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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議員覆信給學員希望中國政府糾正他們非正義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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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3月22日】

2003年3月9日

感謝您撥冗來函,和我交流您對查爾斯被關押一事的觀點和想法。

據美國駐華官員說,李先生在廣州機場剛下飛機就遭到逮捕,而且面臨15年的囚禁。這是非常不幸的狀況,我和您一樣極其擔心李先生和他的家人。

正如您所知,中國政府在1999年法輪功學員們舉行抗議後取締了法輪功。從那以後,法輪功學員們在中國受到嚴酷的對待,就連海外的學員都受到騷擾。這種做法從道義上講完全是錯誤的,而且明顯是對基本人權的侵犯。

由於我對事態極為震驚,我積極投票贊成國會188號決議,譴責中國政府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就在最近,我在議員伊蘇聲明應當立即釋放李先生的信上簽字。我誠摯地希望中國政府能重新考慮他們的立場,糾正他們非正義的做法。

同時,請相信我會抓住機會繼續向中國施加壓力,停止這場迫害。我還會繼續密切關注李先生在中國的事態發展狀況。

再一次感謝您來信,與我分享您對此事的想法。作為您的議員,您的想法和建議正是我所需要和珍視的。

致以親切的問候!

蘇姍-戴維絲
國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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