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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一日】自從去年底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即SARS,中國大陸稱非典型性肺炎)在中國擴散以來,中共一直掩蓋疫情,信誓旦旦地說疫情在中國已被有效控制,直至謊言被揭穿。在強大的國際壓力下,衛生部長和北京市長似乎成了替罪羊。
張文康和孟學農被革除黨職
據法新社北京二十日電,中共今天向國際壓力低頭,承認北京的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 (SARS)病例比原先宣布的多出幾百個,同時取消長達一週的五一假期,以防SARS疫情蔓延,另外將衛生部長張文康和北京市長孟學農革除黨職。
目前中共承認的是,單北京一地,就有三百四十六個SARS病例,其中包括五個外國人,另有四百零二個「疑似」病例,而且至今有十八個人病故。在此之前,當局原本聲稱北京只有四十四個病例,其中四人死亡。 至十八日為止,已知全中國因SARS死亡人數增至七十九人,確認病例則增至一千八百零七個。但是北京今天又增加七個病例,總數累計為三百四十六個,使全國病例總數增至一千八百一十四個。
然而,中共承認的是否就是真相了呢?
民間報導與官方口徑形成鮮明對照
4月18日大陸民間報導中有一封題為「轉自一位朋友的信件」,稱「北京被列為一級疫區」,「本週與下週乃至五一國際勞動節期間是北京第一次高發期。現在透露的消息,請大家自己知道就可以,不要外傳,有部份消息來自國家安全系統、衛生系統和中央機關,禁止外露,請各位朋友注意保護自己就可以了。」
這則民間報導說,「目前北京被隔離的人數已經超過1000多人,形勢相當嚴重,有的醫院已經全面封鎖進行內部觀察,仍有很多外省病原在進入北京,目前各市級醫院已經接近滿員。區級醫院已經開設了隔離營,病人種類現在出現在各行各業,潛伏期在2-16天不等,症狀為咳嗽、發燒、胸痛、呼吸困難……」
「下週開始北京進入上升高發階段,另外有來自內蒙的部份病原正在試圖進入北京準備救治,他們聽說北京救援免費因此進京,引發國家安全部門高度重視和不安。下週至5.1期間估計仍會有數千人被隔離。目前各區醫療已經設立敢死隊,和就地隔離措施。」
「此病的爆發比例是1:10 傳播速度之快令國家衛生部門和國家有關部門震驚。目前各省都在繼續蔓延。由於病原已經流入社會各行各業北京上升速度非常快。而且此病潛伏期不固定。因此盡力減少與其它人的接觸。下週開始是傳染病學的上升階段,預計要在2、3個月北京會出現高峰。此外由於大陸人口流動大,各省都處於上升階段,北京可能會出現幾次高峰。」
蘋果日報2003年04月21日發表社論說,想用紙來包住火固然不會成功;想用「走鬼」的方式來隱瞞非典型肺炎病例的數目同樣是不會成功的!
近來諸多海外媒體均猛烈抨擊中共隱瞞疫情,指責中國官員的謊言「要全世界賠上沉重的經濟及生命代價」。
張文康替江澤民造謠被處罰,孟學農透露真相遭整治
據海外觀察家說,江澤民一手提拔的衛生部長張文康在薩斯疫問題上反覆造謠,引起世界輿論的公憤。18日胡錦濤在京嚴厲發言,要懲處瞞報緩報疫情的官員,國內外普遍猜測是衝著衛生部張文康去的。但江澤民藉機倒打一耙,竟然將全力支持胡錦濤公開疫情的北京市長孟學農一併拖下台。
孟學農今年1月才上台。4月12日,當胡錦濤親往廣東協調防疫工作,孟學農在會見北京國際公路接力賽部份參賽國代表時大膽放出口風說,北京於今年3月1日就接收了第一例非典型肺炎病例。此言一出,首次從官方角度公開打破張文康關於北京第一例是3月18日之說,證實了江澤民等官僚故意隱瞞北京重大疫情的內幕。
觀察家認為,過去幾週來,北京多家醫院的護士醫生奮不顧身地向世界各地媒體乃至世衛視察人員曝光疫情事實,使世衛迅速掌握真相並公開指責中共掩蓋北京疫情。北京醫生的勇敢行動與其它省市形成鮮明對比,對江澤民幕後操縱的張文康衛生部造成極大壓力。
迫害法輪功,江澤民謊言欺世已近四年
近四年來,江XX在中國製造並推行國家恐怖主義,下令對法輪功學員「殺無赦」,以致眾多法輪功學員被打死打傷、妻離子散、居無定所、流離失所,億萬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親朋好友和同事受到不同程度的株連與洗腦。中共還在試圖欺瞞世界說並無此事。這場迫害的反人類性質,以及這場迫害給全世界帶來的巨大道德和經濟損失,也將被逐步揭開蓋子。我們相信紙永遠也包不住火,真相大白於天下的日子已經不遠了。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4/22/34791.html>回顧:江澤民被控案法律訴狀(一)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
被告:江澤民及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 (即610辦公室)
案件編號:02 C 7530
要求陪審團
集體訴訟
原告,代表他們本人以及一個受到類似情況傷害的特定集體的其他成員,申訴控告如下:
1. 這是一宗民事案,要求根據「外國侵權索賠法案」(美國法典第28卷第1350節) 和「酷刑受害者保護法案」(美國國會法卷第106卷第73法案(1992))中特別授權,對違犯國際及美國法律的侵權行為予以補償性和懲罰性的賠償。詳述如下。此案原告其中有兩位單獨列名,他們或者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或是現居住在包括美國在內的世界其它國家的來自中國的難民。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和公民,及其他直接受影響的家庭成員,或該國的訪客,以及所有其他情況類似的受害者,都遭受了酷刑,群體滅絕,以及其它嚴重的人權侵犯。所有原告均為法輪功修煉者。他們或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居民或是當時身處中國因而受制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委主席 - 被告江澤民和被告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610辦公室)的司法管轄。所有原告均遭受了被告官方和半官方指使和授意下最嚴酷的迫害和基本人權侵犯以及威脅。原告還包括美國公民或在美的外籍居民,因信仰法輪功修煉並打算大規模和平抗議中國對法輪功的迫害,他們在2002年6月被告江訪問冰島期間,遭到蓄意歧視。所有這些歧視和基本人權的侵犯均由於被告官方和半官方的支使和授意所致。
2. 此訴訟控告被告江澤民和他幫助建立的用以組織和執行對法輪功全面迫害,酷刑折磨和群體滅絕的辦公室。自1993年3月以來被告江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委主席。1997年9月江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1999年6月以來,該被告利用這些權力策劃,命令,落實並指導在中國鏟除法輪功的運動。被告江的行為導致了數以千計法輪功修煉者的被謀殺,失蹤,廣泛遭受酷刑和群體滅絕,以及殘酷的,喪失人性的,毀滅性的虐待,數以千計的未經法庭審理的肆意逮捕和關押。
3. 1999年6月10日,被告江正式成立並授權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秘密非法活動。該辦公室是中國一直以來唯一的政黨即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的一個下屬部門。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又稱為610辦公室,以其正式成立之日(1999年6月10日)命名。被告江和被告610辦公室在中國鎮壓法輪功精神修煉中起到了關鍵性的組織作用。他們使用連續不斷及鋪天蓋地的政策,對法輪功進行廣泛而殘酷的,官方命令式的非法迫害。他們命令並授權逮捕,關押,酷刑折磨,並肆意殺害拒絕放棄信仰與修煉的法輪功修煉者,以及公開和平抗議此迫害的人,無論其精神信仰如何。雖然610辦公室並不是一個政府機構,但實際上在被告江的非法指使下從事半官方的職能,並在被告江和其它中國政府高級官員的支持下,為了執行並實施他們的迫害目的,組織和指導對法輪功的迫害運動。
4. 貴法院對原告提出的控告具有司法管轄權,其依據源於美國法典第28卷第1350節,並結合外國侵權索賠法案和酷刑受害者保護法案之條款。該條款為外國人違反國家法律或美國的條約而觸犯民事侵權的任何民事行為,以及在海外針對美國公民或任何他國公民犯下的酷刑犯罪行為提供了聯邦司法管轄權和一項訴訟理由。
5. 關於司法管轄權的另一條獨立的依據源於美國法典第28卷第1343(4)節和美國法典第28卷第1331節,前者對根據保護民權的國會法案所尋求的賠償或同等情況或其它補償等情況提供了聯邦法院的司法管轄權,後者成為依據是因為本案根據美國的憲法,法律和條款立案,並提出了與美國憲法條文,法律及美國簽署的國際條約,包括美國法典第42卷第1985節相關的重大聯邦法律議題。
6. 本案中,被告的行為構成了對一些最基本的和普遍公認的人權的違反,這些人權被吸收進許多廣泛認可的國際條約,並成為完全被接受的國際慣例法和強制性法規。這些人權包括有權不被隨意逮捕、監禁和剝奪生命,有權不遭受酷刑和群體滅絕性屠殺,享受自由和人身安全的權利,與他人結社的權利以及自由從事宗教和精神信仰的權利。原告對這些國際公認的,納入條約和國際慣例法並為各國法律普遍接受的人權的行使,由於被告與其同謀在其濫用職權以及其官方、半官方範圍內採用的方針和手段而遭到嚴重而惡意的踐踏,他們的行為明顯地超出了法律與立法授予的權力範圍。被告具體違犯的條約有反酷刑公約,民事與政治權利公約,禁止大規模屠殺公約以及聯合國憲章。許多這些同樣的標準都包含於國際慣例法和強制性法規,如國際人權宣言中。這些標準的每一條,以及被告與其同謀如何違犯這些標準造成對原告的傷害都在本訴狀第29段起的正文中有描述和解釋。這些對國際法的違犯,以及由此造成的對外國原告的傷害,使本司法行動歸屬於含外國民事侵權申訴法案和酷刑受害者保護法案條款的美國法典第28卷第1350節,以及美國法典第28卷第1343(4)節,第28卷第1331節和第42卷第1985節規定的司法管轄權標準範圍。
7. 被告是江澤民於1999年6月7日建立的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一個分支機構,並根據江澤民的命令由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正式成立於1999年6月10日。作為中國執政黨的分支機構,而本身又不是政府的官方機關,它濫用職權並執行具政府性質的法律監督職能。在被告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的命令和控制下,調配並指使政府官員和其它公共機關, 如媒體宣傳和法律監督部門,實施對法輪功成員及其家屬的謀殺,酷刑,恐怖主義,強姦,毆打及財物毀損運動。由此,它的行為構成了對許多國際法與條約的踐踏與違犯。這些對國際法的違犯,以及因此而帶來的對原告的傷害,使本狀對被告的司法行為歸屬於外國侵權索賠法案和酷刑受害者保護法案的條款範圍。
8. 被告江以及由被告江代表的被告將於2002年10月來美國,利用美國和伊利諾伊州對其人身和財產的安全保護,從事宴會,會議和其它活動。作為其政黨的一個成員,代表他自己的被告江澤民和610辦公室的其它高級官員,既非美國公民亦非美國永久居民,僅在本國作短暫訪問的事實,並不令貴法院喪失司法管轄權。恰恰外國侵權索賠法案和酷刑受害者保護法案特別條款授權在聯邦法庭審理此類民事訴訟,認可此類案件中的許多被告或可能的被告,作為在外國由於民事侵權行為而違犯國際法的外國人,將前來美國並僅是臨時性受我們聯邦法院的司法管轄。 此外,從伊利諾伊州芝加哥市為其舉行的宴會和其他活動可反映出,被告江訪問的目的還包括被告江及其610辦公室要進一步實現推行鎮壓法輪功的運動的目的。這些活動包括有關在中國禁止法輪功的討論。
9. 根據美國法典第28卷第1391條(b),(d)款要求,審判地宜定於伊利諾伊州北區聯邦地區法院,因為作為美國境內的一個地點,被告和/或他們的成員不僅在這次訪問期間將親臨此地,同時要出席會議提出他們自己包括關於在中國禁止法輪功的議題,其中被告江,作為他個人和610辦公室的代表,在此可收到根據民事訴訟程序聯邦規則第4(c)(1),(e),(h)條細則的要求送達被告的訴狀,從而啟動本訴訟的程序。
10. 根據禁止群體滅絕性屠殺公約的原則,任何人或政府官員包括國家首腦犯了群體滅絕性屠殺罪均不受豁免法保護。其它國際標準也認為,如果國家首腦和其他政府官員嚴重違犯國際慣例法標準,他們是有罪責的,其所犯罪行為超越了國家首腦司法與法律的權限。這些法律允許並承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首腦的被告江的司法管轄權是國家首腦豁免條例和第28卷第1602節等的外國主權豁免法保護的例外。同樣,酷刑受害者保護法也適用於犯下酷刑的任何人與所有官員,無論其地位多高,無論他們是現任還是已卸任的官員。本案既不是反對中國政府,也不是反對中國政府官員的正當合法行為,因而在此訴訟的司法管轄權問題上,以主權豁免及國家首腦豁免進行辯護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待續)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去年5月,大紐約地區的學員聯名向法院起訴了紐約的華人報紙《僑報》和《星島日報》,控告這兩家報紙誣蔑誹謗法輪功,為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充當海外的打手。雖然此案現在還在審理當中,但我們的正義行動已有力地打擊了邪惡的囂張氣燄,使它們再也不敢輕易利用報紙來謾罵和誣蔑法輪功,使得千千萬萬的海外華人免於繼續被江氏流氓集團的謊言所毒害。在這場訴訟過程中,圍繞著如何制止媒體造謠,真正達到維護大法,救度眾生這個主題,我們大紐約地區的學員和江氏流氓集團,和宇宙舊勢力之間展開了一場正與邪的較量。通過一年來的鍛煉,學員們對如何利用人間這一層的方法維護大法,講清真相有了較深的體會,思想境界也得到了昇華。
以下是我們起訴《僑報》《星島日報》過程中的一些體會。
一、人間法律為我用,圓容大法路自通
99年7.20之後,《僑報》與中共官方喉舌密切配合,在紐約同步地展開了一波又一波的造謠攻勢,肆無忌憚地污衊醜化法輪功。據不完全統計,在99年7.20到2002年7月間,《僑報》刊登了320多篇惡毒攻擊誹謗法輪功的文章,嚴重地破壞了大法的形像,在紐約華人社區產生了極嚴重的後果。我們學員先後給他們打電話、發傳真、要求對話,希望該報負責人能停止刊登這種歪曲事實的造謠文章,都被拒絕。大家開始考慮訴諸法律,通過法律手段制裁它。
但是,當時學員中對可否採取「打官司」的形式有許多不同看法。看法之一認為「打官司」是常人的一種極端做法,那些記者編輯也是該被救度的對像,一告就等於把對方推到敵對的位置上去了,不利於達到「救度眾生」的目的。另一種看法認為美國憲法保護「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向來對媒體極為寬容,我們告不倒它,輸了會給大法帶來負面影響。
因為大家認識不統一,當時又找不到律師願意代理我們的案子,這件事一直沒有進展。2001年9月,紐約出了911恐怖事件,《星島日報》刊登文章和圖片污衊我們是恐怖組織,《僑報》乘機又給我們抹黑;11月,江氏集團又製造了一個所謂的「付xx殺人案」,污衊法輪功學員殺人。《僑報》天天連篇累牘的對我們攻擊,紐約的一些原本就不理解法輪功的華人更由此而對大法產生了仇視的思想。抑制邪惡,揭露江氏集團的陰謀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針對要不要告《僑報》和《星島日報》的問題,我們紐約地區、新澤西州的學員展開了熱烈討論。通過交流,我們認為法律是人間藉以規範人的行為、維持社會基本秩序的行政手段,特別是在法律制度比較完善的西方社會裏,法律是具有相當的權威性和強制性的,而它又是非暴力的。這種解決糾紛的辦法和形式已被美國社會普遍承認和接受。這種形式會有利於我們揭露邪惡講清真相,達到抑制邪惡的目的。我們可以通過這一渠道向美國司法界講真相,揭露江氏集團對我們的迫害。我們如果能通過訴訟將不法之徒繩之於法,那麼就能在人的這層空間中有效地抑制甚至清除邪惡。這實際上也是我們在常人社會圓容大法的體現,為將來的人類開創一條可借鑑的道路。「因為在正法中,每個階段都是給將來不同的歷史時期在不同狀態下留下來的檢驗、考驗,這是一部留給宇宙歷史的偉大的法。」「這部宇宙大法都要給不同的歷史時期的不同層次的眾生留下不同時期不同層次出現問題時的對照,給生命留下不同歷史時期出現的各種各樣情況的對待。」(《在2001年加拿大法會上講法》)
雖然起訴報紙會涉及到有關記者、負責人,那也是為了挽救他們。我們的出發點不是以懲罰為目的,而是要他們停止對大法犯罪,使他們不致於最後走到下無生之門的那一步。所以根本上還是在救度他們。
同時,大家就這件事情各自向內找,不少學員找到了自己有怕心、私心。雖然表面上是說因為不懂法律,怕做錯了對大法不利。實質上還摻雜著怕自己的名利,甚至牽扯到方方面面的社會關係受到傷害的心。我們一起溫習師父的經文:《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師父說:「大法弟子不能做到維護大法的作用是無法圓滿的,因為你們與過去和將來的修煉都不同,大法弟子的偉大就在於此。」那些日子,大家不約而同地都有一種感覺,心中升起一種「大法徒 上九霄 主掌天地正人道」的豪情。我們相約:不管這件事有多難,我們做定了!我們遇到不順利的時候,就找自己,互相鼓勵。
在法理上確定了這件事的可行性之後,很快就有一家律師事務所接了我們的案子。我們70多名學員(包括「法輪功之友」協會)於2002年5月17日正式向紐約州高級法院控告《僑報》和《星島日報》誹謗法輪功,要求法院發出預先禁止令,禁止兩報繼續刊登任何不利於法輪功的文章和報導。消息傳出後,在華人社區造成轟動效應,各華人媒體以頭版報導。朋友們拍手叫好,稱讚法輪功學員有膽量;許多華人說看來法輪功真是有冤情,否則不會告到法院;而邪惡之徒氣急敗壞,又無可奈何。一些西文媒體也對此事十分關注,開始進行跟蹤採訪報導,起到很好的大面積揭露邪惡講清真相的效果。
二、以法為師,正念正行,否定舊勢力的安排
我們期望利用法律手段來窒息邪惡,邪惡也會利用法律做他們要做的事,同時邪惡的舊勢力也會無孔不入地尋找我們的漏洞來加以破壞搗亂。在整個訴訟過程中,每走一步都會遇上重重的困難:律師問題,證據問題,資金問題,錯綜複雜的案情變化,等等等等,每一關每一難都面臨著官司是否能打下去的挑戰。面對接二連三錯綜複雜的困難,我們的體會是;不要被這些具體的問題牽著鼻子走,而是要認真學法,從法理上找出我們思想中工作上存在的問題,去掉執著、樹立正念。每當我們真能用正念來對待一切時,我們發現困難會不攻自破,問題也能迎刃而解。
我們分析了被告打的兩張牌:第一張牌是憲法規定的新聞自由牌。
首先,橫在我們面前的第一障礙是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有關規定之間的衝突-信仰自由對新聞自由的矛盾。我們都知道美國在全世界是保護人權、保護信仰自由的先導。歷史上發生過解放黑奴運動,出了馬丁-路德-金這樣的民主英雄。民眾有很強的民主和尊重宗教信仰自由的意識。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明確規定任何人不得侵犯他人信仰自由,並且還制訂了有關誹謗罪的規定。美國又是一個以宗教信仰為立國之本的國度,今天在美國社會明目張膽地攻擊他人信仰的現象十分罕見。
但是在另一方面,不僅在憲法中寫上保護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規定,還讓它發展到極端。使媒體可以任意地發表意見。有一個很有名的案例:美國國防部控告《紐約時報》洩露國家機密,最後法院卻以保護新聞自由的理由判它敗訴。這個案例成為媒體享有新聞自由經典案例,律師們輕易不肯碰這類的官司。
對於誹謗罪,規定得更具體了。原告必須證明被告的言論是蓄意的,與事實不符的,而且已經造成傷害和損失,法院才受理訴訟。不僅如此,還規定超過一定人數的團體如遭到非議,其成員控告受到誹謗不能成立。
所以,開始的時候,我們所諮詢過的法律顧問都搖頭,認為我們的案子沒法做。我們學員中懂法律的也因此而顧慮重重,踟躕不前。這一切就是要讓我們知難而退,使邪惡勢力在海外的計劃得以順利進行。舊勢力就是這樣劃了一個框框:你有信仰自由,我有新聞/言論自由,都受美國憲法保護,想利用法律手段對付我們?沒門兒!事實上,從開始到現在,從州級法院到聯邦法院,它們一直都是用這個來迷惑我們,讓我們覺得這場官司沒有希望,放棄它。我們對邪惡勢力的這種安排有一個認識過程。
