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3年4月10日】我於1996年6月下旬有幸得法的大法弟子。
2001年11月24日晚9點多,我從樓下跟一個朋友見完面上來回到屋裏,一陣急促的敲門聲,說找我,我說找她幹甚麼,外面人說查戶口,我說人不在,這麼晚不能給開門。當時在我房間裏的同事們都急了,不知如何是好,有的給單位領導打電話,有的跟外面的警察講理,警察根本不聽我們說,簡直想把門砸爛。我將書收好後,開始想辦法逃,剛好看到一根繩子(是我幾天前買來準備掛窗簾用的),我跟我的同事說,你們倆給拽著我順下去,她們一看說:「不行,繩子太細,太危險了。」我拉開窗戶一看,剛好距窗戶一米處有一水管子,我就從六樓抱著水管子順下去了,到一樓的時候我的衣服已被刮破幾處,手上也開始淌血。下來後還沒站穩就被樓下守候的惡警給抓住了。
此時我的兩個副經理也來了,他們說有甚麼事慢慢商量,何必把人帶走。惡警根本就是不聽,連同他們一起抓進警車,被帶到派出所,單位領導也被關押了一個晚上。還給他們扣了一個罪名:妨礙他們正常執行任務。真是太可笑,就因為說了一句話,就被關押。這裏哪有人權可言。
到了派出所我不下車,幾個惡警一下子從車上將我拽下拎到屋裏摔在地上,緊接著把我銬在椅子上,還放到廁所對面。大約12點左右我覺得很冷,渾身發抖,他們把我帶到屋裏銬到暖氣片上。我的抖動不但沒停反而更厲害了,他們以為我心臟病犯了,就把我銬在一張床上了,但是旁邊總有人看守。
第二天來了一個政法委的提審我,我沒有配合,他很兇的打了我兩拳,之後把這個任務交給了一個小警察。此時我已三天三夜沒進食了,警察叫我站立著,給我灌水,由於我身體特虛弱,暈倒了,他還說我是裝出來的。隔一天,他們說要帶我走,我說:「去哪」,他們說:「送你回家」,我知道他們是在騙我。到了門口,一個專車叫我坐當中,四個人坐兩邊看守,像押一個重刑犯。這簡直是中國人的悲哀。
到了某勞教所,開始要登記,我沒有理他們,也不說姓名地址,這時過來兩個女警把我帶到另一房間,叫我把衣服脫掉開始搜身。後來一個像是幹部模樣的人說:「送隔壁轉化。」一到了那個房間,心情是很壓抑的,我再一次暈倒。他們將我放床上,從那時起我就再也沒起來,開始不吃不喝,不說話,甚至一動不動。勞教所人員慌了手腳,後來他們又把我退回給派出所,我又被派出所拉到了看守所,大概呆了一天一夜,親人也來了,幾天沒見,看我被折磨的要死了,都哭了。當晚政法委的人把我和親人丟下,他自己回家了。第二天,親人跟他們說我也不管了,出了事我承擔不起責任。這個政法委的人一看事情不好了,馬上找來大夫,之後又把我拉去醫院。事後我才知道我的血壓馬上要沒了,生命隨時有危險。後來這個人回去後,又是請示彙報,才將我無條件釋放。
就這樣我經過五天五夜的絕食抗議逃出了魔窟,這就是江XX講的中國人權最好的時期在我以及所有法輪功學員身上的體現。我從沒想到我們只因為做好人竟會受到如此的待遇。
幾年的修煉,使我親身體會到身心的健康、道德的昇華後帶來工作的出色,2001上半年我被公司評為最年輕的部門經理。人人都說我很能幹,可是我知道這一切都是大法給予的。由於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給公司施加壓力,幾次去公司搜查,還揚言甚麼要把公司給封了,最後公司迫於壓力(他們深知這些惡人甚麼事情都幹得出來),把三名員工(大法弟子)給除了名。就這樣我離開了曾經熱愛的工作,被迫我流落他鄉。之後這些惡警又去我的家鄉找我,還去親屬家查,也給親人造成了很大壓力,到現在為止我已經兩個春節沒回家了。惡警還把我價值7萬元人民幣的房子給查封了,並且把房門還給換了,還時不時的問家鄉的人我有沒有回去。這哪裏有人權可言,這不正是江自己的密令:「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
我的遭遇在中國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只是滄海一粟。就我自己知道的,至今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正在受著非人的待遇,酷刑折磨。每一天他們的生命都受到威脅,每一分鐘都在煎熬中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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