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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化肥廠第四生活區居委會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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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自99年7.20以來,我們不斷地從明慧網上看到關於石家莊化肥廠第四生活區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事實。據不完全統計,小小的一個生活區3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1人被非法勞教2次、1人被報批勞教因身體不適未遂,5人曾被迫流離失所,被非法關押達30人次。經過我們搜集整理,現匯總如下:

1、99年10月,黨蘭鳳(女,50多歲,該廠退休職工)因依法進京上訪被非法刑事拘留,關押於新樂縣看守所。

2、99年11月,王曉英(女,50多歲,該廠退休職工)、曹曾芬(女,50多歲,該廠職工,現已被非法開除)、耿淑芹(女,40多歲,該廠職工,現已被非法開除)、孟照文(男,40多歲,該廠職工)、胡銘智(男,40多歲,該廠職工家屬)、郝秀芹(女,50多歲,該廠職工家屬)、孫青俊(女,20多歲,該廠職工,現已被非法開除)、王華(女,20多歲,該廠職工家屬)、胡亞嬋(女,20多歲,該廠職工家屬)因依法進京上訪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關押於東風路派出所。

3、99年11月,黨蘭鳳被非法勞教三年。

4、2000年春節前夕,孟照文和胡銘智被非法關押於靈壽縣看守所,一個月後胡銘智被釋放,孟照文關押一年後被非法判刑五年,現監外執行。

5、2000年春節,郝秀芹因公開煉功被非法拘留近一個月。

6、2000年5月,曹曾芬和郝秀芹被分別非法關押於新樂縣看守所和靈壽縣看守所,一年後兩人均被判刑五年,關押於河北滿城監獄。

7、2000年5月,王曉英、李秀溫(女,50多歲,該廠職工家屬)、胡亞嬋、王華、孫青俊被非法關押於勝利北街辦事處一天。

8、2000年7月,胡銘智、王曉英、孫青俊、王華、胡亞嬋、任豔芳(女,30多歲,該廠職工家屬)、任豔芝(女,30歲左右,該廠職工家屬)被非法關押於義堂旅館洗腦班達十多天,被勒索二百多元生活費後釋放。

9、2000年10月,耿淑芹被迫流離失所,並被公安非法通緝。馬淑芹(女,60歲左右,該生活區居委會主任,現已被非法開除)關押於石家莊看守所達一個月,李桂芝(女,50多歲,該廠職工家屬)被非法拘留數天。

10、2000年11月,黨蘭鳳被釋放後因不願再受迫害,被迫流離失所。

11、2000年春節前夕,任豔芳、任豔芝、胡銘智、孫青俊、王華、王曉英被非法關押於東風路派出所、勝利北街辦事處等地,關押時間最長的達兩個月之久,以勒索1000元或2000元保證金後釋放。

12、2001年8月,耿淑芹、黨蘭鳳被抓,關押於勝利北街派出所,三個月後兩人被非法勞教,其中黨蘭鳳是第二次被判勞教,關押於第五大隊;耿淑芹因迫害嚴重身體不適,勞教未遂。

13、2001年8月,王華和王柱保(男,50多歲,該廠職工家屬)被迫流離失所達三個月。

14、2001年12月,孫青俊被迫流離失所至今。

15、2002年6月,周俊欣(男,40多歲,該廠在職職工)被非法關押於看守所,被勒索錢財後釋放。

16、2002年6月,王華和王柱保再次被迫流離失所至今。王柱保被勒索5000元錢。

17、2003年4月4日左右,胡銘智被邪惡之徒圍困於家中,後被迫流離失所。

以上是化肥廠第四生活區居委會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記錄。該居委會積極向其邪惡上級「彙報」法輪功學員的情況;跟蹤、監視法輪功學員的日常活動;積極整理法輪功學員的「黑材料」;暗中向邪惡610組織舉報法輪功學員,致使無辜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非法判刑、勞教。作為居委會的負責人充當江氏流氓集團幫兇罪責難逃。

在此正告石家莊市化肥廠第四生活區居委會負責人:你們的犯罪事實已記錄在案,現「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已經成立,江××已被告上法庭,中共高官已經開始為自己尋找後路,誰也不願意為政治流氓甘願作替罪羊而一條道跑到黑。「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現公道,匡扶人間正義。你們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所犯下一切罪行,終會有一個公正的決斷。

你們要記住:「歷史上一切迫害正信的從來都沒有成功過。」(《強制改變不了人心》)希望你們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及早醒悟,懸崖勒馬或許為時未晚。

石家莊化肥廠第四生活區居委會負責人:張芳、劉建林
聯繫電話:0311-6830845
郵政編碼:05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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