因此去年6月份法院首次開庭審理此案時,由於法官對法輪功本身和法輪功被迫害一事缺乏了解,把此案當作是一般的社會團體與媒體之間的糾紛問題,所以法官認為如果按照法輪功學員的要求,禁止《僑報》和《星島日報》兩家報紙發表誣蔑誹謗法輪功的文章,就會與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中對新聞自由保護的條例發生衝突。於是法官就要我方律師告訴他如何判此案才不會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他甚至還說:他們誹謗你們的文章登得越多,對你們傷害越大,將來賠償金越多。不就擺平了嗎?法官給我們一個月的時間準備證據,屆時他再考慮我們禁止令的申請。
被告的第二張牌是拉大牌做虎皮,請權威做辯護律師唬人。被告請的律師竟然是當年為美國國防部控告《紐約時報》一案中的被告《紐約時報》辯護的所謂最精通美國憲法的專家。
第一次庭審時,我們的律師沒有思想準備,沒想到對方會花這麼大的價錢請到所謂全美一流的專家為辯護律師,在這些挑戰面前,我方律師有些畏難了。他們說案子贏的可能性小,耗資大。言語中透出想讓我們打退堂鼓的意思。面對這預想不到的困難學員們心裏非常著急,時間緊,難度大,絕大多數學員對美國法律又是一竅不通,如何協助律師說服法官判此案不會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在這些棘手的問題面前我們決定不急於找答案,而是先認真學法。
師父在《北美巡迴講法》中說:「在1999年的7.20以後啊,這種鋪天蓋地的對大法的迫害,對大法學員的迫害,對世人的迫害是史無前例的……但是這場迫害不只是侷限在中國大陸,實質上這場迫害是全世界性的,謠言毒害了全世界的人。同時鋪天蓋地的造謠輿論對大法弟子形成了巨大的壓力。更為嚴重的是這些造謠、中傷把全世界的人都毒害了。」師父的話使我們識破了假象看到了問題的實質,事實上兩家中文報紙發表文章誣蔑法輪功,與普通的誹謗案大有區別,這是邪惡勢力利用海外媒體來毒害海外華人,煽動海外華人對法輪功的仇恨,既阻礙了海外華人得法,又可以達到它們迫害海外法輪功學員的目的。所以我們告這兩家中文報紙也根本不是我們與某個媒體之間的普通民事糾紛問題,而是制止一個外國政權利用它們操控的媒體來粗暴干涉人民信仰自由和迫害美國華人的陰謀。一個國家政府在海外利用它們操控的媒體對一群修煉的人造謠污衊,這在美國歷史上也是沒有過的,也找不到相同的案例。而他們正是利用了美國憲法的不完善,利用美國人民的寬容,在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的掩護下破壞美國社會所一貫堅持的價值觀念。如果我們要求法庭為我們在新聞自由和信仰自由之間找平衡,我們就落入了舊勢力的圈套。
那麼我們應當如何做呢?師父講了,我們現在做任何事都要立足於向世人講清真相。我們打這場官司的重點就應該放在講真相,揭露邪惡的迫害這一點上。
當我們有了這一正念,我們明白了那些難題不過是舊勢力用來迷惑我們,想嚇得我們撤訴。我們決定不去管它,而是起草了一份揭露江XX集團利用駐外機構操控媒體粗暴干涉和迫害海外法輪功學員的報告。在這份報告裏,我們用大量的事實,特別是《僑報》三年多來有系統的,有目的地配合江氏集團在海外迫害法輪功學員所充當的喉舌作用,從它們的三百多篇攻擊大法文章中挑出48篇文章,這一事實充份說明《僑報》不在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中有關新聞(言論)自由的保護範圍內。接下去的問題是我們如何通過律師將我們的想法傳達給法庭。在和原先的律師討論分析案情過程中,我們覺得原先的律師已很難按照我們的要求將官司打下去,同時大家也認識到:第一個律師也完成了他的歷史使命。在許多學員的共同努力下,我們很快找到了新的律師,也就是我們的現任律師以茲瑞爾先生。以茲瑞爾先生不僅對法輪功很同情而且比較樂意聽取我們的意見,在我們的默契配合下,他很快起草了一份訴訟修正書,在這份修正書中他重點指出了這兩家報紙是充當了中共在海外的喉舌,而中共駐海外機構是迫害海外法輪功學員的幕後操縱者。並且新的起訴書提出控告被告陰謀串通剝奪法輪功學員的基本人權。我們列出了48篇誹謗文章,這本身就讓被告無法抵賴這是一場蓄謀已久的,惡意的迫害。這份新的起訴書簡直就是一篇討江檄文。當被告律師收到我們律師的修正起訴書後慌了手腳,要求把案子轉到聯邦法庭。而這正好給我們提供了一個更大的舞台。我們的案子引起一些美國主要媒體的注意,如「National Law Journal」,美國之音、紐約時報等等。
常言道,邪不壓正。我們自己在這個問題上有了正念,及時地換了律師,很快就從被動轉為主動。我們的新任律師聽說被告的辯護律師是誰竟然高興地說就最喜歡和「權威」對陣。我們也一直在發正念支持訴訟案,效果顯著。在幾次辯護文件的往來中,他們的文件出人意料的平庸。
今年2月被告又在聯邦法庭提出取消我們的案子的動議。《僑報》律師企圖說服法官《僑報》不是美國政府機構,因此剝奪他人人權罪不能成立。我方律師指出被告是中國政府在美國的喉舌,有中國大使館的網上文章為證,有被告他們自己登的文章為證。並且其行為已經嚴重傷害了紐約地區的法輪功學員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但法官開始傾向於覺得被告說的符合美國慣例法。當天我們有近100名學員到庭。大家齊發正念,清除另外空間的邪惡因素。庭辯中,被告律師說話聲低得讓人無法聽見,辯詞毫無說服力。最後法官答應庭辯後繼續研究我們的答辯,然後再做出決定。
有學員對庭辯的結果不滿意,對法官沒有像我們預期的那樣馬上判我們贏,有些埋怨之詞。
我們召開了一個會議,討論究竟該怎麼看這次庭辯。有學員指出,我們的案子是史無前例的,美國現今的案例法和憲法對我們不利是舊勢力故意安排來阻撓我們正法。所以每次都是想讓我們覺得告不成就不告了,或撤訴。他們提出的種種案例也好、法律條文也好,都不過是障眼法,最根本的只是一個目的──不讓我們起訴。回顧一年前到今天我們走過的路,還有在社會上產生的影響,實際效果,其實我們已經是贏家。不光被告不敢再罵我們,連其它的報紙也不再隨意刊登詆毀法輪大法的文章了。在法庭上,近百人坐在那卻那麼安靜祥和,能量那麼強,營造了一個祥和正念的場。曾經有好幾個常人對我們說──只要你們敢打這個官司你們就是贏家。從另一方面講,我們今天所做的任何一件正法的事,都與我們的個人修煉息息相關。我們平時對此案的一思一念都會影響它的結果的順利與否。這就需要我們不斷地歸正我們自己的心態,不斷地加強我們的正念。
事實證明,這場訴訟是對江××在海外操控中文媒體迫害法輪功的大曝光,而江××最害怕曝光。目前法官沒做決定,就是在給我們時間。如果我們對自己沒有足夠的信心,互相埋怨,我們就中了舊勢力的計。大家不要被庭辯沒結果所迷惑,應該保持發正念,繼續清除另外空間的邪惡因素。於是我們大家繼續發正念。幾天之後,律師告訴我們,被告辯護律師竟然走了一著「臭棋」──給法官寫信,我們正好可以覆信把最新出來的一個對我們有利的判例提交給法官。他本來猶豫不決要不要給法官寫信又擔心法官會起反感,沒想到被告辯護律師幫了我們的忙。
於是,我們又一次從迷茫中走了出來。面對錯綜複雜的環境,我們不再彷徨,不再迷惑。我們深深體驗到了大法的力量和師父慈悲的關懷。同時,我們也深深體會到在正法的路上只要我們保持正念走正自己的路,那麼任何困難也難不倒我們,正如師父在《北美巡迴講法》所講的:「你們自己做正的時候師父甚麼都能為你們做。」師父在<也三言兩語>的經文中明示:「對宇宙真理堅不可摧的正念是構成善良的大法弟子堅如磐石的金剛之體,令一切邪惡膽寒,放射出的真理之光令一切生命不正的思想因素解體。有多強的正念,有多大的威力。」
三、大法弟子是正法中的主角
剛剛開始的時候,由於我們沒有經驗,又過於強調法律的特殊性,所以表現得比較被動,問題出現後就產生急躁情緒。
在師父的講法中我們找到了方向。師父告訴我們:「你們是修煉者,一切的變化都在你們的修煉與正法中產生;你們自己所證悟的一切,你們要得到的一切,都在你們自己走的這條路中產生。決不要考慮舊勢力會給我們甚麼恩惠,常人社會會幫助我們甚麼。是你們在救度常人社會,是你們在救度眾生!」(《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講法》)
那麼,在這場訴訟中我們大法弟子該怎麼唱主角呢?特別是法律程序上又有一些限制,不讓當事人自己做,必須通過辯護律師做。我們悟到,要打好這場官司,首先我們紐約地區的學員整體上要有正念,對這件事要有正確認識。我們做的第一件事是發動全體學員關心案子的情況,不管名字在不在原告名單上,都把他們當作原告對待,向大家隨時通報案子的進展情況。發動大家寫出關於個人修煉的前後對比情況報告,包括為何煉法輪功,煉功後的變化,以及為甚麼要參加訴訟,等等。這樣一來,在我們地區就形成了一個很強的正的能量場。第二,始終在思想上把握住講清真相的主線,並且告訴辯護律師我們這場官司主要目的就是揭露江氏集團對我們的迫害。剛開始的時候,律師擔心在文件中講太多法輪功受迫害的情況會令法官覺得是在煽情而起反感,不想詳細寫。但是,當我們認定這是我們要做的事的時候,當我們的正念很強的時候,我們發現律師的思路最後卻按照我們的要求拓展,我們前面提到的修正的起訴書就是這樣產生的──一篇揭露江xx迫害法輪功的檄文。另外一點,除了安排固定的學員經常與律師保持聯繫,及時溝通外,工作小組的其他學員也經常參與和律師討論案情,以及各次的聚會,始終讓一個有力的紐帶在我們與律師之間保持較強的正的能量場。後來我們發現當我們正念很足時,我們的律師常常會自覺地領會我們的想法,甚至都不用很多的溝通。例如我們反對被告要求取消我案動議的辯護書實質是進一步揭露江XX集團將對法輪功的迫害延伸到國外的陰謀。
另一個重要方面就是突破常人法律規定的條條框框,不讓這些條條框框限制我們講真相。常人打官司通常考慮的是如何在符合法律規定條文的前提下做好案子。我們的律師是個比較富有創造精神的,但他也畢竟是不修煉的人。所以突破常人法律規定的條條框框,從人的觀念中走出來得靠我們大法弟子。
按照誹謗罪的規定有一個時效限制:超過一年的文章不能訴。所以我們的第一任辯護律師只在起訴書中引用了九篇文章。第一次庭審後,我們決定衝出這個框框,查找被告99年720以來所有的文章,結果找出300多篇,篇篇都是對法輪功的謾罵和誹謗,邪惡至極,令人觸目驚心。我們堅持突破時效把一些關鍵階段的文章作為起訴的證據,列入了48篇。事實證明,我們的做法是明智的,用數量和時間的連續性,及其與中國官方報紙的呼應關係有力的抨擊了邪惡。我們的體會是既要在具體的法律上,技術問題上尊重律師的意見配合他,又要把握方向做我們講清真相的事。
四、以法為大,積極配合,發揮大法弟子整體力量的威力
訴訟項目與我們正法中的其他項目相比,有其特殊性。時效性強,有時在很短的時間內需要動用大量的人力和資金。靠一兩個人的力量是無法完成的。因此學員之間的配合尤其重要。雖然《僑報》和《星島日報》訴訟案的原告都是紐約的法輪功學員,作為原告的學員人數只有幾十人,實際上每個學員都把自己當作原告,積極主動地參與討論案情,參加各次活動。為了讓廣大學員能了解案子的進程,每當案子有進展時我們都爭取告訴每個學員,所以當案子需要支持時學員就能積極地投入。每次法庭開庭審理此案的之前,大家都會一起討論,開庭時都會前去支持,齊發正念,對窒息邪惡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許多外州的學員也積極地支持我們。去年6月法院首次開庭審理此案後,紐約的學員遇到了不少困難和問題,新澤西州的學員知道這個情況後,不少學員積極地加入進來,和紐約學員共同組成了一個法律訴訟工作小組。在收集、整理和翻譯被告罪證時,波士頓的學員夜以繼日地幫助在圖書館查找資料,做成索引,又與紐約、新州的學員一起用了短短兩個星期的時間完成了收集、整理、翻譯上百篇文章的工作,為本案提供了有力的證據。
去年年底,在律師的倡議下,我們在他的事務所及畫廊裏舉辦了幾次介紹法輪功的講座。新州的兩位做醫師的學員從醫學的角度為聽眾講解了大法的法理和特點。一位德州的學員知道這事後,特地從德州飛到紐約來用她最新研究的成果來證實大法。他們講演的內容側重於健康和醫學,弘法和講清真相的效果非常好。
打官司要花錢。學員們志願捐出幾萬元來支付律師費用。有的學員自己省吃儉用,但聽說打官司要錢,毫不猶豫地拿出辛辛苦苦積攢的錢,一拿就是幾千或一萬元;有一位在別人家做保姆的學員聽說打官司缺錢也拿出三百元交給訴訟小組的學員。學員為維護大法的金子般的心常常讓我們感動得落淚。
師父在《在2002年波士頓法會上的講法》中說「大法弟子做甚麼事情啊,都要以法為大,擺放任何事情的時候你都要首先考慮法。大家記得,我經常跟你們講一句話,大法弟子做任何事情都是首先考慮別人。……如果你們都能做到,那麼證實法中就不會出現爭執不下的事;你們要真有這樣的堅實基礎,出現任何事情的時候都能冷靜下來想想別人看看自己,我想很多事情都會做好的。」我們這個訴訟小組是由十多個來自紐約和新州的學員組成,可以說是各有所長,人人都有主意,個個都有點子。但在做訴訟工作中大家牢記師父的教導,以法為大,做到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積極配合,有問題時大家充份發表自己的意見,但一件事一旦決定後,就全力配合去做。每次開會也都是準時開始按時結束,從未發生為堅持己見而爭執不休的現象,即使對一些重大事情也是如此。如在做更換律師的決定時,雖有不同意見,但是一旦決定了就全力支持去做好。學員之間也體現了充份的信任,例如當我們聘請了新律師後,他希望我們派代表聯繫,不希望人人都去找他,於是我們選了兩個學員負責與他聯繫。做訴訟工作常常參與的人不是很多,被選去做工作的學員都能認真負責地去做,有時做得有不足的地方,其它學員也不是去指責而是自己向內找。例如在最近一次開庭後,一些學員認為如果律師能把法輪功介紹得更清楚點也許效果會更好,言語之中流露出對負責與律師做出庭準備工作的學員的一些不滿。但通過學法後學員發現實質是因為自己有麻痺思想,認為有幾個學員和律師準備出庭的材料就足夠了,自己卻沒有去積極參與一起準備,問題實際出在自己身上,於是大家決定以後設法做得更好來彌補這一點。整個訴訟過程中,我們每個人都主動地發揮自己的優勢,互相補充不足。小組根據案子發展的需要不定期的集體學法、討論、交流心得體會,相互借鑑,整體提高。事實證明,一年多來我們大家普遍得到提高,更成熟了。
五、向社會各階層洪法讓更多的人知道迫害真相全面地證實大法
師父在兩年多的講法中,一再告訴我們講清真相的重要性。而我們訴訟的整個過程實質就是向社會各階層,特別是司法部門的人講真相,使這部份人與大法結緣,並擺放他們各自的位置。
紐約法輪功學員起訴華文報紙誹謗罪的消息一傳開,吸引了許多不同階層的人。首先是法律界的。被告花大價錢請權威律師,卻替我們作了免費廣告。我們是無辜的受害者,我們就是要把受傷害的情況張揚出去,越多人知道越好。我們在法院門前開新聞發布會,來來往往的律師紛紛過來攀談,說他們都很關心我們的案子。有的律師打電話要我們的起訴書看。另一部份人就是報界的。有地方報的記者,也有全國性的大報記者,有的是我們想不到去找的,人家自己找上門來了解情況。在收集證據的過程中,我們還接觸到一些社會上的朋友,有機會與這批人結緣,使他們了解真相。
在訴訟的過程中我們的律師是我們要講清真相的第一個對象,在這方面我們小組做了大量的工作。我們很清楚,雖然法律是常人的手段,但用法律來維護大法窒息邪惡卻是一件超常的事,如果沒有大法的力量我們將很難勝訴。而在給律師講真相時我們除了告訴他我們受迫害的情況外,更主要的是向他詳細地介紹了法輪大法,使他能慢慢認識到作為我們的律師他不僅是在維護我們一群人的權益,更主要的是在維護一件世界上最珍貴的東西,這樣才能使法的力量貫穿到整個案子中。
除此之外,我們還經常採用常人較能接受的方式,如大家一起吃飯,在較輕鬆愉快的氣氛中交流,縮短彼此之間的距離。我們還主動關心律師的思想感情方面的問題和遇到的困難。因為其實他也是在和我們一起做著正法的事,所以他也受到很多干擾。比如每到案子的關鍵時刻,他就生病,就像消病業的表現。我們一方面發正念幫他清理,並與他交流,告訴他這是干擾;另一方面也請做中醫的學員替他問診。因為我們以真誠相待,他們知道煉法輪功的的確都是好人,對中國江氏政府的鎮壓產生了義憤,認識到我們的案子是一場正與邪的鬥爭,而不再是簡單的民事訴訟,從心裏願意幫助我們。我們的前任律師從報上看到我們的消息還寫信來為我們鼓勁。律師多次對我們說能參與為法輪功辦案感覺非常榮幸。去年十二月,他主動提出在他的畫廊裏為法輪功辦為期一個月的圖片展,同時舉辦專題講座,開新聞發布會。他太太是做公關的,也參與進來為我們組織和主持新聞發布會。《紐約時報》對我們的案子作了有利於我們的報導,美國之音、各個華人報社記者都出席了我們的新聞發布會。所有這些活動都是他贊助的。我們既為律師的支持高興,更體會到師父所講的「法輪大法好漸入世人道」的美好境界。我們「在常人社會善良與慈悲和大法弟子正的表現,得到了世人的證實,得到了神的證實所以才有今天的環境。」(《在華盛頓DC國際法會上的講法》)
我們的案子才剛開始,我們前面要走的路還有許多未知數。但是,有師父在,有法在,我們無所畏懼。我們將一如既往,保持正念正行,最後的勝利將一定是我們的。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5/3/35209.html>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那一天,和我們在一起的一位同修中午出去後就和我們失去了聯繫。為防不測,我們把一些事做了必要的處理。晚上,我們從側面得到了證實,同修已出事。稍許憂慮之後我們平靜下來,我沒有離開這座城市的意思,因為第二天是我在這座城市一家公司第一天正式上班,我知道那裏有有緣人等我去救渡,我發正念加持同修的同時清除另外空間一切敢於迫害我們的邪惡,不准它們得逞。
第二天、我按約定去上班,我以勤奮敬業在上班的第一天就給老闆和同事留下了一個好的印象。
下班回來我提著自行車剛走到我們住的二樓拐彎處,就聽樓上很喧鬧,一看我們的房門大開著。聽見一個人在裏面詢問我妻子甚麼……。我一下反應過來:惡人找來了。我冷靜了一下,迅速折轉身,提車下樓,出了院門,這下注意到院子裏停了一輛黑色轎車,應是惡徒開來的。我想,先在院門正對的地方看一看,等他們出來。
院門正對有一排商店,我把車停在最右邊的一堵牆那兒。這時其中一店鋪的老頭突然衝我喝斥幾句,叫我走開。我看我的車並沒擋著誰,心裏有點難受,但想,叫走就走吧,於是把車推著往出院門的左邊走了幾十米,回過頭,就看那黑色轎車出院門往右邊開走了……。我這才意識到是師父安排他叫我走開的呀。
我重新進去,但防盜門裏面的木門也鎖上了,我打不開,這時對面鄰居的女主人出來,對我說:剛才公安局來人把你們誰誰誰都帶走了,你屋裏該沒甚麼吧?這家男主人是派出所的,而女主人呢,好奇心強,喜歡打聽隱私。我平靜的對他們說:「謝謝你告訴我,我們沒有做任何不好的事,屋裏也沒有甚麼東西。」我下了樓。
怎麼辦呢,我邊走邊想,心裏也為同修難過,一下冒出一個念頭:離開這裏,北上。一摸身上還有點錢,夠車費,可身上甚麼都沒帶呀,但又一想,怕甚麼呢,還有甚麼捨不得的呢。不管怎樣,先去吃一點東西再說,我到一家麵館要了一碗麵。我吃著,心裏忽然想起我打工那兒,就這麼走了嗎?不行,我得堂堂正正的去辭行,這不是一個講真相的好機會嗎?我騎車到了公司找到了老闆夫婦倆,我對他們說:「我很想在這兒繼續做下去,但很遺憾我可能不得不離開這兒了。」老闆夫婦很吃驚,急問:為甚麼?於是我就把我們的情況原原本本的告訴了他們,並把大法遭受的迫害的真相也講了出來。老闆夫婦非常受觸動,對大法和我們深表同情,只是對我們的安全擔心,我說我準備北上。老闆主動問我錢夠不夠。我心裏一陣感動,是啊,他們對危難中的大法弟子表現出來的善念善行會給他們帶來多麼美好的未來……。我成全他的好意,另外多一點盤纏路上也寬裕一些,就借了100元〔後來不久我通知家人就去及時的還了這筆錢〕。
在到車站的汽車上我動了一念:希望在火車上我周圍都是善良的人。
到車站的時候,牌子上寫著:所有到第二天北上的車次座票均已售完。這段時間正值開學,很擠。我想:站著也沒關係,難道我還怕站一宵嗎?就這時,有一個小伙子過來喊:誰買票?我一看正是我想坐的這趟車的座票啊,7:45開,現在7點十幾分了。兩張,我買了其中一張:x號車10號座。
到了車上,一中年婦女帶一小孩,坐在10號座上〔10號靠窗〕,我把票給他們看,中年婦女對我說:「小伙子,讓我小孩坐靠窗吧。」我笑道:「好啊。」坐下來她對我說:10-12號座票是他們昨天就買好了的。本來小孩的父親也是要一起走的,但臨時有事走不了,今天上午10點多鐘他們把票賣給了票販。我心裏很感慨:早上10點到下午7點過,這麼長時間,我這時趕來就賣在我手上,票這麼不好買,真是巧啊,是師父安排你來得救來了的啊。
對面座位的兩個女孩,皮箱看樣子有些沉,她們準備把箱塞到座椅下。我對她們說:我幫你們放行李架上吧。我在行李架上給她們騰了一個空,把這個皮箱放上去碼好。她們連聲對我說謝謝,我看得出來那是發自內心的。對座靠窗是一個長頭髮的小伙子,我開始對他沒甚麼好感。
列車啟動,向北駛去。我和「鄰居們」交談,知道中年婦女的丈夫是在這座城市服役,她們母子倆是來探親的,這下回去了。對面兩個女孩是師院的大學生,開學了去報到的。那個小伙子原來是美院的畢業生,現在搞裝潢設計,同時兼職營銷策劃。我給他講了我原來看過的一個笑話:說有一個人要到美院去,但找不著路,有一個人告訴他說,你到了哪兒哪兒如果看到長頭髮的男生多起來了,就說明美院快到了。笑話講完,他們都笑了起來。我又和他們聊了聊學生時的趣事甚麼的,氣氛很愉快也很和諧……我知道這是我給他們講真相前所需要的,但是以甚麼方式把話題插入呢?
