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願放棄修煉的學員,政治打手們進行殘酷地迫害與折磨。幾年來我縣被非法抓、拘留、長期被非法及非法判刑的有50多人。它們對這些法輪功學員身體上進行酷刑折磨,經濟上進行罰款,並強迫學員寫保證書。把師父的像片放在汽車門口,不踩不罵不准上車,真是邪惡至極呀!幾位有良心的公安領導說: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打壓的辦法確實都違背國法!
我們信仰法輪功,去北京上訪,沒有違犯國家的任何法律,而且都在努力做好人、做更好的人,對國家、對社會百利而無一害。因此,我們控告中國前任國家主席江XX,以權代法,踐踏國法與人權,他犯有「滅絕種類罪」。我們請求「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及世界各人權組織能夠幫助伸張正義,將江氏犯罪集團繩之以法。
控告人:河南鄲城縣部份大法弟子聯名
200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