼理由,只有一句話「政府不讓煉」。那時鎮委三人及派出所三個警察負責監控我家。這樣這些人整天出出進進,不給我們安寧。

早上有煉功的來我家,他們那些人便在院內院外監視著。一直到7月19日晚,我在娘家剛睡下,便聽到砸門聲,哥便過來叫我,說是單位找我,我穿好衣服便去了單位(我那時已懷孕六個月)。兩個單位領導都在,說鎮委讓我回婆家一趟。我回家一看,大門被推翻在地,婆婆在屋裏嚇的直哭,公公、大哥、大嫂都被抓到了鎮上,只有婆婆、小姑和大哥的兩個小孩在家。大哥家和我家站滿了鎮政府和派出所的人,原來他們是爬牆進來的,又把大門推倒踩著門進來的。

婆婆只好鎖上防盜門,在屋裏嚇的直發抖。我剛想安慰一下婆婆,這時計生辦主任領一幫人踩著門進來了,高舉一手臂讓我們揭批法輪功。我一看就很像在電影電視上看到的文化大革命時的紅衛兵。

我的單位領導人一看這樣便領我回單位先避一避。後來鎮委又逼迫領導和幾個同事整天在我家門口陪同他們監視我與婆婆。這樣在7月25日在娘家哥哥的要求下,把我領回了娘家。單位每天派兩個同事陪著我(其實是監控)。7月26日我丈夫見自己家不能回(家門口一直停著車守著人),便來到我娘家想知道我的情況,不一會教委來了三人把他接走了。期間我還被勒索1500元,說是陪同人員的生活費。回學校後教委又索要300元,說是在我家監視人員的生活費,沒有開收據。大伯哥、大嫂、公公這次都是交了「罰款」才回家的。大哥5000元,大嫂60元,公公60元。這次鎮政府人員與派出所人員對我家的迫害過程中:白天在街上打牌、睡覺、晚上半夜敲、摔車門、按車喇叭,那是很驚嚇人的。7.20以後,我被迫下崗。

1999年12月27日,我們一家六口為了說一下得法後的真實體會,依憲法賦於我們的權利去北京上訪,向那兒的政府官員反映真實情況,但是我們得到的卻是甚麼呢?

一、 我丈夫遭受迫害的過程


丈夫在北京天安門被惡警用(如附圖所示)形狀的鐵器打兩頰,打的兩頰青紫,兩眼窩黑紫,瞇成一條縫,嘴不能張。後被送往駐京辦非法關押,辦事處人員用紙捲的很硬的筒又打他臉,並搜去200多元錢,把他與一女同修銬在一起,不准坐下,半蹲著。沒有飯,水,不准大小便。他還看到一老年同修被他們毒打。

他在看守所非法關押一月,在那吃不飽,還被逼給那些犯人洗衣服,內褲、襪子,還遭他們毒打,不讓煉功。他在那聽到坊子看守所人員逼迫一學員吃屎喝尿。丈夫農曆22日被無罪釋放後,又被單位非法關押到年底。單位主任吩咐看門人一天給他一個饅頭吃,大小便在屋裏,看門人說:「一天一個饅頭哪行啊,一天三個吧。」丈夫只來家過了一個年。正月初四又被關到單位。

2000年兩會期間又被非法關押在單位一間屋內,輪流看管。

2000年農曆2月我們全家被劫持到鎮司法所,丈夫、婆婆、大哥、大嫂都遭到了毒打,大嫂一個月沒恢復過來,上廁所需要攙著,大哥至今小腿部都有硬塊,丈夫手上被打的幾個月才恢復。

那時我的孩子才三個多月,我三天沒有飯吃,沒有奶,孩子餓的直哭。第四天鎮委人員一看孩子不行了,臉發青,頭髮落著,便說:「孩子不行了。」才把我送回娘家。

2000年3月丈夫與大嫂又被非法拘留15天,並罰幹體力活(扛包、翻曬糧、磨麵等)。4月初從拘留所無罪釋放後又被非法關在司法所,又被單位接回非法關押數日。

上班後在後勤乾雜活,澆花草、修房屋、鋪路等,一直沒有工資。

二、 我雖然沒有真正修煉,但我看過《轉法輪》,一家人的和睦和一家人的身體健康使我相信大法是被誣陷的、被冤枉的。所以在1999年12月27日,我抱著剛出生30天的兒子,毅然去北京信訪局說句真話。那時我不會煉功,但我有對大法的正信。可一到信訪局,離我想像的差的面目皆非。信訪局門外一大群人,起先我以為也是來上訪的,其實不是。那些面目長的很兇,原來是各地派來等截大法弟子的。我不時看到一邊有挨打的善良人。我被推到一輛車上,一上車便有兩個小伙子上前翻錢,把外口袋的200多元都翻去了。其中一人打了我兩耳光,把我送到信訪局旁邊賓館,由市信訪局的人員看管我。他表面對我很好,還讓我教他煉功,我說不會。他說他也在看大法書,並說:「你把值錢的東西藏一藏,他們太壞了,脫光衣服搜。」我一看沒地方藏,便委託他保管1900元和一套《轉法輪》和煉功帶。他欣然答應,並讓我留下地址,回家後他給我送去(結果回來後找不到他,他是通過這方式騙錢的。)晚上派出所副所長、鎮副書記等人來到賓館。第二天早晨拉著我和孩子到駐京辦找到我丈夫(當時丈夫被打的鎮上人都認不出他來)。把我們拉回來。丈夫被關到看守所,我被關到鎮派出所。婆婆在那已被關了兩天。原來她是與我丈夫一起走的,她在某地便被截住,我丈夫一人去了北京。她被截回來後便被銬在派出所臨街的鐵欄上,在過往行人面前羞辱她。

後我娘家在派出所的威逼下交了2000元錢,寫了「擔保書」才把我領回娘家。大哥又與婆婆被關在一起,惡警還要勒索錢財,大哥說快過年了,糧食也賣不出去了,沒錢。惡警無恥地說:200元也行。大哥說沒有。一個多月後,他們兩人才被放出家。

從1999年4月開始我家從沒過過一天安寧日子,我丈夫隔三差五地被關,孩子一直由我一人帶,生活全無來源,婆婆、嫂子只好到集上撿人家丟棄的菜葉或到地裏挖野菜吃。

後來由於惡人的不斷騷擾抓捕,我夫妻二人只得撇下一歲多的兒子在家,我們被逼迫流離至今。

我呼籲全世界所有有正義感的人,一起來抵制這殘暴的流氓集團。我們都應該幸福祥和地生活。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