我們隔座全是警察。我一上車時就注意到了,心裏開始不免有些障礙。理智也告訴我在這個環境中講真相還不能太張揚,不過我有一個很堅定的意識:就是不管怎樣一定會有一個好的切入點的,師父會幫我的。也不著急,先看一看吧。列車行駛途中,外邊也不知是誰,擲了一個硬物,「啪」的一聲,將隔座警察坐的那扇車窗擊中,破了一個洞四週也裂開了。我忽然悟到:破除邪惡的障礙呀!我發正念清除控制那些警察的邪惡因素;清除一切敢於障礙我講真相的另外空間的邪惡;同時清除周圍這些人頭腦中裝著對大法不好的觀念……。
那個美院的畢業生很熱情,給我們這些「鄰居」一會兒吃這樣一會兒吃那樣。又把公司營銷宣傳的一些小禮品給我們展示,後來又摸出一把印有商標的禮品圓珠筆硬要一人給一支。我接了一支,我想起今天上班前一位同修給我買的一本工作筆記還在衣兜裏呢,我拿出來試筆……腦子裏一下明白我該怎麼做了。我用筆在本子上寫了三個字「法輪功」。我拿給他們一一看遍,我說:「你們知道嗎?」
他們一下全緊張起來,給我印象最深的是正對我的那個女孩,完全就是驚慌失措,下意識的四下張望,臉脹得通紅,坐立不安。我心裏一陣難過:那些邪惡把這些善良的人矇蔽、毒害至深!……。我迅速調整好自己的心態,同時發正念清除迫害他們的邪惡,我語氣適中的、鎮定的給他們先講了天安門自焚的真相。對面那個女孩終於還是坐不住了,把杯子拿上打水去,我知道她是為甚麼。我繼續給另外的人講著:我身心的巨變〔剛開始美院畢業生猜過我年齡,在得知我真實年齡時對我很年輕的樣子感到吃驚。我當時告訴他說,等會兒我會告訴你為甚麼的〕,這下我告訴他我是煉法輪功才有這樣的年輕面貌。還有我們在社會各方面都在做好人的事實等。我想我堅定而又祥和的心態,有理有據不可爭辯的事實,震撼了他們明白的一面。他們從最初的慌亂中平靜下來,靜靜的聽我講……那個打水的女孩回來了。我注意調整我講話的內容,儘量使她感覺壓力不那麼大,中途我又插一些她們感興趣的內容,氣氛逐漸的又恢復到剛才的那種輕鬆和諧的狀態。
列車在輕快的前進,真相也是越講越明,到後來我看到他們臉上都洋溢著理解的笑意,再沒有了緊張和無由的恐懼。我後來善意的把我開始看到他們的樣子講給他們聽。中間那個女孩不好意思的說:「對不起,我們原來不知道……。」我為這個純樸善良的女孩感到由衷的高興。
那個美院的畢業生在其他人睡去後,還和我談了很多很多。我不僅告訴他更多的真相,也談到了對人生的一些認識。我鼓勵他:獨立客觀的思考和看待他所接觸的周圍發生的一切事物,不帶觀念,不盲從和輕信封閉的一言堂的宣傳,更不去人云亦云的說、做那些不好的事,我告訴他那是一個生命真正的智慧。我看得出他眼中流露出的信任和尊敬,我想我開始的以貌取人那真是人的觀念。
一夜的旅行,列車到達目的地。臨走時我與他們一一互道珍重,美院畢業生拍拍我的肩:「大哥,我希望你們越來越好!」
我知道,一個頭腦中裝著「法輪大法好」的善念的生命一定會有美好的未來!
事情發生在2003年2月中旬,當時不久我曾把一路經歷寫下來過。但後來流離失所,稿子放在一處沒帶上。今天發正念時把那一段經歷寫下來的念頭油然而生,提起筆,寫出來證實法,也與眾同修互勉。其中我悟到:在緊急關頭,如果一個大法弟子心中充滿的是對師父的正信,能夠明白一個大法弟子所肩負的責任和使命,放下自我從法上認識法,把正法與救渡眾生的事擺在首位,一路就有師尊的呵護,就能否定舊勢力的安排,就會成為令邪惡膽寒、宇宙中堅不可摧的生命。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5/1/35116.html>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我95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得到了淨化。得法後,我感到自己遇上了人生中最神聖、最偉大、最壯麗的事情,非常珍惜他。我曾有幸參加了本地和外地的各項大法洪傳活動,受益匪淺。大法使人身心受益,在中國迅猛洪傳。然而99年4月份,天津公安非法抓押大法學員,我和許多大法學員一樣趕到了北京,想去中央信訪局反映情況。
一、我見證的4.25
我們在府右街尋找國家信訪局時,被值班武警引到國務院的紅牆下。大家以為中央信訪局就在這紅牆裏面呢,後來看到中央電視台播放的錄像,才明白所謂「圍攻中南海」完全是誘陷。當時朱總理接見了修煉者代表,立即電話通知天津公安放人,同時要求大法學員回去,又調動車輛把大法學員送回家。
沒想到送我們回到當地後,就有政府人員上車堵住車門,逐個登記(包括單位、姓名、年齡、身份證號),於是江XX耍盡流氓手段迫害大法及大法學員的序幕就此拉開。此後由於上訪、煉功,我曾多次被抓進看守所、拘留所,飽受折磨。
二、震撼人心的「7.20」大上訪
99年7月20日江XX在全國範圍抓捕大法學員、各地煉功負責人,全國大法弟子再一次紛紛冒死進京,大家利用公民的合法權利上訴,維護大法和大法學員的權益。然而江XX一夥早就設下陷阱,非但在北京市區及其周圍縣城沿路攔劫、抓捕大法學員,就是已到達皇城根信訪局門前的幾千大法學員也被抓捕,我就是其中一個,目睹和承受了這一切。
上午十點鐘左右,陸續從各地趕到的大法學員在信訪局門前密密麻麻地整齊隊列站著。馬路上戒了嚴,不許車輛行人通過,附近房頂上的施工人員一律下來撤離現場。就在這時,一隊隊軍人開過來了,散開成單行和大法學員面對面虎視眈眈地站下。不一會兒,十幾輛軍用大轎車開過來了,停在路中間,軍車上面滿載著防暴警察。看來要大打出手了,大法弟子們這才明白了,男女老少大家手挽手,很多年輕的大法學員自動站在了第一排。
中午十二點左右,一聲令下,這些手無寸鐵的善良的修煉者被武警連拉帶推,裝進了預先準備好的擋著窗簾的大客車上,迅速開到了北京豐台體育館。那幾千上萬的百姓人群,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那花白頭髮的老人,那幾歲的娃娃,那還抱在媽媽懷裏的只有幾個月的嬰兒,他們都是大法修煉者,都是普通老百姓,就想向政府反映一下情況,何罪之有?中國的人權在哪裏?
大家被警察按地區分好,遣送到所在地區的公安局、派出所。我被送到轄區派出所,經審訊錄口供後又無理搜了家,讓單位保衛處帶回,從此單位的職能部門就輪番「光顧」我家。我丈夫在壓力下非常害怕,收走了我的身份證,從此我就成了被監視失去自由的人。
三、拒報姓名遭酷刑,堅定修煉破邪惡
99年10月,我蹬上了自行車遠途跋涉再一次到北京上訪(因為沒有身份證,火車、汽車不讓上)。我在天安門升旗的地方被抓到天安門派出所,在那裏我和其他被抓的大法學員一樣不報姓名。開始我被惡警罰「開飛機」(即屁股朝上,頭朝下,兩臂翹上去),我經常頭撞在地上爬不起來,後來就給我戴背銬,還得逼我頭朝下,屁股朝上站著,後來我腿軟倒在地上就起不來了。惡警就用手拉動我手上的銬,我疼得直叫,他又用破布塞住了我的嘴,逼迫我講出姓名住址。
我被遣送回當地派出所關了兩天,又被帶回單位關到宿舍半個月,由兩個警衛日夜看守不許出門。單位領導輪番向我施加壓力,逼我寫保證,還威脅說,我大女婿是政府高級職員、我兒子考研究生,都會受株連毀掉前途;丈夫要離婚等等。
我誓死不違心說假話寫保證書,他們就對我進行了經濟迫害:降一級退休金,有關的車旅、交往、住宿、警衛、食宿、補助,全部在我退休金中扣除。
四、四次進京請願,均遭無理關押
我曾三次去北京國務院信訪局,每次在北京都被一堆便衣(據說是各個省、市、縣、地區的警察)給抓回當地派出所,關了兩天鐵籠子後送拘留所關十天或半個月。江XX把公民上訪的權利都給剝奪了,太不講理了。在這種情況下,我又去天安門廣場煉功,以向世人證實法輪大法是正法,也同樣被抓,遣送回當地派出所關進鐵籠子。有一次,派出所沒有送我去拘留所放了我,讓單位保衛處的人把我帶回,本應送我回家,正值XX黨人大會期間,怕我再次去北京,單位非法扣押了我,並讓兩個警衛和我同住一屋,白天、黑夜盯著。
五、各監獄關押滿了修煉者 我絕食抗議被提前釋放
2000年7月我因參加街上集體煉功而被非法抓捕,並第二次被搜家,警察把我送入S縣看守所(當時附近的看守所都關滿了大法學員,連地下睡的都是,實在塞不下了,警車拉著我找了兩個地方,都不收,又打電話到市局,才遠途送S縣)。
到S縣看守所後,把我同殺人犯和其他犯人同關一室,受著非人待遇。我絕食抗議被灌食,並不許取出鼻飼管,一直插管三天,非常痛苦。在我與同室犯人的抗議下,才將鼻飼管取出,換打吊針輸液。最後我被提前十天放回。
六、在石家莊勞教所遭受嚴重迫害後被無條件釋放
2000年派出所把我押送到石家莊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不許上訴。
我被關在一個專門迫害堅定的大法學員的班裏「嚴管」,我們這些大法學員拒絕穿勞教服,也拒絕參加甚麼「勞動改造」。警察時常打罵,經常冷不丁兒就挨個搜身,搜被褥,搜包袱,搜出大法資料就罰站牆根,或銬在床邊站著動不了,直到腿腳都站腫。另外還選派了比較惡的犯人(有吸毒的、賣淫的、慣偷的……)二十四小時監控,可以隨意打罵大法學員。在這裏的理就是黑白顛倒的,壞人管好人,大法學員受盡了虐待和屈辱。
大約11月了,大法學員集體絕食絕水證實大法,我被強迫從鼻子灌食兩次後,又和其他幾個大法學員被轉移到石家莊勞教所五大隊。
轉到第五大隊後我繼續絕食絕水,到第十天我就走不了路了,然後送醫院。當時醫院就下了病危通知書,把我的家人全找去了,搶救了十幾天後基本恢復,這時勞教所讓我寫「保證」保外就醫。我拒絕寫、簽保證書,獄警就又把我關回了五大隊,回去後我繼續絕食絕水,警察把我孤立起來,不許別的大法學員同我講話,把我的東西全部搜了一遍,把我家屬在醫院時買的一袋奶粉和我的一串鑰匙搜走。有一天兩個警察抓我去灌食,按著我剛灌完,不知怎的一下像噴泉一樣,剛剛灌進去的鹹奶全部從鼻子、嘴裏噴出來了,弄了我滿身、滿脖子,這才發現給我灌的是如此苦鹹的「鹽奶」,他們在我身體這麼虛弱的情況下,這麼折磨人,真是太狠毒了。惡警還是捉住我不放,又換了甜奶,灌進去照樣噴出來。看來我的腸胃不接受他們的東西了,他們也沒有了辦法。我絕食絕水第十五天,警察來看我,一摸我的脈搏就慌了神,趕快通知勞教醫院。醫生做完心電圖,電話通知我丈夫,我丈夫趕到後,警察偷偷對他說:「她現在心力衰竭,隨時有生命危險。」第二天讓我丈夫帶我回家。我就這樣在2000年12月份離開了魔窟。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師父在《2003年在元宵節美國西部法會上解法》談到整體配合的問題時說:「大法弟子作為一個整體在證實法中協調一致法力會很大。」
在大陸就有這樣一個故事:同修A堅修大法,邪惡之徒去他家抓他,他以拒絕開門的方式抵制邪惡,邪惡之徒便把他圍困於家中,在門口日夜把守,寸步不離,雙方僵持了幾天後,此消息不脛而走,傳到同修B那兒,B悟到: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任何一個同修被迫害都是對整體的迫害,應立即發正念幫助他。於是B立即將此事通知她能通知到的所有同修,由於口頭通知不易說清,恐有遺漏,有的同修又將此事打印數份,上面附有邪惡之徒的聯繫電話。與此同時有同修將此事上網曝光。在消息傳出的當天,就有許多當地同修及時得到了通知,大家齊發正念營救A,後來又有當地同修給邪惡之徒打電話,要求儘快恢復A的人身自由,並告訴他們善惡必報的道理。在大法弟子整體的強大法力下,邪惡已灰飛煙滅,在大家齊發正念的第二天,邪惡之徒便撤退,A及時脫險。
從營救A的整個過程看,大家齊心協力,協調一致,都把「他的事」當做「我的事」,體現出大法弟子一個圓容的整體,從而具有強大的法力。
讓我們重溫師父在《2003年在元宵節美國西部法會上解法》:「如何能夠像剛才提條子的這個學員說的,我們如何能夠互相之間配合好、協調好,這是正法對大法弟子最需要的。我們不講這些表面的形式,你只要學好法你都能夠做得到。大家知道,當年大法弟子集體煉功之前大家都在說話呀、幹甚麼的都有,好像很無序,音樂一響,‘唰’,站得比當兵的還齊。沒有人訓練,也沒有人告訴你們,而是發自內心的,這就叫配合,這就叫大法弟子的圓容。你們不應該只是表現在這些方面,在正法的方方面面你們都要表現得這麼協調。」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5/6/35313.html>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2003年4月9日上午9時許,在長春市雙陽區法院,警力森嚴。四名大法弟子:劉海嘯、栗懷明、武子龍、趙昕玲(劉海嘯的妻子)從長春市第三看守所被秘密押送到這裏,雙陽區對四名大法弟子欲以所謂的「破壞電視設施罪」和「窩藏罪」進行非法審判。
審判不許家人和親屬參加與接見,只是事先準備、通知好某些單位的三十多人參加旁聽,並不准透漏消息。聞訊而來的多名大法弟子在場外發正念。
法庭上,四名大法弟子異口同聲、正氣昂然地說:「我們沒有罪,法輪大法好!」無理的審判草草收場,沒有成功。
四名大法弟子的正念正行再一次震懾了邪惡,旁聽的常人和警察暗暗敬佩:還是法輪功好,看人家煉法輪功的真了不起!四名大法弟子再次被綁架到長春市第三看守所(位於長雙西線公路、奢嶺鎮西行有一幸福加油站對面、公路的北側)。
雙陽區相關責任單位電話:
雙陽區610電話:0431---4223238,地址:長春市雙陽區西雙陽大街72號。
雙陽區法院電話:(院長室)0431---4222286、4236438、4222296,(刑事庭)4236432,地址:長春市雙陽區嵩山路1號。
雙陽區司法局電話:(局長室)0431---4223158,(辦公室)0431---4222279,地址:嵩山路69號。
雙陽區公安局電話:(局長室)0431---4223615,4223619,4223586,地址:嵩山路29號。
雙陽區檢察院電話:(局長室)0431---4222249,4223494,4223685,地址:雙陽區長春路28號。
雙陽區政法委電話:(書記室)0431---4223633,地址:長春市雙陽區西雙陽大街69號。
雙陽區政府電話:(主任室)0431---4223204,地址:長春市雙陽區西雙陽大街69號。
雙陽區委電話:(主任室)0431---4222002,地址:長春市雙陽區西雙陽大街72號。
雙陽區廣播電視局電話:(局長室)0431---4222384,4223568,地址:雙陽區西雙陽大街76號。
雙陽區電視台電話:(辦公室)0431---4223602,地址:長春市雙陽區西雙陽大街70號。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5/3/35206.html>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99年在當權小人掀起這場對法輪大法的迫害之前,中國大陸的每一個角落,無論城市還是鄉村都有法輪大法修煉者。三年來數千萬中國大陸的大法弟子,歷經了魔難而變得越來越堅定、理智和成熟。面對無數深受欺騙的中國人民,大法弟子以大法賦予的理智、智慧、慈悲將真相告訴中國人民,救度著眾生。
我們從根本上不承認這場邪惡的迫害,不承認舊勢力毀滅眾生所安排的一切。我們從根本上不承認所有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形式。
下面是一組大陸大法弟子破除舊勢力的安排,正念正行和堂堂正正向中國人民講真相的事蹟:
新年第一天的第一眼就能看到真相資料
春節期間,我們大法弟子利用這節假日的空閒時節,展開了各種方式的講清真相活動,採用的形式多種多樣,有拉橫幅、送光盤、做大法小彩旗、放錄像、做真相紙鶴、貼真相紙條、塞真相資料、貼大法春聯等等。使拜年的人群在新年第一天第一眼就能看到法輪大法好等資料,在整個地區的樹上、電線桿上及七、八米高的大鐵管子上都能看到洪揚大法的標語,初一早上那真是天上飛的、樹上飄的、桿上掛的、地上用的,全是真相資料。五光十色,五彩繽紛,美不勝收。有些功友感慨地說,這是有生以來過的最有意義的春節。
抓住講真相的每一個機會
由於我們沒有說姓名住址,我們被帶到了另一派出所,被關在一鐵籠子裏,我就想我是不是心性哪方面有問題,不然的話這事不能發生在我身上啊!一時找不出來,我想我不會配合他們的任何非法訊問,我一定要出去。夜裏一直沒有機會,我就用手抓住鐵欄杆用力掰,我想這個鐵籠子怎麼能關住我,可是由於念不純,鐵欄杆紋絲不動,我又想是不是還有甚麼該做的事沒做啊!這時進來了幾個警察。其中一個又開始問姓名、住址,問另一同修,同修說不講,問我我說不回答,其中一人一看沒法,就坐在房裏的床上(因這鐵籠子是在這間屋裏)說:咱們嘮嘮唄!我覺得機會來了,他們問一些不解的問題,如自焚,4.25怎麼回事,我和同修就和他們講。
講了一會,他們就問,你們都甚麼學歷,怎麼這麼能講,有水平,有些事我都不知道,你們怎麼甚麼都知道。因為我們談到耶穌被迫害,他們不相信有另外空間,等同修舉出居裏夫人發現了鐳等讓他們很吃驚:一個農村老太太怎麼知道這麼多?一再問我們的學歷。我說,我告訴你,這一切源自於這個大法,是法給我們開啟的智慧,他們聽後連連點頭,覺得不可思議,最後沒有話說。
持之以恆講真相,潛移默化見成效
以前我向接觸的熟人洪法時,有的人一下子就能接受,自己心裏很高興。可是,有的人你怎麼跟他講,他都不信、不聽,甚至反駁。
前不久,向單位一個領導洪法,以前多次向他洪法,他都不聽,因為他害怕連累。我自己就對這樣的人沒信心了,以為這樣的人業力大,不可救了。這次也是,但我堅持說全世界有六十多個國家都讓學法輪功,同時我發正念清除他背後的因素。過了幾天外單位來人辦事,看見桌子上有一張傳單,他倆議論起來,我就聽這位領導說:「如果說法輪功不好,怎麼那麼多個國家讓學法輪功?」
我知道這是上次向他洪法時,他雖然表面上反駁,其實他內心深處已被打動了。看到他思想轉變了,我就進一步向他洪法,講清真相,這次他都接受了,我想做洪法的事不能心急,不應早早下結論「誰行誰不行」。
駁斥電視誣陷
每一次電視誣陷,都給我提供了給周圍人講清真相的機會。最近,邪惡勢力似乎不甘心它們的失敗,利用人間的敗類,接二連三地又開始了新一輪的誣陷。在此我利用工作和休息時間,廣泛接觸一些不明真相的常人,給他們講法輪大法的真相,經過一系列入木三分的分析和身邊的事實作例證,使大多數人都能至少部份接受我的觀點,我的體會是對電視報導要全面了解,自己最好觀看一遍或幾遍,接著要細加分析,找出裏邊與大法相違背的地方,變成自己對此的認識。和別人交談時,要仔細認真地聽取別人的談話,找準突破口,以理論和事實澄清一些不明真相人塵封的心靈。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近年來中國黑龍江省富裕縣勞教所無視國法,打人致死、致殘事件不斷出現,重傷、輕傷者更是不計其數,尤其是勞教所不法人員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已達到無法無天的程度。
2001年6月中旬,四大隊長賈維軍指使刑教人員毒打法輪功修煉者,多人被打得鼻青臉腫,大法弟子潘本於當時被打得滿嘴流血,馬勇、謝振洲等人被打得鼻青臉腫。賈維軍常說:「勞教所死幾個人算個啥!」他在指使打人時說:「你們給我整,出事我負責。」賈親自用電警棍電法輪功學員王寶憲時間長達30多分鐘,還叫囂:「就電你們了,愛哪告哪告。」
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一日,富裕勞教所上演了一場毫無人性、凶殘至極的醜劇。當時,所裏惡警為阻止法輪功學員要求煉功的要求,抽調其他大隊的「刑教」人員數十人,找來富裕縣公安局的刑警大隊的警察數十人加上本所的惡警,合計六十餘人,對大法弟子大打出手,當場打倒在地的有二十餘人,慈海、羅永金、李齊、劉晶明、武鴻君、蘭紅軍、高德永、張兆華、夏雲吉、謝振秋……有的被當場打昏在地,有的打的鼻青臉腫,眼眶上的青腫有的像雞蛋一樣大。惡警佟忠華、王喜、汪泉、黃殿林等人將大法弟子夏雲吉(黑龍江省北胡鐵路列檢所工人)打得當場休克、人事不省,嘴鼻流血滿地,它們還幾十分鐘不聞不問。事後,惡警指使「刑教」人員將夏雲吉拖進監所內,既不給醫治,也沒有體檢。從此,夏雲吉頭疼不止,漸漸的下肢麻木,到二零零二年春四月,醫生已確診其小腦萎縮,而且醫生當場就指出一定要及時醫治,保外就醫。然而,惡警汪泉、黃殿林還不在意地說:「沒事,死不了」,根本就不把法輪功學員的生死放在心裏。直到二零零二年底夏雲吉已失去自理的能力,就在一切手續都辦理完畢、準備保外就醫時,勞教所獄醫還要勒索好處錢,人都要死了,還關了一個月有餘。黑龍江省富裕勞教所惡徒的人性何在?!
