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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勞教所遭酷刑:臀部下肢被打呈黑紫色 長期倒控體罰致嘔吐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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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18日】我是96年秋有緣得法的,得法後按照大法法理「真善忍」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學法煉功,提高心性,做一個真正的好人。通過幾年的實修,身心得到了健康,思想境界得到了昇華。

99年7月20日,大法學員無辜被抓捕。為了向政府說句真話,以自己的切身受益來證實法輪大法是正法,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我去市政府和平請願,結果被強迫拘禁在市郊區的一所中學裏,直到晚上十點又被押送到某學校,非法提審。不讓上廁所,失去人身自由。下半夜兩點,我又被警察押回當地派出所,再一次進行了提審,直到凌晨三點多鐘才放回。第二天在去往某地的路上被警察劫持,又被押送到派出所進行提審,不讓吃飯,下午逼看誹謗大法師父和大法的電視,傍晚被放回家。此後片警曾多次打電話或到家中進行騷擾,並用欺騙的手段將身份證搶走,至今未給。

99年10月25日,江氏集團對法輪大法的迫害升級,全國各地很多法輪功學員被無理判刑、勞教、拘留,沒有了信仰自由和基本權利。為了講清真相、證實大法,讓政府及國家領導人了解大法。我決定去北京上訪。2000年1月25日,在去北京的火車上被警察劫持,由當地派出所押回並罰款200元左右。26日由區分局以「違反治安管理」罪拘留15天,關在看守所。關押期間每天早起不吃飯就開始幹活,沒有休息時間,直到把活幹完。白天定點上廁所,晚上整夜不讓上廁所,沒有自由,並遭受號頭的辱罵。

2000年以來,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的案例在全國各地不斷發生。為了讓世人知道真相、揭露邪惡,我複印真相材料。9月15日,我被分局惡警再一次扣押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個月。在此期間逼迫高強度勞動,一段時期每天的勞動時間長達21至22小時,除外就是坐板鋪,失去人身自由,不讓家人接見,並經常遭到號頭的打罵。

2000年12月15日,我被轉押勞教所,被判勞教兩年。為了抵制迫害,到勞教所的第二天我開始絕食抗議。絕食期間獄醫粗暴灌食,有意殘酷迫害大法學員,我的咽喉被插破出血。平時因為煉功經常被罰站面壁,拳打腳踢。2001年2月,我由原二中隊調入一中隊。下隊時,獄警隊長讓我保證不再煉功,我不配合邪惡的要求,獄警隊長暴跳如雷,並叫女隊長把警棍拿來,用膠粒皮棒毒打我,連打三氣後問我還煉不煉,我始終回答煉,直到他打累了才讓我坐下。此時我便向他講清真相,第二天,我的臀部和下肢全部呈黑紫色,像個大鐵板扣在上面,不敢坐馬札凳,一個多月淤血才化解。

2001年3月19日,是勞教所惡警對大法學員實行全面高壓迫害的日子,他們企圖強制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從晚上7點開始到第二天早上讓學員聽誹謗大法的歌,不讓上廁所,還逼學員兩腿大劈跨站直,兩手抱頭,並保持180度大彎腰姿勢。長時間的體罰、倒控,使血液下流,出現眼腫、嘔吐、頭暈、兩腿麻木,失去知覺,隨時倒地。此時隊長就用電棍電,他們電我的手、脖子,還將電棍伸進衣服裏電我的後背,頭稍抬高一點,就用電棍打腰部、腿部。以後的日子裏,惡警除了強制勞動就逼迫法輪功學員聽誹謗我師父與大法的廣播,逼看電視及書籍。

在勞教期間,我的丈夫和孩子及親屬都遭受了精神上的壓力及經濟上的損失。我只是遭受迫害的千百萬大法學員中的一員。江××迫害大法學員鐵證如山,應受到國際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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