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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姐妹被逼流落在外 父親在驚嚇中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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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18日】我剛開始聽說法輪功時,當時我甚麼也不信。後來發現妹妹和妹夫修煉法輪功後的變化特別大。我妹夫沒修煉前經常酗酒、賭錢,夫妻倆常打架,現在他們變得這麼好,讓我很吃驚,到底是甚麼力量使他們倆如此巨大的變化呢?前後判若兩人。1999年1月1日我開始看《轉法輪》,我一口氣看完,覺得非常好,書中寫的都是教人怎麼樣做好人的。再重看發現真是一本寶書,越看越愛看,明白了人生的真實意義。身體也開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從此我思想輕鬆、精神愉快。知道怎麼去關心別人,善待他人,儘量用真、善、忍標準要求自己,事事向內找,努力做一個無私無我、先他後我道德高尚的更好人。

1999年7月20日,政府突然開始鎮壓法輪功,我感到非常震驚,不理解,怎麼能把教人煉功祛病健身做好人的好功法定為「非法」哪?上訪是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利,我決定進京去講清真相,於是我與另兩位同修一起去了北京。因不知道信訪局在哪,就去了北京天安門廣場。在那裏我們看到了很多大法弟子,了解到警察抓了很多法輪功學員;第二天我們又去了前門,碰到了我們家鄉的兩位同修,了解到家鄉警察還在抓人。第三天我們再去前門,我與另一女同修同行,看到一些人坐在那,想去了解一下情況,剛要說話,就過來幾個便衣不問青紅皂白連推帶打就把我們推上了警車,拉到了豐台體育館。一下車看見整個廣場都是被抓的大法弟子,他們把各省市來的人分開,讓各地來人押回,有的惡警一來就兇狠地打他們的地區的大法弟子;我和另一同修也被押回,之後我們就被街道主任送回家去了。

  1999年10月,政府對法輪功打壓升級,我再次進京上訪。我在去信訪局的路上又被抓住,一個警察一上來就打我兩個耳光,嘴裏還說著髒話。許多人被警察不分青紅皂白毒打一頓,有被強迫做『飛機式』,有的被逼雙手高舉貼在冰冷的牆或玻璃上,面壁罰站、不讓吃飯。第二天我們被直接押回本地公安局審訊,然後送到拘留所,在拘留所期間,警察不斷地提審,有的警察還打人,就是逼我們寫保證書放棄修煉,不然就判刑。家裏的親人聽說要判刑,就急了連哭帶喊地勸說我們寫,為了交保釋金讓我們出去,家裏人東挪西借地去湊錢,最多交一萬元,普遍交5000,沒錢的也得交1000----2000元;有的就是交了錢也不讓出來。當時被非法判刑四年的有二人,三年半的也有二人,被送勞教的先後有40多人,現在還有20多個沒放出來,另外有一位懷孕的學員也被勞教,不知現在情況如何。

2000年7月12日,因為我們當地有99名大法弟子在上訪信上簽字,結果多數被拘留,我也再次被拘留,不寫保證不放人。我不寫保證,被警察扣押下來強迫辦洗腦班。我們就跟他們講真相,其實他們多數人都明白法輪功是怎麼回事,但是由於上面的壓力他們不得不這樣做。到第三天他們看我們還是堅持不妥協,最後只好交給街道處理,這樣街道主任就把我們送回家去了。回家後也不得安寧,街道、派出所、公安分局、鎮領導經常去我家騷擾,連家裏的親人都受牽連。

2000年12月末,新上任的政保科科長等5人到我家抄家,翻出《轉法輪》和手抄經文,還有一盒磁帶,為此我又一次被拘留。警察讓我在拘留證上簽名,我一看是以擾亂社會的名義,就說:「我在家擾亂甚麼了?」我拒簽。在這期間家裏人到處打聽,了解到,因我幾次進京上訪,惡警要送我去勞教。家人很著急,也逼我寫保證,由於各方面的壓力,我一時承受不住,沒有做到真,違心地寫了保證[注]。回到家裏特別難受,想到從7.20以後到現在有上億的人被無辜地迫害,而江澤民搞一言堂,電視、電台、報紙、新聞媒體不斷地造謠、污陷、黑白顛倒,使國內外大部份世人受到矇蔽。作為大法弟子不能看到無辜的人受矇騙,我一定要說真話去講真相。

2001年9月22日晚上8點多,我和一名同修在發真相材料時,被警察抓住,被帶到派出所。這裏的警察非常兇狠,連夜押我們回去抄家,翻箱倒櫃,但甚麼也沒翻著,結果連找到的一根細細的紅布條也作為罪證,帶回去反複審問。他們對我拳打腳踢、搧耳光、用礦泉水瓶打我的臉、用警棍打、用電棍電。有一個惡警擊打我的殘腿,嘴裏還說著髒話,打得我滿臉青腫,都變形了,痛苦難忍。直到凌晨四點左右,他們打累了,也沒問出來啥,後來他們各自睡覺去了,只留一名警察看守我,把我用手銬緊緊地扣在暖氣管上。我想不能讓他們再繼續迫害我,我一定要出去。我想著「讓看守睡著別醒」,後來那看守真的睡過去了,我輕輕一擼手銬,手就脫出來了。跟著我輕手輕腳打開房門,走出來一看,大鐵門鎖著呢,轉身看見食堂的門正開著,我就進去了。打開窗戶一看,還有一道防盜鐵欄,我繼續使用大法賦予我的超常能力鑽了出去。可是外面還有很高的圍牆,猛然看到圍牆底下剛好有一堆土,就登上去,順著牆頭走到隔院一個鐵門處下去了,就這樣我終於逃離了魔窟。

另外那位同修則被連夜送進拘留所,聽說她被打得更慘,渾身上下沒有一塊好地方,後來還被投進邪惡的馬三家勞教所非法判了一年勞教。而我從此被迫流離在外。可是警察還不放過我,到處抓我,通緝我,連家裏的親人和親戚都受牽連。我妹妹一家三口(他們一家也是修煉人),因此也被迫流離失所,使得70多歲體弱多病的老父親沒人照顧。警察還經常半夜到我家騷擾,每次去都把我爸嚇得不行,我父親本來就有病在身,又十分擔心我們會出事,由於他們經常連恐帶嚇,致使他的病情急速加重,於1月16日在冤苦中去世。可憐的父親連女兒最後一面也沒能見著就這樣死去了。當天晚上我和妹妹冒險去看了父親最後一眼,家裏人怕我倆被抓,不敢讓我倆多待,就這樣我和妹妹只得含淚離開了死去的父親。

是誰剝奪了我與家人團聚的權利?是誰剝奪了憲法賦予我上訪的權利?是誰剝奪了我人身自由的權利?使我有家不能歸、父親病危時不能盡孝、孩子得不到母愛、夫妻得不到團聚?是江澤民政治集團為了自己的私利,用手中的權力幹出這種株連九族、破壞人民家庭幸福、違背人倫的行徑,必將受到國際法庭的判決和歷史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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