從二零零二年四月下旬之後,由於大法弟子不斷地立掌發正念,惡警汪泉、黃殿林等人用手銬長期吊掛大法弟子,長則五個多月,短則十幾天,每天除吃飯、方便外,都被吊掛在高約兩米的雙人床頭上,而且還惡意的將手銬別緊、減少活動空間。大法弟子王平發(納河市人)的胳膊就被惡警黃殿林和另一個惡警掰傷,十多月後解教時還不能活動自如。大法弟子周樹友的手腕被黃殿林用手銬卡破出血。被吊掛的法輪功學員還有:羅永金、劉晶明、夏雲吉、珍亞臣、付志宇、張化彬、黃利岩等十幾人,惡警對周樹友、珍亞臣、付志宇、羅永金的迫害更為嚴重,直到十月一日的前兩天方解下手銬。由於長期站立,他們的腳腫得令人慘不忍睹。每天站立時間最少的都在十二小時以上。有一天周樹友被掛到半夜一點鐘,張化彬、高林軍有幾天被掛到夜間十點鐘。後期,惡警們將付志宇從高處掛扣到低處(離地面20釐米)暖氣管上,雙手被這樣扣著,由於長期被這樣迫害,解除體罰後不久,付志宇便不省人事,送醫院第二天即離開人世。惡警們明知付志宇年初體檢時血壓高達二百多,依然進行殘酷的迫害。二零零三年三月三日,富裕勞教所惡徒毒打大法弟子的事件更是殘酷。惡警中隊長韓紹坤喊號指使汪泉、黃殿林、佟忠華、陸警鋒、楊雪峰等惡警毒打大法弟子,而勞教所科長數人在場無人制止,大法弟子被打倒休克後,還被強迫綁在刑具「鐵椅子」上。
大法弟子高振江被大隊長賈維軍找碴強行關在一個不足兩平方米的鐵籠子裏七天,並將其暴打一頓,還問:「服不服?不服就整死你」等等。這種體罰非常殘酷,將兩手反背用手銬扣在鐵籠子的鐵筋上,腳跟不能落地,幾乎無法活動。惡警還指使「刑教」看著,有時不讓睡覺。我們看到高振江的手腫的像饅頭一樣,腳走路也很艱難。
富裕縣勞教所草菅人命,對大法弟子的迫害行為已是無法無天,惡警汪泉、黃殿林等人常叫囂:「對你們不講法,讓你們怎麼的就怎麼的。」強取強要是他們的拿手戲。生存,是人類最基本的權利。而富裕勞教所就是這樣對待人的生死的,惡警像土匪一樣地奉行 「打死你們也沒人知道」、「整死你們就是玩」的囂張言行。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5/2/35132.html>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1999年7月20日以前,法輪功在中國大陸受到了億萬修煉群眾的尊敬和喜愛,但是99.4.25之後,江XX看到這麼多群眾煉法輪功,在妒嫉心驅使下,利用手中權力,向無辜群眾開始了邪惡的全面鎮壓。
剛開始,我被這陣勢給弄懵了,不知如何是好,但看到許多大法弟子為給師父和大法討回公道,一次次去北京上訪,自己也想盡自己的一份力量告訴人們真相。以下是我三次進京上訪的遭遇。
第一次進京是在2000年1月。到了信訪局門口,就見兩邊站滿了各地來的警察,盤問來上訪的人,我應付過去了。進去後我填好表就被關起來了,下午4點被劫持到駐京辦,勒索50元「汽油費」。晚上我被派出所和單位保衛科接回。回來後,我被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逼單位執行。
第二次進京是在2000年4月,這次我去了天安門廣場。上午9:00多,我在天安門廣場被抓上警車,關進天安門分局的鐵籠子裏,後被派出所送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勒索150元伙食費。
2000年7月20日前夕,派出所把我從同修家中抓走,在單位軟禁7天。
2000年10月我在天安門城樓上煉功,喊出了:「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法輪大法好!」在廣場分局我拒報姓名,第二天被送往門頭溝看守所。警察拍照盤問後,把我們分散到各個派出所。我和一位南方來的同修被送到了裕村派出所,後來我被騙出了姓名住址,被轉押當地看守所。在看守所,我進行了絕食抗議。惡警迫害大法學員,一邊還斂財。強迫賣給我30元的東西,說這是裏面的規定。每天晚上睡的是水泥砌成的床,離地面不足十釐米,就這樣還每天收5元錢的床鋪費,每天20元伙食費。我絕食10天後,他們害怕承擔責任,把我送往另一看守所。
在看守所,因我拒絕寫「保證」,被上了「坐椅」(一種刑罰)。兩天後灌食,市公安局副局長(主管迫害「法輪功」)惡狠狠地說:「如再不吃飯,就用灌牲口用的粗塑料管,給她灌,看她吃不吃!」同修因抗議獄警對我的迫害也絕食,他們就給她上背銬。後來另一個號的大法弟子知道後,同時聲援我們,獄卒害怕了,就解除了刑具。當晚我便起身煉功,遭到獄警謾罵。第二天管女號的一女警察公開挑撥讓犯人毆打我。
繼續絕食的我被送往石家莊市勞教所五大隊。五大隊是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大隊,有約20名法輪功學員在絕食抗議非法關押。惡隊長劉志英為了消耗我們體力,就罰大法弟子一遍遍擦地,擦完一遍再回頭擦;罰大法弟子抬床板,從二層抬到三層,再從三層抬到二層,把床從這個屋倒到那個屋,再從那個屋倒到這個屋,誰絕食誰就幹。四、五天後獄警開始灌食。後來法輪功學員們想,不應該這樣消極被迫害,大法弟子決定,拉誰出去大家都一齊阻止不讓灌食。
1月,大家在食堂集體抗議迫害,「窒息邪惡」、「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法輪大法好」等喊聲在飯堂此起彼伏。大隊長(已遭報,被逮捕)和許多警察站在食堂裏面不知如何是好。下午我和其他三四十名學員被轉移關到四大隊。
在四大隊,每個法輪功學員都有一個甚至幾個犯人看管,上廁所、洗漱都跟著。我們吃飯的多少、每天跟誰說話,都被號長清楚地記錄。每隔一段時間,都要搜一次身,把被子、褥子翻個底朝天。
2001年1月23日(農曆大年三十)晚上,外面聽到鞭炮聲,我們便起身煉功。不到一分鐘,就有男幹警闖進了宿舍,對著煉功學員就揮拳出手,睡在上鋪的我差點被一個男惡警拽下來(另一個屋子,有一個大法弟子就被從上鋪拽了下來摔傷,身體一個月不能動)。
2001年3月30日,四、五大隊把70名女大法學員送到了關男犯人的二大隊,實行強制洗腦。在二大隊,我被罰站幾乎三天兩夜。罰站時背經文,又遭到二大隊管理科田XX的電棍電擊。我被叫去進行強制洗腦,不讓睡覺,實行「車輪戰」,灌輸謬論。由於我學法不深,5月7日晚被迫在高壓下違心妥協(我明白過來後,已經公開在網上發表了署名嚴正聲明,聲明這種高壓迫害下的妥協作廢)。有一位法輪功學員在強制洗腦期間三天三夜拒絕說話,被三個男惡警弄到儲藏室毒打。
後我和別的學員交談得知,男學員被洗腦前承受痛苦很大:吊銬、銬暖氣管、上繩、電棍電……有的經歷了很多酷刑。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我96年7月得法,自99年7.20以來曾三次進京上訪。2000年11月份在天安門廣場被惡警抓捕,遭毒打後送往天安門分局,在那裏惡警為讓我說出姓名,使用恐嚇、威脅、誘騙等手段,最後我因不配合邪惡於下午5:30分被強行送往北京通州區管轄的派出所。在那裏,惡警對我實用酷刑,首先是一陣毒打,把我的衣服扒光推到屋外,當時氣溫在零下12度,往我身上潑冷水,還拿大紙殼給我搧風凍我。後來把我反吊銬,吊在二米多高的鐵欄杆上,三個警察面部猙獰,惡狠狠地分別用電棍電擊我的面部、後腦和身體其他部位,使用車輪戰術,輪番迫害,口裏不停地叫囂:「你是煉法輪功的,上面的指示,不說姓名、不放棄修煉,打死也白死。」惡警們打累了,電棍裏的電也用完了,它們就進屋了。沒一會兒又一輪新的迫害,又把我拖到屋裏,問我服不服,我搖頭,他們就拿皮鞭抽打我的頭部,用拳頭猛擊我的雙眼,當時我頭暈目眩,臉已變形,惡警們還譏笑我。它們說了許多污衊大法的話,還說甚麼煉功人真抗打,不怕電棍電,一般人早就受不了了。凌晨一點多鐘時,我被送至通州區看守所,這時怕心從心中升起,說出了地址,被送往駐京辦,遣送回當地市政府,並通知家屬交1000元罰款,給家庭增加了許多負擔,給親朋好友也帶來了許多誤解,這都是江氏流氓集團給我們帶來的無盡痛苦。
2000年12月19日我去江西的姑姑家串門,帶了一些明慧資料,在和那裏的同修交流後,不幸被惡人跟蹤,公安人員來到姑姑家以讓我辦暫住證為名將我騙到公安局,逼我說出資料來源和放棄修煉,同時非法沒收了我的身份證和100多元錢,又非法抄家,損失了許多大法書籍。12月20日被送往看守所,在此期間被非法判刑(3年以上7年以下),後因哥哥送禮找關係,被非法判勞教二年。我於2002年7月重獲自由,重新融入正法洪流。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石家莊勞教所迫害大法弟子不擇手段,至今被披露於世的有薛霞、宋興國、劉二增、張建勛、衛朝宗、陶洪升等6名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大法弟子李慧琪被殘害得全身癱瘓,至今仍在痛苦中度日。「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於2003年2月12日發布成立「追查中國勞教所迫害法輪功罪行」委員會的通告,石家莊勞教所被列為首批重點追查對像之一。以下曝光的是石家莊勞教所部份惡行。
在石家莊勞教所三大隊,惡警對堅定的大法弟子酷刑迫害,採用蹲,「開飛機」,面壁而立,不讓睡覺,用鎬把打,用棍子敲手腕腳腕膝蓋、彎腰敲脊椎骨,鉗子夾肉,鐵棍砸腳趾,用鞋打手背,上面開飛機、底下在鼻子嘴處用多根香煙熏,用針扎身體:扎手指頭、指甲,用鎬把戳肛門等殘酷手段迫害。三大隊還強制法輪功學員長時間勞動,造成大法弟子身體虛弱,視力嚴重下降。
在石家莊勞教所五大隊,警察們用兩個吸毒犯監控一個大法弟子,連去廁所都有人跟著。大法弟子一煉功犯人就拳打腳踢、用皮帶抽,有時還要被惡警們拉出去上繩(用繩子吊起來),有時關禁閉。有一位60多歲的老年大法弟子,被警察們拉出去後逼迫拖下鞋穿著襪子,在雪地裏罰站,而且鼻子貼著玻璃。只要不放棄修煉,在勞教所裏就要受到非人待遇,失去一切自由。
在勞教所二大隊,更是充滿了邪惡。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達到他們的邪惡目的,惡警黑夜不許法輪功學員睡覺,五六個人圍攻一個大法弟子強迫洗腦,從精神上把人搞垮,真是邪惡至極。
一大法弟子在1999年冬被非法勞教三年,被送到石家莊勞教所四大隊。因該大法弟子堅定信仰,不放棄修煉,被轉到三大隊,遭到警察及其他犯人多次毆打,被迫害得雙眼幾乎失明,齊腰部以下全部麻木。勞教所怕承擔責任才辦理所外就醫。
在石家莊勞教所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遭受著身心雙重殘害,常常承受至極限。一位大法弟子這樣寫到:
「2001年夏我被非法勞教1年,關到了石家莊勞教所。剛一進去,勞教所的惡警就逼我寫保證、按手印、照相,被我拒絕,他們幾個人強行拽著我的手按上手印,接著把我和那位同修銬在一起,呆了好長時間。後來把我們帶到樓上,逼寫保證,所裏五、六個隊長毒打我,上繩、用電棍電、罰站、不讓睡覺……後來有個隊長在紙條上寫辱罵師父的話語,逼我背在身上,威脅說你不寫保證就別想拿下來。後來他們還把我送到了洗腦班,在班裏經常接連不斷地逼罵大法師父罵大法,都被我拒絕。過了一段日子,看我不妥協,他們把我銬在辦公室的暖氣管上,站在那裏不讓動,也不許睡覺,就這樣一天天地站著,肉體承受至極限……」
以上僅是被揭露出來的冰山一角,希望更多大法弟子拿起筆來,以親身經歷揭露勞教所的邪惡,讓邪惡在各個角落無處躲藏,還光明普照世間。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5/4/35252.html>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99年7.22我去省政府和平請願,要求釋放被無理抓捕的各地大法輔導站站長,回來後被本村辦班迫害22天。
2000年8月18日進京上訪,被天安門分局非法抓捕、提審、打罵,然後送往省駐京辦非法拘留三天,又送往市駐京辦關押4天,始終戴手銬子。第五天本鄉組織委員、村支書、公社負責人把我從北京帶回,押入鄉派出所,一次性戴手銬一百多小時。此時,鄉、村、派出所的歹徒們到我家牽奶牛,被母親和鄰居制止沒牽成,可他們把我妻子帶到村政府逼迫按手印,勒索進京費6500元,然後又到我家中把新摩托車搶走,把家中抄了一通。母親阻止,歹徒們便把我母親推倒在地,然後又向家人勒索一萬二千元。我們沒有配合,第二天被送往市派出所非法拘留15天,市610索要1000元現金,也不給開收據。
回來之後村裏強行要進京費5500元,經手人是會計和村支書,他們還將我的身份證沒收到派出所,將牛照(在中國農村,養牛還得辦執照)做抵押在村上。我們到派出所取摩托車,所長還索要了500元現金,車已經被損壞得不成樣子。回到村裏後一直被人監視,經常被上家騷擾,我們的人身自由被剝奪。
2001年1月17日全國大搜捕,每個鄉四個名額送往看守所,鄉派出所戶籍警察、村治保不顧我正在醫院護理母親,強行把我抓到派出所,逼迫我罵師父、罵大法,讓我與法輪功決裂,我概不配合,被送刑事拘留,每天強迫看誹謗大法的材料,逼迫寫攻擊大法的材料,我堅決不寫,提審時也不順從惡警,被強迫舉雙手幾個小時、強迫灌酒。這次共被非法關押75天,釋放時、派出所索要現金2000元。鄉政府繼續辦班關押,逼迫我罵師父、與大法決裂,最後又向家人勒索700元現金,無收據,經手人是我妻子,交給了政法委書記和村支書。我回家後才知道家人也被迫害,妻子被鄉政府非法關押23天,70多歲的多病父母沒有照顧,兩個十來歲的孩子生活不能自理,十多頭奶牛沒有管理,後分給哥哥們代養。歹徒們還索要1000元現金、抵押牛照、沒收身份證。
2001年5月,我因去鎮上參加法會被抓,送往看守所,左腿被鎮政府打傷住院,6月20日左右,另外鎮的一個大法弟子被殘酷迫害,重傷累累,我和他在一個間室,他被強行灌食,幾天內被迫害致死。
我們6月27日被放回,我父親病故,哥哥在公安局找人將我放至鄉政府,可政法委書記不讓我回家處理父親後事。鄉黨委書記向家人索要2100元錢,否則別想回去。家裏已拿不出錢,所以我沒能為父親送行。
最後我絕食抗議,第五天被放回家,當時我已不能走路,昏迷不醒,回家後才恢復過來,我回家後得知,惡人三次共向家人勒索現金近萬元。因母親做眼科手術,父親原患腦血栓,修煉法輪功後身體恢復,後因邪惡打壓,兒子幾次被關押,父親就沒有堅持修煉,加上鄉派出所多次上門抄家、騷擾、威脅、恐嚇家屬,因此擔憂、害怕、著急、上火,於6月25日去世。
【明慧網二零零三年四月二十一日】河北省藁城市看守所非常邪惡,在那裏,大法弟子從經濟、肉體、精神上遭受著毀滅性摧殘。大法弟子李疇人2001年1月24日被關進藁城市看守所1號牢房,受盡折磨後放出,十來天後即離開人間。
以下是藁城市看守所惡警對大法弟子的殘害惡行:
1、為中飽私囊,強制勞動,勒索錢財
藁城市看守所人員為中飽私囊,差不多每天都強迫在押人員勞動,如:給外貿加工撿辣椒、串花串等。晚上12點以前從沒讓睡過覺,除吃飯時間外,其他時間都在幹活。白天幹不完,晚上接著幹,致使一位大法弟子的兩個拇指指甲脫落,至今沒長好。惡警為逼迫大法弟子幹活,經常毒打他們,有時獄警打,有時牢頭打,一時一刻都很難安寧。
由於冬天很冷,大法弟子沒有被褥,捎信讓家中送去被子和一些日用品。看守所卻逼買他們的被子,一個又小又薄的被子,一百二三十元,家中送被子送物品或探望還得層層送禮,每次50-200元。家人送的東西、食品,本人經常是一無所知,都被扣用了。每天吃的飯,早晨就一兩粗玉米麵粥、一個不足一兩的小黑饅頭,中午是兩個小黑饅頭和幾口白菜湯,有時無鹽,有時苦得根本沒法吃。而那些獄警和牢頭整天吃小灶,雞鴨魚肉、好煙好酒,天天和過春節一樣。大法弟子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幾乎沒吃過一頓中午飯,只靠早晚各一兩粗玉米麵粥維持生命。
獄警還指使牢頭逼大法弟子們從家要錢,交不去款就沒完沒了地折磨。一大法弟子進去時身上的15元錢被沒收,天天遭惡人打罵,在寒風裏用冷水往身上澆。因他沒給惡警錢,大便後只能用手沖洗,後來被強迫交了100元,才允許使用衛生紙。家人花了3000元錢才放回家。活白幹不說,臨走又扣了100多元錢。
2、不讓睡覺、坐飛機、吃「烙餅」、遭犯人凌辱
大法弟子整天除了吃飯睡覺,其餘時間就是被亂打。犯人們毒打大法弟子時瘋狂叫囂:「你和我們不一樣,我們是按法律條文被懲辦的;而你們不是,上邊有指示,誰打死你們還給誰減刑呢。你不老實點,就別想活著出去。」以至一位大法弟子被打昏過去,胸部腫得很高,吃飯喝水都十分困難。儘管這樣,凶犯們還逼這位大法弟子連續站了6天6夜,不讓坐、不讓弓腿、不讓吃飯、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稍一打盹就招來毒打。罰站結束後就變著法折磨:坐飛機,吃「烙餅」等。
犯人每天逼大法弟子洗全號犯人的髒衣服、臭鞋、臭襪子,掃地,倒垃圾,打水,經常一邊幹一邊打。在非人折磨下,十幾天後,一名大法弟子便生命垂危,幾乎不能支撐,連站起來都困難,儘管這樣,直到放出,惡徒一天也沒停止過對他的迫害。
3、點火燒肉、毒打挨餓
另外,2000年春,大法弟子A進京上訪,被關進藁城市看守所。期間每天遭犯人毒打,腿被踢得青腫,不能走路,大伏天把報紙貼在背上,再點著火燒肉;把點著的塑料布往肉上滴答油。大法弟子A被折磨了3個月有餘,餓得骨瘦如柴。
2000年冬,大法弟子A又被關進藁城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4個半月。期間遭犯人用鞋底毒打,打得頭上有一寸長的口子,鮮血直流,身上經常青一塊紫一塊,挨打是家常便飯,獄卒從來不管不制止。身上僅有的100元生活費被犯人搶走。
電話區號:0311
河北省藁城市公安局,地址:藁城市廉州路,局長室:8110068、8043832,政委室:8110067,副局長室:8110066、8110065、8110063、8110061、8110058、8110060、8110059(紀檢書記室);紀檢:8110025、8110008;督察大隊:8110027、8110019;
藁城市公安局政保科(主管迫害法輪功):8110029;
藁城市看守所,地址:藁城市四明街,電話:8042439;
河北省公安廳,地址:石家莊市中山西路,郵編 050051,總機:3033941;督察部:3033941轉2020、2234; 常委秘書室:3033941轉2245;紀檢委舉報電話:3033093;
河北省公安廳「610」:3033941轉610辦公室;政治保衛處,值班室(秘書科):3033941轉2010、一科:總機轉2011;二科:總機轉2012;三科:總機轉2014、2015,微機室:總機轉2016,辦案人員電話:總機轉2401、2501、2371。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法輪功從99年7月20日打壓至今快有四個年頭了,這四年來血風腥雨,大陸一片黑暗,江××在短短四年裏,滅絕人性,殘酷鎮壓大法弟子,犯下罪行罄竹難書,今天身為一名大法弟子,我要把這四年來親受的迫害寫下來,讓世人看清江××的犯罪事實,把他儘早送上審判台,受到應有的懲罰。
我今年38歲,職業教師,得法前一直病魔纏身,得法不到一個月,先天性心臟病,腎炎,類風濕一掃而光,身體健康,努力按「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兩次被評為優秀教師。
下面是我受迫害的經歷:
1. 99年4月25日後,縣裏召開會議把我曾當過縣級幹部的公公找出要他「看好自己的家門,管好自己的人」,公公為此給我施加壓力,我說我這輩子修法輪功絕對的對。
2. 99年7月21日,我們幾個同修(也是同事)被叫到鎮黨委辦公室,黨委書記,公安局等一批人嚴陣以待,叫我們放棄法輪功,我們給他們洪了一次法,他們也覺得好,不了了之。
3. 7月21日晚,我們剛學完法,打掃衛生,公安局就把我的兩位同修帶走,審問好長時間,第二天早上,公安到煉功點,從此煉功點被迫解散,江氏集團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從此拉開了序幕。
4. 99年10月我已夠上評高級教師職稱,鎮硬卡著,並把別的同事表格也卡著,說不寫對法輪功的認識不給評職稱,其他人也壓著,單位鑑於我的工作表現寫了個鑑定,他們才發表格下來。
5. 2000年春,江氏打壓不斷升級,我的一位同修因到另一位同修家串門,坐了十幾分鐘,被非法關押了八十多天,受盡折磨。面對這種情況,我和幾位同修直言上書,力舉法輪功利國利民的事例和自己的身心變化,被當地派出所恫嚇一番。
6. 從此,我們被作為縣重點打壓和監控對像,2000年7月20日期間,不法人員把所有修大法的教師找去辦洗腦班,當時有八、九個人,因我們四人在洗腦班結束後,表示堅修大法而被調到鎮邊遠的鄉下教書,其中一位大法弟子被開除黨籍,推下領導崗位。
7. 在鄉下,公安仍去騷擾,逼我們放棄修煉。
