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生死不是人能決定的,我又一次被醫生救了過來,但災難更重了。舊病之上又添新病,成了一個從頭到腳沒有一處沒有病的人,後又得了子宮癌、乳腺癌。就在我生死無路的時候,我有幸修煉了法輪大法。我的病奇蹟般地全都好了,是偉大慈悲的師尊和偉大的法輪大法救了我,救了我這個破碎的家。我從此知道了人生的珍貴,處處按真、善、忍做一個好人。
可江氏一夥顛倒黑白,造謠生事,江犯自己對別人妒忌得要死,就利用手中的權力迫害法輪大法,誹謗我的師父,迫害大法弟子。
那是在1999年的冬天,我正在家睡覺,一夥派出所的惡警闖入我家,搶走了我很多的大法資料,把我抓去關了一天一夜,最後是家人寫了甚麼「保證」才把我放回。
2000年7月我進京上訪要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要向政府講清真相。沒想到江氏一夥卑鄙無恥,派便衣盯梢,只要發現法輪功學員就抓。就這樣我還沒能講真話就在公園被抓,結果被駐京辦送回了當地,在當地關了半個月。在這期間他們對我進行打罵和侮辱。半個月後他們通知家人要了生活費,但並不放人。鎮派出所又要辦洗腦班,我堅決不配合才被村支書領回了家。從那以後他們就經常到我家騷擾,到了他們認為的敏感日子就抓人。
那是10月1日國慶節剛過沒幾天的傍晚,他們又來到我家。我剛從嫂子家摘完花生回家一身泥還沒來得及洗,飯也不讓做就要帶我走。我問他們為甚麼。他們說有點事去說說就讓你回來,我說有話就在家說,他們說到局裏去說。我不跟他們走,他們就強行帶人,結果就這樣連騙帶嚇,把我帶到了鎮派出所。到那一看,他們已經把其他幾位功友都已經抓到了派出所,後又把我們轉交到市拘留所,人還沒到拘留證已經開好了,罪名是「擾亂社會秩序」,真是荒唐可笑。最後還是家人交了「生活費」才把人放了。
可是沒過幾天他們又帶很多人到我家。我正在家纏著毛線。他們強行把我抓走,路上我質問他們為甚麼執法犯法。其中一個幫兇說「對你們不講法律,『上邊』有話打死算自殺,我抓你4次後就可以把你送勞教。」我告訴他抓好人是犯罪,他卻說「『上邊』不讓做好人,抓的就是好人,罪名還是『擾亂社會秩序』。」 結果我又被非法關了半月,這次直接被派出所接走,又被關在鎮電影院他們私設的臨時監獄。那裏已經關了很多法輪功學員。接著他們跟我家人勒索3000元錢,家人說沒有那麼多,給2000元才把我給放了。
轉眼到了2001年6月1日兒童節,這天是孩子的節日,早上把女兒高高興興的送上學,告訴她早點回家,中午我下班回家給她好吃的。可沒想到這些江氏幫兇,在我下班的路上7、8個人像土匪一樣把我強行綁架。我質問他們這是執法人員的行為嗎?他們說上你家抓不好抓,只好在半路上。
他們把我押到了洗腦班,實際是精神監獄。在那裏他們強行叫看顛倒黑白的電視,讓聽顛倒黑白的文章,不許煉功,不許學法。在那裏我抱著一顆人心,做了一個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注],結果舊病復發,家裏去要人他們不放。家人問他們如果我死了怎麼辦?他們說不管,他們只管關不管放。就這樣我的病情越來越重,他們只好找來整骨醫院的主任,這是他們為了迫害絕食抗議的法輪功學員而特意安排的醫生,經檢查我這種病在當今的醫學中還沒有一種藥能治,輕者瘋,重者送命。他們不相信,到了第二天他們又找來了別的醫生,經檢查我已生命垂危,就這樣他們才不得不放人。慈悲偉大的師尊又一次從死神手裏把我救了回來,回家的路上我奇蹟般地康復了。
江氏幫兇並不死心,在2001年10月1日國慶節前一天他們又突然抄了我的家,搶走了我家所有的大法書籍和資料,就這樣我被迫流離失所,有家不能歸。丈夫一個人看著孩子。
這就是江氏一夥所講的法律「健全」時期:在家裏幹活是「擾亂社會秩序」,上班也是「擾亂社會秩序」,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中國人連最基本的生存權都沒有。
[注]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