8. 2000年國慶之前,我縣以公安,政法,各級政府,單位組成了所謂「幫教團」(實際是洗腦團),強迫洗腦,公安一科趙××,對大法弟子拍桌子叫囂說:「你們不轉化試試,」一副強盜相。由於校長陪我們同來,致使鄉下學校不能正常工作。當時大家考慮到學生,違心地寫了保證。不久認識到這是錯的,大法好,應該讓更多人認識到好,參加修煉。縣裏講理講不通,我於2000年11月8號帶著我的女兒一起上北京,第三天在廣場被抓,因被抓後我們打出了:「法輪大法好!」的橫幅,惡警們氣急敗壞,把我們抓回去在看守所關了一個月仍不放,多次上報要非法判我們勞教,後我們被非法關押在拘留所,這期間,公安不斷給家庭,單位施壓,前來洗腦的人絡繹不絕。這時我丈夫的姪女要參軍入伍,他們不給簽字,非要我寫保證,因我不保證,丈夫只得讓我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一個多月放出後,姪女仍不讓走,縣領導說:「她不給我的好日子過,我也不給她好日子過。」硬逼迫我丈夫和我離婚,並且說要真離,要雙方的離婚證,假的不行,丈夫不忍離婚,第一天只辦了他的一張離婚證,想蒙過公安局。但不行,我們只得真離了,一個好端端的家庭硬被拆散。我的兩位同修放出不到一個星期就被非法判勞教,我和另一位同修失去工作,只給生活費,監控更嚴了。那一年我們四人的工資年尾補發時全部被他們卡去(共三千元)。
9. 女兒因上北京,被所在學校縣團委找談話,要求她放棄修煉,女兒不答應,他們就用開除相威脅。
10. 北京之行後,在短短二、三個月內不法官員為我們幾個大法弟子辦了4次洗腦班。(元旦,春節,正月十五,二會期間),牽累了許多單位領導、同事,我的許多同事因此而過不好年,過不好節日。許多人也因此認識到大法好。有的來辦班的人說:「我們也沒辦法,江××一旨命令到,我們就得辦。」
11. 因我始終不妥協,2001年6月初他們想強行送我到勞教所「轉化」,頭一天就派人到我家,把我看管起來,因我堅決不去,他們沒得逞。
12. 後來他們以談話為名,開始整我的黑材料,2001年6月20日,七、八個人在我防備的情況下,硬闖入我家,強行把我帶到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13. 勞教生活,不堪回首,由於學法不深,被邪惡鑽了空子,至今想起來,痛心疾首。勞教所確實是邪惡勢力的黑窩,她們手段使盡,一進去首先讓你和別的犯人在一起,並叫她們看管你,24小時不離人,不讓任意走動,好多學員覺得拖累了別人而違心表態放棄修煉。轉化後就給你洗腦,讓你「悔過」,「揭批」,直至不叫你做好人,名之曰:不能講做好人,做好人,回家還要修法輪功。對堅定的修煉者更殘酷,每月只有40元菜薪,不夠吃,天天有人圍著你給你灌謊言。平時幾個人看管一個堅定的。特別堅定的就弄到小房間由三、四個人看管,不准和別人說話,不准出去打飯,我親眼看見幾個來時很正常的學員被逼的精神失常。絕食的被強行灌食,手段極殘忍。有位大法弟子,原來是個法官,絕食100天,瘦得嚇人,仍被強行灌食,不放人。還有很多堅定的大法弟子被加期。
14. 2002年3月19日出來後,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我又重新走正法修煉中來。由於到勞教所講清真相,希望邪悟者及早醒悟,而被勞教幹部嫉恨。又由於講真相被嚴加監視。公安在會上散布謊言說:裝真相傳單的紅袋有毒藥,叫人們不要拆開,直接上繳。層層傳達下去,可見他們多麼害怕真相,採用的手段卑鄙至極。這也正是江氏之流慣用的伎倆,欲蓋彌彰。
我現在流離失所快半年了,這半年我又目睹我們許多同修被抓,有的第二次進勞教所,許多大法弟子和他們親人在承受著一般人無法承受的痛苦,我們希望國際法庭早日把江××之流繩之以法,還人間祥和和安寧。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我本人是工人,丈夫也是工人。96年11月份,我們喜得大法,努力按「真、善、忍」做好人,思想昇華,以往身患七年頑疾皮膚病,乙肝表面抗原陽性,心律跳動過緩,腸胃炎,腰坐骨神經,頭痛病,神經衰弱症,丈夫腰椎盤突出明顯變形都在修煉中不翼而飛。
然而,從99年7月20日,以江××為首的政治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使我們眾多無辜的修煉者遭到了不可理喻的打壓,我要把這三年多來親受的迫害控訴給國際法庭,讓世人看清、見證江氏集團犯下的罪行。
1. 99年7月20日深夜,有許多學員同時被抓,我和丈夫去省政府上訪,去上訪的許多修煉者,都井然有序的在人行道旁靜靜地站著,等省領導給我們公正答覆,可22日的上午約10點鐘左右,卻是大批的警察圍住我們,整齊的隊伍被警察強行切斷,連拉帶拽裝滿了十幾輛大客車,關了半天,頭天晚上就非法關押了許多修煉學員。
2. 接著當地派出所受江氏指使,將我和丈夫非法審訊。在這一片打壓的黑暗中,我們心裏就像壓了塊石頭。99年10月22日,我與丈夫去北京上訪,問到是煉法輪功的就抓,在天安門公安分局,強迫給我們照相,還自付30元,有的學員被背銬。有的學員被警察又踢又打,我被罰蹲(叫坐飛機)。警察不為民,聽從江氏指使,打壓民眾。丈夫被關進了北京昌平看守所,30日轉到駐京辦事處,那裏非法關押的都是大法弟子,每天都有被當地公安帶走的,每天都有關進來的。12月1日,由本市公安局把我們帶回,非法審我們一天半和一夜,科長劉某還打我丈夫,非逼承認是帶頭的,好加罪名。半夜他們強行抄家,氣勢洶洶,嚇哭了我女兒,那時孩子只有16歲。我們被扣上莫須有的罪名,丈夫被非法關進了看守所達7個多月之久,我和其她幾位同修被非法拘留半個月,就在我們被非法關押期間,當地惡警不但到學校騷擾,還到家恫嚇女兒,逼我女兒按他們所說的寫信給她爸爸,女兒說:「我不會寫。」他們竟卑鄙說:「我們寫好你照樣抄」,孩子的情感受到了傷害。這幫惡警,為邀功請賞耍鬼把戲。
3. 同時從北京帶回共八個同修,以張、劉兩位科長為首,叫王××的警察,把我們所剩的人民幣1165元,其她同修也都是上千元,都被他們瓜分侵奪,私裝腰包至今。17日從拘留所回來,我被市裏作為打壓監控對像之一,幾乎每月都遭到當地公安局、派出所一次或二次的無理騷擾,我都真心相告他們,我們煉功受益經歷,法輪功是真正的好,想喚回他們被埋沒的良知,可他們還幹著壞事,當年的年終,本市不法警察得到了省裏「表彰」,「獎賞」。
4. 丈夫在看守所,冰天雪地的冬天雙手被銬,吃飯睡覺都不鬆銬,手被銬腫。指導員反提我丈夫被銬的雙臂往水泥地摔,他被摔得滿臉是血。凡是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均遭到他的打、踢或銬。長達七個多月的非法關押迫害,使丈夫出現嚴重的腰椎盤突出症狀,不能坐,直不起腰,通過拍片,腰脊椎變形,醫生建議「趕快放人」,再這樣關下去,會造成下肢癱瘓,迫於後果責任,在嫂子的擔保下,於2000年6月份取保候審回家。
5. 10月份初的下午,有三位同修剛好在我家,惡警突然闖進我家,他們以「串聯、聚會」這由,把我丈夫和另一功友用警車帶至公安分局,折騰到半夜才放人。
6. 11月份的一天夜晚11點多,派出所副所長和四名警察來我家強行帶我到派出所,非法審訊到凌晨四點才不了了之,放我回家。
7. 天安門「自焚事件」的栽贓誣陷,加劇了迫害「法輪功」打壓升級。2001年元月31日(農曆正月初八),公安分局某科長等人,又闖進我家,以「自焚事件」談話為由,整黑材料,從此丈夫被迫流離失所。
8. 2月1日,晚上11點多,派出所所長等人到我姐家,要帶走我(老母親住在姐家,正月初四我帶孩子看望她們),孩子被驚醒,連忙起床穿衣服說:「你們把我媽媽帶到哪去?我媽媽到哪我到哪。」他們說:「那不行」,孩子又說:「憑甚麼?!她是我媽媽,為甚麼把我和媽媽分開?!」就這樣他們把我和孩子一車帶到分局,張×陰狠狡詐,威脅恫嚇孩子,用挑釁口氣問我天安門「自焚事件」。我告訴他,我們是按師父的教導,修煉人絕對不能殺生,更何況是人呢!那不是我們修煉人所為。冰冷的寒夜,把我們母女折騰到凌晨四點多才讓我們母女回家。
9. 2月20日晚8點多,我家門被砸得咚咚響,分安的張×及派出所姓羅所長帶七名警察,還有我丈夫單位三名負責人,一窩蜂的闖進我家,又非法抄我的家,拿出刑事拘留證讓我簽字,我就不簽字,張×就叫我丈夫單位負責人代簽,強行綁架到公安一科,審了一夜和半天,問紅綢子做的標語「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是從哪能來的,我就是不說。到了下午把我非法關進了看守所。3月12日,看守所警察騙我說:「趕緊收拾東西放你回家」。當我走出號房,副科長趙××手持勞教判決書,宣讀非法判我一年半,我不簽字,趙說:「你不簽字,我們有的是辦法,照樣送你到合肥女教所。」
在勞教所遭受那恥辱,讓我沒齒難忘,那裏是代表江××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邪惡勢力的黑窩,凡被關進的法輪功學員都遭嚴加看管,管教安排指使三、四個猶大灌輸洗腦,堅定者遭受的迫害更嚴重,吃飯、睡覺、上廁所都受到嚴密監視,加強長時間勞動,限制飯菜,根本吃不飽。當我回來後,在同修的幫助下,我多學法,是慈悲的師尊佛恩浩蕩歸正了我,使我又匯入到正法的洪勢中。
10. 「十六大」前夕,不法警察,派出所,街道辦負責人,三次到我家騷擾,張×還說:「你找到×××(我丈夫)了吧,你還被他轉過去了。」我得知他們「抓到一個法輪功獎賞五千元」。
11. 2002年6月29日,得知丈夫被綁架,非法關進了市某看守所,10月22日,市區法院庭長打來電話說:「你丈夫,於28日開庭審判,是否請律師?」這次共八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每位家裏只發了三張旁聽證,除警察及不法官員,庭外布滿了便衣,不准其他任何人參加,我們這二十幾位到庭的家人,都被安排在隔邊坐著,也被監控。由此可見,當權者提出的所謂「依法治國」,都是騙人的謊言。律師們辯護時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X條(我沒記清),不應定他(她)們破壞有線電視插播罪,構成定罪不成立,甚麼叫破壞?把國家的設施東西盜竊變賣為己有,這叫破壞,他們一沒盜竊,二沒變賣或為己有,所以構不成罪,並提出要求,根據公訴所說的‘作案證據’,光碟放給大家看一看。」惡官竟拒不給看。
在這裏提及的是,2000年2月9日,公安分局一科對我丈夫非法判勞教一年,那時我還在家,沒接到任何通知,我丈夫根本就不知道。中國百姓的人權,竟被踐踏,蹂躪如此地步。他們在江××的保護縱容指使下,執法犯法。12月13日,我丈夫從看守所轉送到某監獄,不幾天又轉送另一監獄,現詳細情況不知。他們還剝奪了我們家人的見面的權利,以上我丈夫的情況還是從其他渠道得知。
我一家受迫害的經歷是中國大陸千千萬萬個大法弟子受江××政治流氓集團迫害的縮影。我的丈夫,孩子及我與許許多多的同修一樣,承受著一般人無法承受的痛苦,我希望國際法庭儘快把江××繩之以法。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我是1998年10月份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修煉後我改掉了許多不好的習慣,按真善忍做好人,工作認認真真的,經常得到領導同事們的讚揚。在家裏孝敬父母,尊老愛幼,兄弟間和睦相處,主動幫助鄰里。遵紀守法,處處事事嚴格要求自己,正如96年部份中國官員通過調查得出的結論:修煉法輪大法,對國家對人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但是在1999年7月20日後,鋪天蓋地的迫害開始了,由江××及羅幹等對我們法輪功修煉者發動了大規模的打壓,當天下午我正在家裏,我弟弟在看電視,一看到此便驚叫起來。我看了報導的一些事例,經過仔細分析:發現都是造謠、栽贓、陷害,沒有一樣是真的。可是父母未修煉,一看嚇得要命,因為他們以前也受到類似的迫害(在中國,不管你對或不對,只要不符合一些有特權的人的觀念,就會被打壓),因而他們把我的法輪功書籍藏了起來,不讓我煉功,使我很苦惱。
7月20日,法輪功被媒體誣蔑,但是我所有的親戚、朋友、同事都知道電視報導的不實,很多人都不相信,所以鄉里在調查登法輪功學員名單時,問起村裏的人,大家都說沒有人煉,把我掩護了。
2000年我在村裏窯廠向領導和同事們講真相時,被在鄉裏工作的一位工作人員(姓名不詳)舉報。晚上正準備吃晚飯時,鄉派出所所長帶幾個警察來到我家說找我到派出所談談。我想,正好給他們講講我們受迫害的真相,就去了。到了派出所,在二樓,我把我修煉至今的情況說了一遍,並給他們講對法輪功的報導是栽贓、陷害,並告訴他們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問完之後他們打電話叫來了上級(姓名不詳),我當時心裏很坦然,就是搞不清楚,他們為甚麼不讓我回家。大約一小時左右來了幾個人,我叫他們看一看真相材料,他們只是走馬觀花地看了一會兒,放包裏了。過了三十分鐘左右,他們把我帶到一輛車裏。我知道這是向市區開的,但不清楚他們想幹甚麼,經過幾次輾轉,最後來到了看守所。這時我才明白了他們的邪惡目的。
晚上,我被強行剃了頭髮,強行關進罪犯住的地方,進了六號號房,進去後一個罪犯打我一拳,給我澆涼水,嗆得我好難受。第二天,一個罪犯讓我蹲馬步。其他人說:「別蹲了吧」。於是我和他們講法輪功的真相,大家都很同情,又說我傻。從此他們誰也沒有無故地為難我。有些人反而對大法產生了敬仰之心,也有兩個人學了動功。
自從進去第二天,刑警隊的就來非法審問,每次都是好幾個小時,有時我抗議這種審問,因而閉口不說。他們就罰我蹲馬步。有一次,他們把我手拽過去,把鋼筆放在手指中間,使勁地握著,這是非法體罰。他們非法審問中經常對我的老師不敬,嘲笑我們這些煉功人。
在看守所裏,我和管教講真相,並絕食,要求無罪釋放,被強行灌食三次,本來鼻飼管插入胃裏就非常難受,所長還邪惡地叫他們反覆插進去又抽出來,嗆得我又痛苦又難受。有一次,我的鼻孔被插出血了,腫了起來後,插不進去,護士們想停下來,可所長卻叫他們從另一隻鼻孔插。這次我在所裏絕食三天。有時遇到來視察的領導,我就和其講真相。希望他們向上級反映,可是一直沒有音信。一次我在號房煉功,管教指使其他犯人對我施暴,剛盤上腿(煉靜功)就被犯人拳打腳踢,連拉帶拽地把我拖了下來,我又盤上,他們這次來得更兇(管教劉某因為受到所長的批評,因而指使犯人對我強行施暴),其他的管教有個別的有時會無理辱罵(如所長孫某)。
當時我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六個多月,這期間還有一些法輪功學員也被非法關押。聽說以前這也有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進來的,這裏的環境非常邪惡,惡警為了不讓他們煉功,強行給大法弟子戴上腳鐐,手銬,有的男大法弟子被拖出去用竹板打腿、屁股、背。記得有一次,一位女大法弟子不服從非法管制,被幹部強行戴上手銬。大家為了抗議這些非法的暴行而絕食,他們背大法的書,向管教反映情況等,不法惡人被大法弟子的這種和平抗議給震住了,他們匆忙打電話,調來了大批武警,來強行灌食。
在此我還想揭露一些不為外界所知的情況,看守所裏規定不准抽煙,喝酒等。可是勞動犯為了撈錢,高價從外面買煙,又以特高價買給號房裏的人。我記得有一次家裏送來的衣物,好的都被其他犯人給搶去了,不管進去的是無辜受害者還是有罪的,一律洗個涼水澡,以後慢慢折磨等,就是下雪天也不例外,如有反抗,其他會有好幾個人一起上去,對大法弟子拳打腳踢(個別號房)。老百姓都知道這種「見面禮」在中國的勞教所是很盛行。
2001年,大約三月之後,他們把我和幾個女學員送去非法勞教兩年,其他學員勞教期不知道。當時我很難受,很痛苦,沒想到在中國做個好人會這麼難,那天我們被管教叫出來,他們騙我說送我回家,也有幾個女功友被押解了出來。當時送我們勞教的有惡警王××等等。他們是某公安局一科的,其他人不知是哪裏的。
但是在勞教所檢查身體時,說我不行,不收了,當時醫生說是肺結核,那也是在看守所裏被非法關押時造成的(因為以前從沒有檢查到有這病)。雖然醫生這麼說,惡警們為了交差,和勞教所領導商量要把我們留在那裏,但還是被拒絕,他們不甘心,荒唐地把我送去一家醫院檢查。查結果依然如此,他們又找了一個賓館住下,打電話請示他們的領導。萬般無奈之下,在第二天早上送我回家了。回來後,他們強迫我家人給二千元現金作「保外就醫」的押金,家裏實在沒有,他們就帶我父親去農業銀行高利息貸款,家裏人沒辦法只得這樣了。
之後,公安局,政法委,派出所又轉到鄉村幹部,層層施壓,天天騷擾,監視經常叫我寫甚麼不修煉保證,被我拒絕,並給他們一次一次地講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多數人因強權壓力,即同情又無可奈何。只有個別的幾個被謊言矇蔽,因而理智不清地助紂為虐。
2001年5月,依照憲法的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去北京上訪。當時我走完了一天後,坐火車到達北京。來到北京我既沒錢,又沒有任何證件,因為身份證被扣留在當地派出所,當時不知該如何做,但是我記得師父告訴過我們要做個好人,不管在那裏都得做個好人,我想,上訪也應該採取最好、最和平的形式,善意地告訴相關官員,告訴他我們修煉的真實情況,我一直在思考該怎麼做,就這樣一邊走,一邊琢磨著。白天我在街上餓了吃點別人丟下的剩飯,渴了喝點自來水,有時還撿些破爛換些吃的。晚上躺在公園木椅上,剛到時晚上還很冷,很多時候半夜被凍醒。下雨天,我就睡在大橋底下。本想能遇到功友和他們商量該如何善意地去信訪局反映情況。可是一直沒遇到,大約四十天左右,被巡警檢查身份證時給抓去了,說要遣返回去。我一想:不行啊,我還沒去反映,怎麼能回去呢。於是在沒辦法的情況下我告訴他們:我是來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希望他們能替我向中央反映。聽我這麼一說,他們真「重視」起來了。他們一開始問我是哪裏來的,我不說,一個惡警把我帶到一間房子裏,反銬我的雙手,用椅子壓我的腳背,他坐在椅子上,又用腳踩我的手指,還用手捂住我的嘴和鼻子,弄得我好難受。他弄累了,坐在那。又把門打開,其他幾個警察也進來了。一個警察看我把從河裏撈的書放在桌子上,他叫我拿到地下去。我不答應他,他對著我側邊身子用拳頭使勁地打了好幾下,其他警察過來說:「算了,別打了。」把書放進我懷裏了。後來他們打電話給當地派出所。又把我關在鐵籠裏。半夜才把我從這裏帶到了一個看守所。
在看守所裏管教非法審問並採取暴力打我。還強迫我照相。大約三天後,當地派出所來接我,當時有劉XX,指導員沈某,幹警潭某。他們那天下午將我帶上火車。第二天到達本市。他們把我帶到公安局,快吃飯時,把我送到了本市「610」非法組織裏。把我送進了洗腦班,進行了兩個月洗腦,在洗腦班裏,一些人被謊言所矇蔽(包括我)。堅持不向邪惡妥協的,有的被迫流離失所,有的被非法監視。
2002年10月份,我終於認清了邪惡謊言真面目,重新開始修煉法輪功,由於抗議非法勞教,所以我堅持不去辦所謂的解教手續,而被迫流離失所,邪惡的警察數次騷擾家、親戚、朋友、無理恐嚇,使他們身心受到了很大的傷害。他們又以辦解教為名,向我家人要二千元現金,和強盜沒甚麼兩樣,而且他們都拿著國家的執照。
在中國有660多人被迫害致死,無數的人被判刑,勞教,勞改,送進精神病院,強制洗腦,毒打、罰款等,我們強烈呼籲全世界正義人士和我們一同制止這場毫無理由的迫害,請求國際組織詳查實情,讓我們老師的名譽得以清白,澄清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讓人類的基本人權得到法律的保護,將壞人繩之以法,送上審判台,讓迫害好人的壞人得到應有下場,讓正義永存人間。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我是安徽省的大法弟子,修煉前身患多種疾病(腎炎,鼻竇炎,細菌性陰炎,附件炎,胃腸炎等)難以治癒。1998年6月一個早晨,我在烈士陵園鍛煉時喜得法輪大法,信奉真、善、忍,做好人,經過一年的修煉,身體得到淨化,思想得到昇華,多種疾病不翼而飛,也明白了作為一個生命的真實意義。
正當喜悅之餘,突然江氏發起了對法輪功的迫害,7月20日深夜有許多老學員被綁架,電視上大搞栽贓陷害,當時我覺得我是法輪功其中的一員,就應該走出去說一句真話(也是親身受益者),就這樣我去了省政府門前,已有許多學員在門前人行道邊上等待請願,惡警把所有的人都抓到車上送到崗集非法關了一天(當時抓了十幾客車)。
7月23日晚上我剛到家,當地政法委就來人騷擾,從那開始至今家裏再也沒有安寧過。
99年10月22日,因為省裏一直沒有回音,並說這是中央江××的指示,我們也沒辦法。在這種情況下,我就去了北京,也只是想去和領導說一句真話,10月26日,我在天安門被公安非法抓捕後,從天安門分局轉到北京棒球場,不給吃、喝,就連上廁所也不行,到了深夜,又把我們送到拘留所,在那裏審了我們幾個小時後關到號房裏(當時十幾間號房關的都是我們學員,有老有少)。那天深夜突降風雨,氣溫下降到零度,在拘留所裏號房裏就是一個光水泥台,沒有一絲鋪蓋,不許說話,就叫躺在那光水泥台上,當時我們穿得很單薄,冷得不行,可那些惡警們還把風搧打開搧我們。我被關了三天沒有吃喝,有個同修因說話被戴上手銬,又打又罵。
10月28號北京公安打電話給當地公安局通知接人,公安局找到我丈夫叫他一起去,一切花費都叫我丈夫拿,他們在北京吃、喝、玩了幾天,使我家蒙受經濟損失幾千元。
11月2號從北京到當地公安局非法審訊我們一天一夜,他們為了從我們身上搜刮錢財,前後在我身上搜了五遍才罷休,3號下午把我和另外幾個同修非法關押十五天。
2000年3月因早晨去外面煉了半個小時的法輪功,就被早已盯梢的公安圍攻,當時他們開來四輛警車並拿了攝相機,大肆造假上報領導請賞。這次又非法關押我們六個月,在看守所裏,白天幹活,有時半夜也叫起來幹,那時我孩子正當高考,家裏人心身上都承受了很大的傷害,好端端的家庭被江氏迫害的七零八散(當時被抓的有李永珍,張永珍,周巧仙)。
2000年10月16日,因我去同修家,剛到公安,我就又被非法拘留十五天(還有張永瑾)。
2001年2月17日,因我和另兩位功友寫了一封信給檢察院,要求還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深夜公安局的王××帶來九個警察,兩輛警車,闖進我家又將我非法綁架送到看守所關押二個月後,因找不到罪名,檢察院宣布無罪釋放,檢察院人還沒有走,公安局一科的潘×,趙××拿著勞教書非法宣布判我勞教兩年。當時我不服也沒簽字,公安局也沒有通知我家裏人就非法把我送去勞教,同時送去的還有其他五位同修。
勞教所看我的人都是些吸毒,賣淫的人。白天黑夜四個人輪看,晚上不到十二點不讓睡覺,(其她勞教人員都可以睡覺),每天找一些人接連不斷的給我強行洗腦,不給休息,給我洗腦的人被矇騙還渾然不知。
痛定思痛,在2002年元月27日,我被丈夫取保所外執行,六月份在網上發表了嚴正聲明。後公安局,派出所一夥人多次到家還想非法綁架我,在十六大期間抓不到我,它們把我丈夫搞到公安局,逼迫他寫保證(他不是煉功人),就連不煉功的人也受到迫害。
2003年2月17日,我的解教期到了,丈夫去替我辦理仍不給辦,在3月5號期間,公安又派人在我家門口蹲坑,逼得我有家不能歸,顛沛流離,在大陸遭受殘酷迫害的同修千千萬萬,我只是千百萬個家庭的小小一例。
我們希望國際法庭匡扶正義,及早把江××繩之以法。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我於1996年1月17日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之前我曾有多種疾病──膽結石、兩個腫瘤、腦血管供血不足、腿痛。我經常暈倒在地,不敢下樓,去上班也很困難。單位和家庭為我這些病花了很多錢,我這些病也治了十五、六年了,沒見甚麼效果,無奈又面臨兩次手術。因我丈夫工作很忙,即使這樣,我也得承擔家裏一切重擔。
就在這種艱難的處境下,我有幸修煉了法輪大法。不到一個月,我的腿病好了,走路是那樣的輕鬆,身體也逐漸好起來了,兩次手術也沒有做,病也全消失了。自從修煉法輪大法就沒再需要打過針,沒吃過一片藥,就這樣我神奇般地告別了疾病折磨。
全國有很多人也是因為身體有病才煉法輪功,這給國家節省多少醫藥費,我們修煉法輪功不但病好了,還按真、善、忍的宇宙最高特性作一個好人,作一個更更好的人,這有甚麼錯?怎麼江XX忽然不讓煉功了,還要抓人呢?我怎麼也想不通,於是我在1999年8月進京上訪,我要以我的親身經歷反映一下法輪大法的真實情況,剛到車站就被警察無理地拽到麵包車上,他們將我拉到體育場關了一天多。家人與單位領導對警察好說歹說,才放我回家。
2000年11月9日,我第二次進京上訪,我想一定要找個說理的地方,以我的親身經歷去證明大法的清白、師父的偉大,揭穿電視的謊言與騙局。我來到天安門廣場,那裏的警察沒問青紅皂白,就將我硬往車上拖。我問他們為甚麼隨便抓好人?為甚麼沒有人身自由,為甚麼不讓向中央領導反映情況,他們自知理虧不說話,就把我帶到廣場派出所。一個惡警朝我的臉上狠狠地打了兩耳光,又把我拉到駐京辦事處。在那裏他們強行搜身,搜去了我身上僅有的六百元錢。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上訪的權利,法律也明確規定不能隨便搜身,而作為公民起碼也有說真話的自由,而這些都被凌駕於法律和憲法之上的執法人員給無情地踐踏了,這樣的國家希望何在?
2001年10月2日,我第三次進京上訪,因我想要說的話一直沒說,那就是,煉法輪功,煉好了我的身體,法輪大法好,就為這兩句話!剛到廣場有十幾分鐘,三個便衣警察就上前問我,你從哪裏來?我不願告訴他們,他們就將我拖上車,拉到廣場派出所。那裏被關押了好多功友,我們集體證實法輪大法好,大法是正法,因大家都是受益的人。惡警把我們分別拖上了大客車一直拉去了延慶縣,到那裏便衣警察逐個問每個人的姓名地址,為了避免地方單位和家人受牽連,我依然不說話。一個高個子打手瘋狂地用電棍電我的嘴、手、腿,他狠狠地抓著我的頭髮,猛往牆上撞,把煙點著,放到我的鼻孔裏,再點一隻煙燙我的臉。我被逼無奈,說出了老家的縣城名,他們將我送往駐京辦事處,又遣回縣城派出所,在那裏惡徒繼續追問我的單位和家庭地址,因我不配合,他們就將我銬在大街的電線桿上,銬了八個多小時,他們藉此侮辱大法弟子,攻擊大法。在第三次進京後,單位就停發了我一年的工資。
2002年9月23日,因不法官員不讓煉功人說話,我就去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惡警綁架。他們將我拉到派出所,用手銬銬住我的手,追問我的家庭住址,我不說,女警們三四個上來扒我的衣服,簡直是不擇手段。他們還搶走了我的鑰匙,到我家私闖民宅,搶走了大法書籍和大法真相資料,下午我被拉到刑事拘留所關了三天。我家裏人去跟他們要人,610不法人員趁機敲詐4000元,還要了好多東西,才放我走,還把我腳上穿的150元錢的一雙新鞋給扔了,我赤腳回來的。
江氏流氓集團三次迫害我,共詐騙和搜去我一萬多元錢,我不禁感嘆,這個社會現在顛倒黑白、正邪不分,警察在江XX指使下成了鎮壓人民、掠奪人民財產的工具,他們把修煉真善忍的好人當作敵人。我們每個知道真相的人都應該有勇氣站起來維護正義良知。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我得法多年,99年7.22後大法被迫害時,我心裏非常難過,本想去北京說句心裏話「法輪大法好」,可是對家人的情放不下,想到家裏還有兩個沒成家的孩子,妻子也沒有職業,家裏生活比較艱難,沒捨得放下小買賣,就沒有去,但是我的心裏總覺得有甚麼大事沒有完成似的難受極了。
2000年6月份,我聽別人說哈爾濱博物館展覽誹謗大法的畫展,有許多人去講真相,我就去了,我在留言上寫了:法輪大法是正法,讓我們做好人……我剛想寫大法是怎麼改變自己人生的,就來了一巡警把我帶走,問我家在哪裏住?這個巡警找了輛車,把我送回縣城派出所,小警官氣得抓住我就是幾拳,說我給他添亂,這月的資金算沒了。後來惡警把我送到縣勞教所非法關押了一段時間。
2001年10月份,我同我的老伴和兒子因貼大法真相材料被巡警送到看守所,在那裏受盡折磨。惡警三天二頭地就叫犯人打我一次,每天早晨洗一次涼水澡凍我,非法關押了二個多月,我的家屬花了一萬七千元錢把我們父子二個贖了回來,可公安總局的帳面上寫的所謂保證金只是一千元,其餘都叫惡警據為己有了。自從我進去後,派出所還到我家去了幾次騷擾。當時讓我老伴回家把書上交,老伴沒同意,當時被打了一通,二兒子害怕,把書交上去,被罰款2000元才把老伴放回。
2002年1月12日我又因發大法真相材料又一次被送到看守所,因家裏沒有錢給惡警,我幾乎天天挨打。吃飯的時候叫我們都在邊上蹲著,不許動、不許抬頭看,帶班的犯人慢慢吃完才叫我和其他犯人快點吃。家裏花錢買的被子我也沒用上,讓我和別人合用一個被子,帶班犯人一人用了好幾床被。三天兩頭讓我寫「保證書」,我不寫,就打罵我。有一天放風,大家一齊往外走,因我年齡大了,再加上多日的折磨,被擠坐在帶班犯人的床邊上,沒有坐實,帶班犯人就大發雷霆,一聲令下,對其他犯人說:給我打。幾個人拳打腳踢把我的肋骨當時打斷了一根,疼痛難忍,多日不能大口喘氣,晚上疼得睡不著覺還不能說,如果說肋骨被打折了,它們會打得更狠。我在那裏呆了二個月,人已經瘦得皮包骨。
後來我被送到萬家集訓隊,每天早上大法弟子被逼迫著站一排,自己拿盆,把水接滿,大家一齊往自己的身上澆水,全身冷得發抖,之後,把我們關在一間空屋子裏,把門窗打開凍我們。
在萬家關押了半個多月我又被送到長林子勞教所,到了那裏,前二個月勞動,過後辦洗腦班,講污衊大法的話,大法弟子誰站起來講真話,惡警就把誰關在小號裏,用手銬子吊起來,一吊說是二天二夜。我因說真話也受了此刑,吊了二天二夜加8個小時。
在被非法關押的大法弟子中有二名大學生,他們不配合邪惡,經常揭露邪惡,因此三、兩天就被關進小號一次,每次放回來,他們都瘦很多,後來就看不到他們了,惡警說別的隊還有一名大學生,都判刑了。我真擔心,不知他們是否還在人世?
惡人逼我們寫「保證書」,對於不寫的,惡警就把犯人中最狠的找來,給我們大法弟子一個個受刑,上大掛、用電棍電、叫我們蹲著,腳尖著地,拳打腳踢,我的肋骨又一次從原位傷的地方又斷了。有時大法弟子正在那坐著,惡人就突然從後邊照脖頸上就是幾下,如果是不修煉的人,早就不行了。有的大法弟子被兩隻胳膊往後背,疼得昏死過去之後再用冷水澆。有一名叫呂志凡的大法弟子,非常堅定,被用盡了酷刑也不寫「保證書」,最後被折磨的送進了萬家醫院,一個半月後又送回長林子勞教所,不知在萬家醫院受到怎樣的殘害,人回來之後已不是原來的人,聰明伶俐的呂志凡,年紀輕輕的腰也彎了,精神都失常了。
以上都是我親眼目睹、親身經歷的真實情況。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99年7月20日以來,我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一直遭受江集團迫害,現把迫害經過簡略如下:
2000年4月30號,因傳遞《明慧網》上材料和照片,被市公安局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二十多天,又被帶回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七十多天。在關押期間,單位把我和另兩位同事(非大法弟子)承包的門面收回,錢財,帳物全部沒收,沒有任何字據。我兒子和姪子到單位要貨物被單位領導打電話到110報警,他們被派出所非法關押,各罰二千元才放人。還威脅我丈夫叫他請派出所人吃飯,並到單位領導那賠禮道歉,我丈夫迫於壓力一一照辦。
2000年7月20日,在我弟弟和嫂子的擔保下才放了我,我丈夫在我放出不到一個月迫於精神上的壓力,就和我離了婚,孩子跟了父親。從此我家庭破裂,失去工作,孤身一人生活。
2001年,我弟弟和一位同修關係密切,這位同修發真相材料被舉報。弟弟也被牽連,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弟弟的一位朋友(不是大法弟子)因隨口說一句「法輪功的人要聚會」,弟弟被抄家非法關押半個月,並非法判一年,後被勒索7000元所謂「取保費」才回來。
99年7月20日以來,江氏操控公安、司法、各級政府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殘酷打壓,我們家這幾年一直動盪不安,家人始終為我和弟弟提心吊膽,我們受迫害的事例只是千千萬萬大陸大法弟子的一個例子,我們希望國際法庭及早把江××繩之以法。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我是97年有幸得法的大陸大法弟子,煉功前是一個身患各種嚴重疾病的人,得法後一切症狀完全消失。正在我為自己能得此修煉真法而高興時,惡人開始了殘酷的迫害。1999年7月,一時間天昏地暗,抓人、燒書、勞教,整天播污衊大法的新聞。
我們都是按著「真善忍」做好人的,沒有錯,電視上說的與實際不符,我應該堅修到底。接著街委主任、派出所還有公社辦經常到我家騷擾不讓煉,許多同修被抓。我覺得應該向國家反映一下我們的實際情況,於2000年3月我去了北京信訪辦。剛一到門口,就被等候在那裏的當地警察連拉帶拽推上警車,搜去身份證,還像審犯人一樣,當晚押上返回的火車。在車上,警察讓我坐走廊過道的地上,到當地在分局又經審訊一番,而且還罵罵咧咧的,下拘留票、送拘留所。我被無故的關了十五天,這十五天吃的都是沒蒸熟的窩窩頭,帶泥的土豆湯。
等十五天回來後,警察、委主任還經常到家來騷擾,在家煉也不行。我至今不明白,信訪辦是為人民辦的,是喊冤訴苦的地方,為甚麼不讓我們去上訪,難道我們不是中國的公民嗎?我一直抱著不解的心,覺得應該向上級講清真相,不讓煉是錯誤的。我應該告訴世人,法輪大法是被冤枉的,就這樣我於2000年12月再次來到北京天安門廣場,證實大法。為了喚醒他們的良知,我打開條幅,剛喊一聲「法輪大法好!」就被一幫警察和便衣蜂擁而上拽著衣服領子,把我推上警車。送往前門派出所,那裏的警察以搜身為由,到處亂摸耍流氓。然後又把我送往崇文區派出所,先是照相,不服從就連打帶罵的摁著頭給照,坐在水泥地上關押24小時後,又送往崇文區看守所。在那裏我遭受了非人的折磨,一進去把鞋子脫下來,光腳在水泥地上站著,然後在一個個進屋照相、按手印、踩腳印,不服從,又打又罵,還要200元錢買被子。然後獄警把我分進有5個刑事犯的屋裏,一進屋就用冷水澆。我絕食抗議迫害,一個犯人讓我吃飯,不吃就用饅頭打,還說管教說了,如果我們不吃飯,就給她們加期,向她們講真相她們也不聽,不讓我們煉功,看我們打坐就拳腳相加,用鞋底打耳光,還天天給鼻飼我灌食。灌食時,犯人把我按倒躺在地下,一邊有一個犯人用腳踩我的胳膊不讓動,即使把管子插到氣管裏都沒有辦法拔出來,那就只能窒息死亡。
就這樣連續插管三天後,又把我送往一個偏遠山區的一個看守所。冰冷的小平房,四面透風,屋裏幾乎沒有暖氣,蓋著一個不知經過多少犯人用過的被褥,非常潮濕。天天提審,把我送一個沒光線的黑屋裏坐老虎凳,開著門呼呼的北風,把我的腳都凍壞了。提審的目的就是讓我說出姓名、住址。惡警有時哄騙、有時打罵。我向他們講真相,可警察說:如果他們表現不積極,不是下崗就是不給分配。惡警還體罰我,說把我送山上餵狼。我在那裏被關了十六天,絕食十六天後被放出,已骨瘦如柴。放我的那天,警察上級獎勵警察有幾千元錢,這是他們往上報假名單,對他們的獎賞,這是他們的一貫運用的欺騙手段,做假還得獎金。
回來後,公社、派出所,還有委主任還經常到我家騷擾、摁手印,我不摁,並向他們講真相,他們說:「我們知道你們是好人,被冤枉的,可是我們不這樣做我們就得下崗,這是上級的指標,沒有辦法。」就這樣他們三天兩頭的到家來騷擾,作為國家幹部,一切都得為人民著想,可是他們不顧事實真相、只為眼前小利,在江XX的指使下讓百姓不得安生,中國人權在哪裏?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我是1996年修煉法輪大法的。修煉後身體非常健康,從沒吃過一粒藥,工作精力特別充沛,鄰里之間和睦相處,與人為善,始終以真、善、忍為標準,要求自己做個好人,道德高尚的人。
我在這種祥和的環境中修煉三年多,1999年7月20日,由於江××一意孤行,發動了前所未有的邪惡鎮壓,強行將我們煉功點解散。從此以後,派出所多次無故騷擾,強行逼迫我在「不煉功的保證書」上簽字,當時有派出所的幹事朱某,所長王某等一些幹警。每次來,我都和他們講法輪功教人向善,煉功後身體健康了,道德標準也得到了提高,不是電視上報導的那樣,那是栽贓陷害,編造出來的,他們沒了解真實情況,就這樣報導是不負責的,對社會是有害的,他們有人也能理解,但迫於上級的壓力,有人卻理智不清地向我施壓。
公安局多次騷擾,威逼恐嚇,他們非但不聽解釋,而且言行惡毒,主動充當打手,非法監視,經常來騷擾。有一次半夜三更把我吵醒,打開門一看,原來是派出所幹事帶的一隊警察,大概是怕我去北京上訪。
在2001年5、6月份,他們在本市公安局設了一個邪惡的洗腦班(「610」非法組織辦公所在地)。記得那天中午,我正準備做飯,忽然看見幹事帶著兩個警察闖了進來,說找我談談。但是去的是「610辦公室」,幾個猶大給我灌輸了很多謊言。由於邪惡的瘋狂迫害,我這幾年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被謊言所矇蔽,神志不清,違心的表態說不修了,也不煉了。這次洗腦班中不接受洗腦的,就被非法勞教,流離失所。
由於認識到邪惡謊言的真實面目,我於2002年秋寫下嚴正聲明,當時違心寫下的一切作廢,重新走入法輪大法修煉的行列,重新做個好人。
在中國,我們的基本人權被剝奪了,許多同修和平上訪,向世人講清真相卻招來了殺身之禍,被非法關押,判刑,勞教,毒打,罰款等,可是我們僅僅只為了做個好人,信仰真、善、忍的好人,卻被壞人殘酷地迫害。
我們強烈地呼籲善良,正義的人們幫助我們制止這場迫害,請求國際組織詳查法輪功被迫害情況,將江××,610非法組織等所有參與迫害的壞人繩之以法,還李洪志老師的清白,澄清法輪功的真實情況,使我們的信仰得到法律的保護,早日結束這場千古奇冤,讓正義永存人間。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由於江××一夥迫害法輪功,我於2000年2月去北京信訪辦上訪反映情況。剛下出租車,一幫便衣盤問我,然後把我逼上警車,要去身份證,強行帶到駐京辦。在駐京辦,警察讓我們坐地上,不讓學法煉功,晚上給我們戴上手銬子,用警車把我們押往北京站,上火車前才把身份證給我。駐京辦逼著我們每人交了250元錢買回家車票,美其名曰是買臥鋪票。火車上五、六個學員擠在一張鋪,現在看來剩下的錢是被駐京辦的惡警給貪污了。到站後又把我押到市局、分局,被分局警察要走260多元錢,列做「處理法輪功問題的經費」,又逼我在拘留票上按手印。然後派出所惡警把我押到拘留所,判15天拘留,還以搜書為名,非法抄家。出來後,街道辦負責人、派出所惡警、居委會主任合伙叫我寫不煉功、不上訪的保證,我不寫,他們又罰我到派出所幹活大約五天,這之後每逢敏感日就到我家干擾我日常生活。
2000年底我到天安門廣場喊了一句:「法輪大法好」,被兩個便衣捂著嘴,推上警車,拉到天安門分局,送到燕山分局後,又被關到迎風派出所,把我們關到鐵籠子裏。惡警提審,要逼我說出姓名、住址、目的是押回當地,判勞教,我不說,他們就給戴手扣子,鎖到沙發扶手上,用電棍嚇唬我。然後惡警就把書上大法師父的照片撕下來,我上前阻止,他們又拽我胳膊揪頭髮,把我押回鐵籠子裏,給我戴上頭盔。他們把我推到一鐵椅裏坐下,兩個腳用鐵鏈子鎖上,又把痰抹到我嘴上,然後又敲鐵盔恐嚇我,說我要不報姓名、地址就把我送大沙漠、荒無人煙的大西北去。大約2-3個小時後才把鐵盔、鐵椅、鐵鏈取走,讓我們坐在水泥地上一天一宿又給我們送到燕山看守所,惡警逼我說出姓名、地址,讓我們簽字,不簽字還打人,把我們押送到牢房,叫犯人給我搜身,把衣服、褲子、馬夾上的拉鎖、扣子、褲腰帶拽掉,送到號裏。冬天讓我們睡在地上,又逼我照相,按手印,不按惡警就扭胳膊。後來駐京辦的人來認人,帶回當地迫害我們,我們覺得這樣對待我們實在不公,就不吃不喝要求放人。期間他們給我灌食,打針迫害我,到第八天它們怕出人命才放人,臨走前逼我按手印。
2001年4月15日晚,派出所惡警到我家以了解情況為由,把我騙到派出所關了一宿,又送我到分局。我給他們講真相,他們不聽,強行綁架我到洗腦班,然後又非法抄家。在洗腦班裏,惡警們威逼我寫三書,不寫就威脅說把我判勞教。在洗腦班裏,他們不讓煉功、學法、每天讓我們出操、跑步、勞動,看誣蔑大法電視片,坐板,打水上廁所都受限制。惡警時常打罵大法學員、搜經文,誣蔑造謠,時不時地就威逼我們寫「三書」。由於長期關押我渾身長疥,奇癢無比,夜裏睡不著,四個月後吃不下飯,呼吸困難。管教怕死人,把我送醫院,醫生診斷為心肌缺血。洗腦班派人找家屬,為推脫責任讓家屬簽字,住二天出院,花了200多元醫藥費。回家後,街道辦、委主任上門來讓寫保證,時不時來干擾,家屬提出讓街委會幫助解決治疥瘡的醫藥費,他們這才作罷,偃旗息鼓。
這是99年7.20至今我所遭受的迫害,為了能夠正常生活,避免被關押迫害,我現已流離失所。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我是大陸法輪大法弟子。在2002年3月某日,當地政保科科長帶兩名警察突然闖入我家,非法抄家,甚麼東西也沒有翻到。後來他們把我綁架到公安局,說要了解情況,然後對我進行審訊,問我煉不煉了?我回答「煉」,當晚就把我關入看守所。接著政保科科長打電話向家人敲詐勒索,索取現金約4000元。
4月18日,我市610辦公室、市公安局一幫警察到我家又想抓我,當時我沒給開門。他們弄不明白我是否在家就走了,又到我姐姐家抓我,也沒有抓到。為了不被惡警關押迫害,我離家出走,開始流離失所。
惡警到處查我的下落,他們費盡心機打聽到我孩子的幼兒園,盤問孩子:「你媽媽叫甚麼名字,你爸爸叫甚麼名字」等哄騙孩子。幼兒園的老師說:「不許你們逼問孩子,別嚇著孩子。」警察在孩子的幼兒園蹲坑、監視,他們對幾點鐘送孩子、幾點鐘接孩子,天天盤問老師,老師告訴:「孩子有病了,沒有上學」,他們忙問孩子在哪看病、打針,老師說:「不知道」,他們在幼兒園忙活了五、六天,白忙活了,只好作罷了。
惡人還是不肯善罷甘休,又到我愛人單位找我丈夫逼問他,要他交代我的住處。我愛人說不知道,惡警就惱羞成怒,把我丈夫帶到公安局進行審訊恐嚇,揚言:「如果不把你妻子交出來就跟你沒完,別想過好日子,你要包庇妻子就把你送入監獄。」我丈夫承受的精神壓力很大。接著警察又到我愛人的姐姐家搜查,我大姐姐家在偏遠的農村,把我娘家的弟弟及媳婦還有哥哥,傳喚到公安局,問我的下落,他們都不知道。惡警的招數使盡了,也找不到我。大約過了兩個月,我終於見到親人了,他們告訴我:「可以回來了」,說哥哥找人給「辦好了」(其實惡警又敲詐了錢財)。
在2002年10月20日,就是中共十六大召開前,我市又開始對大法弟子進行瘋狂的抓捕,強制辦洗腦班,敲詐每個法輪功學員2000元人民幣,家人陪護,由市610、政法委、街道辦、公安局、派出所聯合起來一起抓人。
我住所的片警,從10月8日起就多次到我家騷擾,逼問:「煉不煉了」,我回答:「煉」。當然我的名字也在黑名單裏了。為了不配合邪惡,在20日這天,我就帶著孩子再次離家出走。他們沒有抓到我,計劃又落空了。街道主任到家裏找我丈夫,讓他寫保證書(保證不外出、不煉功等)。在這裏我嚴正聲明,他替我寫的保證一律作廢,我是堅決不能承認的。
十六大閉幕後,我回到家中,警察還是三番五次到家中騷擾,街道主任領著政法委的兩名警察到家裏威逼,問我「煉不煉了」,我不回答他的問話,他就說我態度不好,要抓我到洗腦班,我說「我沒犯法,我不去」,他們沒有動我。
為期一個月的洗腦班在可恥中收場,被綁架的大法弟子大多數被無條件釋放,堂堂正正的回家了。在中國像我這樣受迫害的大法弟子比比皆是,警察肆無忌憚、無所顧忌到家中騷擾、抄家、抓捕大法弟子的現象經常出現,我們大法弟子得不到人權、沒有說話的權利。邪惡之徒無視法律,為所欲為,我為他們難過,有的已經走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我們師父在經文《網在收》中寫道: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自99年7.20以來,我們不斷地從明慧網上看到關於石家莊化肥廠第四生活區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事實。據不完全統計,小小的一個生活區3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刑、1人被非法勞教2次、1人被報批勞教因身體不適未遂,5人曾被迫流離失所,被非法關押達30人次。經過我們搜集整理,現匯總如下:
1、99年10月,黨蘭鳳(女,50多歲,該廠退休職工)因依法進京上訪被非法刑事拘留,關押於新樂縣看守所。
2、99年11月,王曉英(女,50多歲,該廠退休職工)、曹曾芬(女,50多歲,該廠職工,現已被非法開除)、耿淑芹(女,40多歲,該廠職工,現已被非法開除)、孟照文(男,40多歲,該廠職工)、胡銘智(男,40多歲,該廠職工家屬)、郝秀芹(女,50多歲,該廠職工家屬)、孫青俊(女,20多歲,該廠職工,現已被非法開除)、王華(女,20多歲,該廠職工家屬)、胡亞嬋(女,20多歲,該廠職工家屬)因依法進京上訪被非法行政拘留15天,關押於東風路派出所。
3、99年11月,黨蘭鳳被非法勞教三年。
4、2000年春節前夕,孟照文和胡銘智被非法關押於靈壽縣看守所,一個月後胡銘智被釋放,孟照文關押一年後被非法判刑五年,現監外執行。
5、2000年春節,郝秀芹因公開煉功被非法拘留近一個月。
6、2000年5月,曹曾芬和郝秀芹被分別非法關押於新樂縣看守所和靈壽縣看守所,一年後兩人均被判刑五年,關押於河北滿城監獄。
7、2000年5月,王曉英、李秀溫(女,50多歲,該廠職工家屬)、胡亞嬋、王華、孫青俊被非法關押於勝利北街辦事處一天。
8、2000年7月,胡銘智、王曉英、孫青俊、王華、胡亞嬋、任豔芳(女,30多歲,該廠職工家屬)、任豔芝(女,30歲左右,該廠職工家屬)被非法關押於義堂旅館洗腦班達十多天,被勒索二百多元生活費後釋放。
9、2000年10月,耿淑芹被迫流離失所,並被公安非法通緝。馬淑芹(女,60歲左右,該生活區居委會主任,現已被非法開除)關押於石家莊看守所達一個月,李桂芝(女,50多歲,該廠職工家屬)被非法拘留數天。
10、2000年11月,黨蘭鳳被釋放後因不願再受迫害,被迫流離失所。
11、2000年春節前夕,任豔芳、任豔芝、胡銘智、孫青俊、王華、王曉英被非法關押於東風路派出所、勝利北街辦事處等地,關押時間最長的達兩個月之久,以勒索1000元或2000元保證金後釋放。
12、2001年8月,耿淑芹、黨蘭鳳被抓,關押於勝利北街派出所,三個月後兩人被非法勞教,其中黨蘭鳳是第二次被判勞教,關押於第五大隊;耿淑芹因迫害嚴重身體不適,勞教未遂。
13、2001年8月,王華和王柱保(男,50多歲,該廠職工家屬)被迫流離失所達三個月。
14、2001年12月,孫青俊被迫流離失所至今。
15、2002年6月,周俊欣(男,40多歲,該廠在職職工)被非法關押於看守所,被勒索錢財後釋放。
16、2002年6月,王華和王柱保再次被迫流離失所至今。王柱保被勒索5000元錢。
17、2003年4月4日左右,胡銘智被邪惡之徒圍困於家中,後被迫流離失所。
以上是化肥廠第四生活區居委會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記錄。該居委會積極向其邪惡上級「彙報」法輪功學員的情況;跟蹤、監視法輪功學員的日常活動;積極整理法輪功學員的「黑材料」;暗中向邪惡610組織舉報法輪功學員,致使無辜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抓捕、非法判刑、勞教。作為居委會的負責人充當江氏流氓集團幫兇罪責難逃。
在此正告石家莊市化肥廠第四生活區居委會負責人:你們的犯罪事實已記錄在案,現「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已經成立,江××已被告上法庭,中共高官已經開始為自己尋找後路,誰也不願意為政治流氓甘願作替罪羊而一條道跑到黑。「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無論天涯海角,無論時日長短,必將追查到底;行天理,再現公道,匡扶人間正義。你們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所犯下一切罪行,終會有一個公正的決斷。
你們要記住:「歷史上一切迫害正信的從來都沒有成功過。」(《強制改變不了人心》)希望你們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及早醒悟,懸崖勒馬或許為時未晚。
石家莊化肥廠第四生活區居委會負責人:張芳、劉建林
聯繫電話:0311-6830845
郵政編碼:050041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5/7/35354.html>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我是一名1998年5月份得法的修煉者,今年59歲。沒得法前我老伴就煉功,她今年55歲,她當時患有糖尿病、心臟病和多種婦科病,煉功後都好了。看到這些我也就跟著煉,當時我食慾不振,經常感冒,並剛患了疝氣。疝氣這個病小孩青少年患病不痛,老年人得了特痛,為此我曾花了500元治療幾次,也未見好,只好忍受吧。98年5月見老伴煉功,糖尿病、心臟病都煉好了,我就開始煉功,時間不長,感冒等病就煉好了,後來不知甚麼時候疝氣也沒了,不痛了。特此對法輪功教導的法理有了一個更深的認識:只有做好人修心性,才能好病。
1999年7月19日,派出所和我村公務員把我送到鎮派出所。我這麼大年紀,不明白為甚麼做個好人、煉煉功反被抓──做好人就不讓當,煉好病硬不讓煉,這是甚麼世道,非要我歪嘴說瞎話,寫甚麼「保證」,做好人不讓,難道「保證」做壞人嗎?他們一直關了我11天(三進三出),我小子(方言,即「兒子」)替我寫了「保證書」才放我回家。我老伴雖未被抓,但嚇得不敢煉了,後來心臟病復發,去北京治療,花去數千元,也未見好。後來她自己明白還是得煉功才行,後又開始煉功,一年後才慢慢煉好了。
由此可見大法深得人心,可堅持煉功卻遭受無理迫害。2001年5月27日,我正在廠子幹活,突然來了3個人,有我村支書等,他們不分青紅皂白在我屋裏一片折騰,收去大法書籍4本,當場銬上我這個50多歲的老實巴交的農民。
到了縣公安局,把我銬在政保院裏,一個人看著我,後來他睡覺,卻把我銬在暖氣上。下午3點把我送到看守所,一進去我的腰帶、皮鞋全部被沒收,光腳到監號,無理關押了22天,提審了我三次,強迫寫「保證書」。6月18日我小子去接我。到家問老伴說罰了我5000元,並還給當頭的1000元。這就是江澤民流氓集團對我的迫害。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老伴為這嚇得又不敢煉功了,7月底剛剛煉好的病復發,又去縣裏住院,花去3000元。鄉鎮政府派出所還曾兩次闖入我家,十幾個人非法搜查我家,翻箱倒櫃強盜一般,折騰得我老兩口生活不得安定。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我今年51歲,是大陸大法弟子。我是1996年得法的。99年7月19日晚上我聽說城裏關押了很多大法弟子,我就和幾個人去城裏問一問為甚麼關押大法弟子。正走到半路上,就被鄉里的不法人員給擋住了,讓我們在路邊站了半夜,把我們的自行車強行推走,硬是讓我們坐出租車回鄉政府,每人罰款20元錢,說是租車費。
7月21日早晨,鄉派出所長帶著十幾人到我家抄家,把我修煉所有的書和一切用品全部抄走了,還把沙發給扯破了。把我家翻江倒海似的折騰了一頓,這還不行,鄉派出所長還狠狠地抽打我的臉,打的我眼花繚亂,站立不穩,後把我銬上送到派出所。七月的天氣,正直中午,他們叫我站在石灰板上火辣辣的太陽烤的我像剝了一層皮,上午在西屋曬,下午在東屋曬,就這樣一直關了我7天,罰了我800元錢。
2000年7月20日,鄉司法所不法人員又去抓我,不容分說就又把我銬起來。從我家到村委會大約有1000米左右,他們一邊走一邊問我這個功有甚麼好處,我說祛病健身,他們就抽打我的臉,一邊打一邊罵,一直打到村委會。我被押到鄉里去以後,他們叫我供出同修,我不說,他們就叫我跪著,還輪班打我。邪惡之徒把我們男女關在一起,不讓我們睡覺。司法所長還耍流氓,還叫別的學員跪著。開始他們逼我交5000元錢,說要是不拿就送我去看守所,我說那我也沒有錢。第二天,這些無賴就改說讓拿3000元,我還是不交,最後又讓我拿1000元,一直關了我13天,給了他們1000元才讓我回家。
2000年的冬天,臘月23,鄉司法所人員又到我家問我煉功沒有,我說煉呢,他就又把我抓到鄉里去了。臘月27日,司法所長問我是回家還是去石家莊勞教所,我說回家,他說你煉功就別想回家,說完就走了。我去找他說理,他還耍流氓,讓我給他鋪上床就讓我走,我說你這麼一個所長說這話不有失身份嗎?他說你還敢去告我嗎?就這樣又關了我六天,臘月28日才讓我回家。
2001年1月份,鄉司法所歹徒又到我家。他們說你跟我們到鄉里去說一說法輪功的好處,我一聽還挺願意去,可去了以後,結果不但不讓說,還連打帶罵,打的另一個法輪功學員渾身都青了,一直又關了我8天。
2001年的2月的一天,鄉司法所的人帶著幾個人又闖入我家,矇騙我說是縣裏要我去的,當時我一個人在家,我要去了沒有人照顧老人,他們說不管你那事,這是610下的密令。我讓他拿出來,他說不讓看。那我說不去,他們就走了。一會又來了一幫人嚇唬我,我還是不去。第二天我就去了三姐家。沒有過幾天,他們又找到我三姐家,騙我說去說說就回來。結果去了以後又關了我三個月,在這三個月期間,他們偽善招數都使盡了,見我們還是堅修大法不放棄,他們就又找我們的麻煩。有一天他們藉口查經文,把我們學員的一百元錢偷走了,我們去找他們說丟了一百元錢,他們就說我們「擾亂治安」,還問經文是從哪裏來的,不說就不讓睡覺。他們逼我們24小時站著,累的法輪功學員頭發暈的時候就說出來了,他們就把那兩個學員關進了看守所。
2002年的秋天,正值秋收季節。一天早晨5點鐘,鄉司法所一夥惡人聲稱是公安局的,在我家門外堵著。我不想再被他們騙去,就想從牆上逃走,不料又被他們抓住,第二次又把我關進了洗腦班,關押了我兩個月,又讓我拿了500元錢。
從1999年到現在一共罰了我3000多元錢。我們因不放棄信仰,被不法人員多次抄家、打、砸、搶、罰款、關押,害的我全家不能安寧。多少大法弟子有家不能回,甚至家破人亡,江澤民一夥罪惡滔天,他們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惡,終究會被推上歷史的審判台。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我曾患多種疾病,有嚴重的脂肪肝、雙腿骨質增生、腦供血不足,整天頭痛、頭暈,眼視物不清,再加上更年期綜合症,總愛發脾氣,覺得人活著沒意思。所以我就開始玩麻將、玩股票來調節一下,結果適得其反,玩沒幾天就賠了錢,結果更生氣,使身體越來越不好。
那時我看到馬路邊上有法輪功學員煉功,我就抱著試試看的心態於98年5月份開始修煉。我每天早晚堅持煉功,晚上到學法小組學法。當煉功半個月時,有一天我走路突然有一種離地的感覺,像是在雲中走,上7層樓就像有人推一樣,從此身體感覺很輕鬆,一身病無意中消失了。停經多年又來了兩次例假,我覺得法輪大法真神。
然而這樣好的功法竟被獨裁者江澤民之流迫害,把億萬修煉「真善忍」的民眾推到政府的對立面,我也是其中受害者之一。
2000年春節大法弟子想集體煉功以表對迫害的抵制,我在去的路上被公安抓捕拘留22天,罰款1,000元。
2000年7月份的一天晚上,由鎮政法委書記帶5-6人闖進我家,沒有出示任何證件,強行讓我跟他們走一趟,騙我說問問就回來。我一去就被拘留了10天,榨取10,000元才放我回家。
又在2001年大約7-8月份晚上1點,縣公安強行把我從家中抓走,然後交610,兩天兩夜不讓睡覺,稍有睏意就有兩人輪流打我臉,並強行讓家人交1,500元才放人,就這樣3次共勒索家裏12500元,真是邪惡至極。這就是江XX對法輪功修煉者「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罪證。
我家不但遭到經濟上的嚴重損失,更重要的是,使我家人精神受到傷害。他們怕公安半夜抓走我,為我擔心──連好人都不讓做,這樣的政府怎麼能使人民相信哪!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美聯社4月19日紐約消息,星期六,數百名示威者在紐約時代廣場和紐約市其它市區舉行了和平的遊行,他們的目的是要喚起人們關注中國政府在中國禁止法輪功運動。
示威者們在中國城和曼哈頓中城區向過往行人散發資料。
在九十年代,法輪功吸引了成千上萬的人。1999年7月,北京當局禁止了法輪功。上千人被關進監獄,還有些人受到折磨或是被送進勞教所。
一位居住在布魯克林叫貝蒂-亨特彼逖的女士說:「法輪功讓我們去掉執著,使我們成為更好的人。」她也參加了星期六在時代廣場的遊行。
她說集會遊行是為了讓人們關注在中國被剝奪了的基本人權。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中央社曼谷二十日專電)在北京準備嚴重懲罰衛生部長張文康後,中共不敢派遣高級官員前來曼谷參加本月底舉行的東協國家領袖高峰會議,討論如何合作杜絕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擴散。尤其是中共駐泰國大使館在過去一個月裏連續兩次發表聲明,中國大陸是安全區,未受到這個傳染病影響,更使中共難以派人來曼谷參加這項東協會議。
泰國外交部發言人希哈沙Sihasak Phuangketkeow透露,目前東協還未正式向中共發出邀請書,參加本月二十九日在曼谷舉行的東協領袖非正式高峰會議,討論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問題。
稍早,泰國外交部消息人士曾經表示,中共可能派遣衛生部長張文康或外交部副部長王毅前來參加這項東協領袖會議。可是曼谷外交界人士表示,依照東協慣例,東協領袖高峰會議中共應該派遣總理參加才合乎外交禮節,何況這項傳染病是由中國大陸發源,更應該藉用這項機會派遣高級官員前來向東協國家道歉和解釋才對。
這項東協高峰會議依例由東協輪值主席的柬埔寨總理韓先主持,目前已有七個東協會員國答應參加,其中寮國、緬甸和印尼由領袖代表參加。
此次東協領袖高峰會是由新加坡總理吳作棟向泰總理戴克辛提議,獲得泰方同意主辦。目前十個東協國家裏已有越南、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印尼、菲律賓等國內發現有疑似病例。柬埔寨、寮國、緬甸和汶萊還未有證實。
上月間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在香港和廣東等造成嚴重疫情時,泰國採取緊急措施,對大陸和香港等疫區進行初步體檢和要求自行隔離十四天,措施公布後,中共駐泰國大使館首度向泰國的媒體發出泰文、英文和中文的公開聲明書,鄭重表明中國大陸災情不大,請求泰人自由前往旅遊和貿易,不必擔憂生命安全。
等到疫情擴散至北京後,中共駐泰使館二度公開聲明,再度強調中國大陸疫情不重,泰人不必恐懼,可以前往,即使後來北京宣布禁止大陸旅遊團來泰後,中共使館未再澄清,至今仍舊一直堅持中國大陸災情不嚴重。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台北報導 -- 大陸SARS疫情出現震撼性發展,在世界衛生組織(WHO)及國際輿論的壓力下,中共衛生部昨日公布根據WHO計算標準的SARS病例統計,截至四月十八日止,大陸感染SARS病例為一八○七例,死亡七十九人。為防止SARS蔓延,中共國務院也宣布取消今年的「五一」長假,預料將對大陸旅遊業造成進一步的打擊,北京市政府更下令禁止商店舉辦大規模促銷活動。
在中共衛生部副部長高強,更正最新疫情資訊後,中共國家主席胡錦濤與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等新領導班子,也立即對失職人員做出行政處分。過去一直被外界認為刻意隱瞞疫情的衛生部長張文康,遭免去衛生部黨組書記職務,孟學農的北京市委副書記、常委、委員職務,由現任海南省委書記王岐接任。
高強昨天在記者會上坦承北京在疫情統計存在疏漏,沒有做到準確地上報疫情數字。從廿一日起,大陸將從過去每五天公布一次疫情,改為每日公布最新疫情資訊。為避免因民眾大規模流動而造成SARS疫情進一步擴散,高強也宣布,即將到來的「五一」長假今年將取消。
中國第一季經濟成長九.九%,但北京等大城市的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SARS)病例暴增及取消「五一」七天長假後,已開始對經濟造成衝擊,其中觀光業和商展業面臨前所未有的困境,許多展覽紛紛延期或取消,旅行社停止出團並進行減薪裁員,專家預估中國大陸今年GDP可能減少一到兩個百分點。
SARS已令中國大陸的商展經濟造成重大損失,北京中建華碩展覽有限公司總經理殷明照表示,境外參展商的退展要求毫無商量餘地,但一個專業國際展覽的外商比例一般達到一五%至五○%,外商退展意味著展覽會將停擺。像四月下旬將在上海舉辦的國際通信數據展,四○%展位由台灣組團參展,現在這些公司表示不來,展覽只能延期。
二○○二年中國會展業的直接收入近五十億元人民幣,拉動其他相關產業如住宿、餐飲、通信、旅遊、購物等經濟收入高達三百六十億元人民幣,佔GDP的○.○四%,每年並以二○%的速度成長,SARS疫情如無法在一兩個月內控制,將重創商展行業。
觀光業則面臨十年來最嚴重的危機,大陸去年五一假期共創造三百三十一億人民幣的收入,旅遊人數達八千七百一十萬人次。在取消五一長假後,一名廣東旅遊部門的匿名官員說,「全面崩潰,不用想了」。中國經濟時報引述大陸康輝旅行社總經理李繼烈的話說,因為旅行客源在減少,目前康輝五月份已經全部退團,六七月大部份也已經退團。浙江部份旅行社已開始減薪。
高盛公司首席中國經濟學家胡祖六說,像大陸這麼大的經濟體,短期的影響可能微不足道。但他擔心的是長期的衝擊,包括外界對中共政策透明度的看法。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4/24/34846.html>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中央社記者周慧盈北京特稿)中國大陸衛生部今天更新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最新疫情,病例由前兩天的一千四百多例暴增到一千八百多例,其中關鍵是北京市病例呈十倍成長。不過,由於中共官方先前對疫情多所隱瞞,導致在北京的各國媒體不再信任官方數字,質問衛生部「有甚麼理由要我相信你?」
大陸廣東去年底發現SARS病例以來,衛生部自今年四月初開始公布疫情,並且強調疫情已獲有效數字。由於民間傳出的實際情況與官方說法有相當差距,加上外籍媒體及世界衛生組織陸續揭發軍醫院隱藏病例不報,因此外界一直不肯相信中共官方公布的疫情。
在國際輿論壓力下,衛生部今天再度公布最新疫情,並在記者會中承認,由於有關部門的統計、監測與追蹤等機制不健全,導致疫情統計存在疏漏,沒有準確上報疫情數字。
事實上,除了統計的問題,官員的心態才是讓疫情不透明的主要原因,例如衛生主管官員近一個月來屢屢公開說謊,包括明知國際勞工組織官員派克阿羅因SARS住進北京地壇醫院,卻仍口口聲聲公開指稱『外國人士在中國大陸工作、旅遊是安全的』;以及明知軍醫院收有SARS病人不報,卻表示疫情數字包括軍醫院。
尤有甚者,日前世界衛生組織專家參觀北京三0九等軍醫院時,為了怕專家發現隱匿的病患,院方竟將病患暫時移往其他醫院或旅館。經媒體揭發後,震驚國際社會。
雖然官方表示,今天公布的疫情中已將軍醫院的病例納入,但是澳洲電視台記者今天在會中當場質問衛生部副部長高強,指官方先前種種不實的說法,有甚麼理由再讓各界相信衛生部公布的疫情?
就像放羊的孩子,謊話說多了,終於無法再取信於人,中共當局今後要想讓人信服,除了開誠佈公,別無他法。中共官方表示,明天開始,每天都要公布疫情變化,各國媒體已準備要對中共當局「聽其言、觀其行」,看看官員是否真能從善如流,將疫情攤在陽光下。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4/24/34847.html>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蘋果日報2003年4月21日報導,想用紙來包住火固然不會成功;想用「走鬼」的方式來隱瞞非典型肺炎病例的數目同樣是不會成功的!
中國衛生部昨天公布,中國非典型肺炎個案大幅增加,特別是北京市的個案由原來四十多宗大幅增至三百多宗,並有四百多宗懷疑感染個案。
高層官員普遍態度
最新的數目是否已充份反映真實的情況,誰也不能確定,因為其他省市包括偏遠省市的領導是否已全面上報疫情,是否仍在隱瞞還是個未知數。但不管數目還要再增加多少,新公布的疫情已顯示非典型肺炎在中國部份地區、部份城市仍處於爆發階段,早一陣子所謂疫情受到控制只不過是一遍又一遍的謊言。
另一方面,為了清洗中國政府不斷「說謊」的形像、為了向所有虛報疫情的官員來個下馬威,中共中央昨天宣布免去生部部長張文康及北京市市長孟學農的黨內職務。按中國以黨領政的政治體制,張文康及孟學農被撤去黨內職務已等同遭撤職,相信不久後國務院及人大方面將會正式公布。
張文康及孟學農一直隱瞞疫情,一再強調疫情受控制,現在謊言被揭破,他們因此而下台是理所當然的事。但是我們認為謊報疫情、千方百計想隱瞞疫情的並不僅是他們二人,而是中國高層官員普遍的態度。
缺乏傳媒輿論監督
事實上,自疫情在去年十一月出現後,不管是中央或地方的高層官員都盡力把疫情淡化,甚至在不掌握病毒來源、不掌握病毒性質、不掌握病毒傳播途徑的情況下不斷強調疫情受控制,不斷強調到中國旅遊、經商是非常安全的,有的甚至批評外國及香港傳媒小題大做。當絕大部份官員都在睜眼說謊時,張文康及孟學農難道會排眾而出,說出真相嗎?
更何況中國的專制政治體制本身就鼓勵以謊言掩飾錯漏。應該看到,中國政府的管治既不遵從確當的程序(due process),又缺乏透明度,更缺乏傳媒及輿論監督。不管是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出了任何問題時,官員首先想的是如何掩飾、如何防止消息走漏,以免被更高層的領導追究責任,弄的烏紗不保。於是各級官員想到的是如何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又或是只提供部份事實以「應酬」上級。在這樣層層謊報、層層掩飾的情況下,壞事如疫情自然嚴重不起來、自然受到有效控制。只要這樣的專制政治體制不改變,只要中國沒有獨立的傳媒,即使今次把有關官員撤職,也無法改變中國官場中遇事說謊、遇事隱瞞的惡習的。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4/23/34826.html>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我是一名有四十多年工齡的老公安,親身經歷了發生在中國大地上的大小運動,遇到過各種社會問題,工作帶來的欣慰和愧疚都曾有過。現在,看到發生在眼前的打壓法輪功的政治運動,看到咱們一些公安在其中橫衝直撞,為非作歹,不由不使人想起:過去,一些人被當作「專政工具」在執行錯誤路線後所遭受的身敗名裂和良心的譴責。我不能不向廣大的公安幹警──我的同行們道出我的肺腑之言。
當前的這場對法輪功的打壓,無論從表面上看,還是從手段來看,比過去的「三反、五反」,「階級鬥爭」都有過之而無不及。那時即便是抓人,也不是全國範圍內的隨意亂抓,也得先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由法院審判了,再由我們公安部門執行。而現在抓人根本不必由法院裁定,就憑上頭直接發的文、下的令,上頭說抓誰,公安部門就得抓誰。既不「以法」,也不「依法」,而是上頭說了算。這究竟置國法於何處?更有甚者,見到煉功者就抓,就抄,就封,就打!真令人既痛心又擔心。
法輪功,說到底也只是煉功人信仰上的一種選擇。信仰是人類的一種思想自由,是人基本的權利,誰也無權干預。不能因為是××黨執政,就得要求全體人民都信仰××主義,奉行一黨的宗旨。否則就太霸道了。用一黨的章程替代國家憲法,以黨代政,以權代法,這是專制行為,是歷史的倒退。這種局面比文革時的問題還嚴重,文革至少還沒有動用專政工具在全國範圍內大面積抓人。
對法輪功的批判,我覺得有些地方明顯地不對勁,難以服人。說他們七年來練功練死了1400多人,平均每年死200多人,不管這個數目是不是真實的,如果這一條就夠得上給人家定為罪名的話,那去年一位高級官員親口披露的,由於我們黨和政府的各級幹部的違法施政造成一年內死亡13000人的事實,又該怎麼看?是法輪功死亡人數的60多倍呀!如果照這個邏輯推的話,那我們的黨不也就成了邪教而應予以否定和取締嗎?再說國家關於惡性事故的判別是有標準的,得超過千分之三才算超標,而上述死亡1400多人的「惡性事故率」才在萬分之七(按國家公布的200萬法輪功學員計算),遠低於國家標準,也比國家政治惡性事故低很多。
不知大家感受到沒有,當我們堅決打擊刑事犯罪分子時,人民擁護我們,讚頌我們,尊敬我們,而這一次,打壓法輪功,人民是在用甚麼目光看我們啊!他們見著我們就躲著走,又怕又恨,說江××比法西斯還毒,罵我們狐假虎威、為虎作倀、欺壓百姓,罵我們拿著人民的血汗錢,卻幹著傷害人民的事,鎮壓衣食父母,是要遭天譴的。其實,老百姓人人心中又本帳,現在即使不說,也要以後算總賬。這也難怪他們,老百姓的日子真夠苦的了,還要折騰他們?
有些年輕的公安幹警,沒經歷過政治運動,不知天高地厚,成天耀武揚威,圖一時痛快,不計後果,不留餘地,弄得全國上下雞犬不寧,民怨沸騰。有個年輕幹警只因一位被抓的女法輪功學員不交出資料,就用煙頭把人家的胳膊燙的傷痕斑斑;有個幹警對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任意體罰,把他看不順眼的拖到烈日下曝曬,拳打腳踢,直到打累了才住手,然後得意的狂笑說,「真過癮!好久沒這樣痛快地打了!」還有兩個年輕幹警就在天安門人民英雄紀念碑下,抓住一位年僅20歲左右的姑娘當場就拖住胳膊左右開弓,拳腳相加,引起過路群眾的強烈譴責;有的地方幹警將抓住的練功學員集中關押,12小時不讓上廁所,30小時才讓吃飯,每人交200~1200元罰款才讓走人。這樣執法違法的現象太多了,一位80多歲的老人老淚縱橫的對我說:「我第一次親眼看到咱們警察這樣地打人民群眾……」;一位老知識分子悲憤地問道:「蒼天呀!這些人怎麼了?人們的良心、理性到哪兒去了?!道德何在?!天理何在?!」
我是過來人,感到問題嚴重極了。物極必反,照此狀況發展下去,後果不堪設想。我要告訴大家的是,歷史的教訓不能不汲取!要為自己留條後路。
文革那陣的左派是多麼得意,打、砸、搶,不可一世。十年後呢?有的成了階下囚,有的受人唾棄抬不起頭。所以,我勸大家嚴肅地、認真地想一想:當上頭讓我們鎮壓人民的時候,我們該怎麼辦?雖然我們端的是「公安」和「武警」的飯碗,不能不執行命令,但是做法有深有淺,有真有假。因為,我們首先應該是一個有良心的人。公安是國家的執法部門,應該維護國家憲法不遭受踐踏,維護人民利益不受侵犯。能給人民留條活路就留條活路,其實也是給自己留條活路,俗話說:與人方便與己方便。不能公開支持受壓迫者,就暗中給予同情,網開一面,多積點德。同行們,不要不分青紅皂白地為當權者盡忠盡職了,更不能為虎作倀,助紂為虐。要知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一定全報。
任何事情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過去。對法輪功的打壓肯定是經不起歷史的考驗的。不要只看到現在這麼鋪天蓋地,驚心動魄,到頭來這段歷史肯定會重新評說。希望到那時,你能夠說:我的所作所為沒有違背良心,我沒有做對不起人民的事。甚至能夠說:我給了人民以全力的幫助。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
2003年4月13日,遼寧省瀋陽市不法警察3人闖入張士教養院附近的大法弟子的住處(用鑰匙打開的房門,7樓)。當時屋內有5名大法弟子,其中4人走脫。望與此事相關的同修注意安全。(出事原因詳情未知)
大法弟子李燕梅,於2003年3月4日散發真相材料時,被惡警綁架,現被劫持在河南省太康縣看守所,因惡警將消息封鎖,不許家人探望,具體迫害情況不詳。
大法弟子劉玉芝,河南省商丘市人,於4月5日早上發真相資料時被惡警綁架,現被劫持在東風路派出所。
望大法弟子齊發正念,幫助獄中同修走出來。
2003年4月中旬,遼寧朝陽市大法弟子張桂芝(女,55歲)在發真相材料時被非法綁架,現在被非法關押在吳家窪看守所。
2002年4月18日下午,遼寧朝陽市雙塔區大法弟子張永奎被雙塔區北街派出所非法綁架。
熊玉花,女,66歲,洛陽東城東都商廈退休職工。2001年4月28日夜12點,在家被抓走。惡警叫她寫悔過書,不寫就判刑4年,送新鄉。
司馬淑芬,女,洛陽漓河區金屬軟管廠退休職工。2002年12月30日進京上訪被抓回,惡警要一萬元(無錢沒給),因不放棄修煉被非法判刑4年。
安風,女,52歲,洛陽漓河區毛紡廠職工。2001年7月11日被抓到洗腦班,罰款5000元,「學習」一個月放回。2002年8月24日在家中無故被抓捕,現仍在鄭州女子勞教所遭迫害。
大法弟子白少華於2001年10月15日被抓,2002年11月21日被送至團河勞教所強制勞教,他堅定修煉,不斷受到迫害,惡警並斷絕他與家人聯繫,現在他家人仍不知道他被關押的地點。
在團河被強制勞教的大法弟子煤炭學院講師劉金杜、水利部某局的副處長王國兵以及瀋陽的於溟、上海的陸偉棟、北京的王豔方等均因堅持信仰被勞教所不斷迫害並以種種藉口延期十個月。望大法弟子和全國以至全世界善良的人們對大法弟子給予幫助解救。
團河勞教所二大隊邪惡之徒倪振雄:手機號:13701369525;辦公室電話:010-61294542
2003年4月19日下午,佳木斯又一上網資料點被抄。損失一台電腦、一台激光打印機。兩名女同修被抓。連續兩天兩個點被抄,初步分析原因可能是以前去過的人沒承受住惡警酷刑所致。
近日邪惡之徒針對上網資料點進行瘋狂破壞,請佳市大法弟子每日晚7、8、9整點發正念,清除佳木斯地區破壞上網、資料流通等各環節的一切另外空間的邪惡因素,正念加持被非法綁架的大法弟子,清除迫害她們的一切邪惡因素。
河北省山海關大法弟子朱遠霞於4月18日上午,王兆存於4月18日晚被非法抓捕並被非法抄家。該兩名弟子曾於前一段時間被抓過一次,非法關押兩天後釋放。據悉是惡警們為了找出與其聯繫的學員並秘密跟蹤多日後才又一次抓捕。前幾日另一名大法弟子劉書桃[音]也被非法抓捕。
望看到此消息的大法弟子發正念,助其闖出魔窟。
河北省唐山蓮花勞教所近日將6~7名男大法弟子轉到高陽勞教所,進行進一步迫害,望追查迫害法輪功的國際組織予以關注。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4/30/35095.html>
聲明人:大法弟子 彭泉 大法弟子 李翠麗 大法弟子 王海風 王文龍 大法弟子 叢全玉 晏成其 劉淑英 張照宗 徐文英 於秀英 大法弟子 劉美蘭 閆培廣 大法弟子 溫淑芳 大法弟子 王安菊 王秀花 大法弟子 張美清 大法弟子 楊秀峰 雷劍莉 大法弟子 楊德梅 大法弟子 張桂欣 大法弟子 宋國榮 韓瑞蘭 大法弟子 李鐵山 李桂芬 大法弟子 呂秀軍 魏彥芳 韓連風 大法弟子 閆淑花 大法弟子 張尚軍 吳秀香 馬秀玲 大陸大 法弟子 呂向榮 桑春蓮 李和印 賈新珠 大法弟子 張陪和 大陸大 法弟子 趙洪華 張運鳳 賀秀平 大陸大 法弟子 陳香連 大陸大 法弟子 李美卿 王霄 王倩 大陸大 法弟子 李東坤 桑培香 大陸大 法弟子 呂成惠 大陸大 法弟子 呂成美 遊會福 大陸大 法弟子 孫園玲 楊淑芳 大法弟子 石榮文 大法弟子 曲桂娟 大法弟子 仲麗梅 大法弟子 劉耀華 大法弟子 姜世紅 王淑梅 大法弟子 王明淑 大法弟子 姜麗翠 大法弟子 崔桂芬 大法弟子 楊蘭香 大法弟子 杜淑賢 大法弟子 楊秀英 大法弟子 王好紅 大法弟子 王翠華 大法弟子 王翠芹 大法弟子 王春英 大法弟子 王翠欣 大法弟子 李自蘭 邵松法 劉民蘭 邢淑文 大法弟子 張淑梅 大法弟子 曹學孔 大法弟子 劉愛玲 大法弟子 溫玉梅 大法弟子 楊愛玲 大法弟子 趙淑玉 劉煥玲 姜文香 李美華 郭運成 楊清香 大法弟子 楊蘭香 大法弟子 王翠香 大法弟子 史翠枝 呂秀芳 梁桂梅 路元梅 大法弟子 路翠紅 大法弟子 楊松美 大法弟子 仲秀豔 大法弟子 李淑芹 大法弟子 尹曉萍 大法弟子 徐建芬 大法弟子 王高峰 大法弟子 馮其連 大法弟子 郭建民 大法弟子 郭立欣 大法弟子 孫奎娟 大法弟子 王松芬 唐錫香 大陸大 法弟子 仲繡英 大陸大 法弟子 喬瑞秋 大陸大 法弟子 張元仙 尹蘭英 孫桂珍 王佑伶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二)古羅馬帝國盛極而衰的轉折
根據羅馬史學家塔西圖(Tacitus)的記述,古羅馬皇帝尼祿(Nero)故意在羅馬城縱火,然後嫁禍於基督徒。後來,蓋勒流也採取同樣手段,十五天內在尼科米底亞皇宮製造了兩起火災並誣蔑為基督徒所為,迫使當時的皇帝戴克里先下狠心迫害基督徒。
為了煽動民眾的反基督教情緒,古羅馬的一些理論家編造了不少針對基督徒的謠言,諸如基督徒在拜神時要殺死嬰兒並喝其血、吃其肉,還說基督徒狂飲、亂倫等等,所有古羅馬社會的惡行都被強加在基督徒身上。
當年,尼祿曾命令將不少基督徒投進競技場中,羅馬權貴們在大笑中看著這些人被猛獸活生生地撕裂咬死。他甚至吩咐人把很多基督徒與乾草捆在一起,製成火把並排列在花園中,然後在入夜時點燃,照亮皇帝的園遊會。
奧熱流皇帝對基督徒的迫害也非常殘暴。根據史學家沙夫的描述,「殉道者的屍首,滿布街頭;那些屍首被肢解後焚燒,餘下的骨灰則散入河中,以免他們所謂的‘神的仇敵’沾污大地。」
公元250年,僭主德修斯發出敕令,命令基督徒必須在選定的反悔日放棄自己的信仰,否則將受到地方總督的審判。身為基督徒的政府官吏或被罰為奴隸,或被沒收家產;最堅定者被處死。至於平民,處境更是悲慘至極。
公元303年,戴克里先皇帝又發出敕令,開始了「羅馬帝國政府發動的最大一場宗教迫害」,眾多摧毀教會、收繳聖經和屠殺教士的暴行發生了。
歷史上,對女基督徒的迫害是駭人聽聞的。一些史書敘述了發生在公元209年至210之間的一些事件,「據說那些視死如歸的虔誠的婦女往往被迫受到嚴峻的考驗,要她們決定,在她們看來宗教信仰和自己的貞潔究竟何者為重要。
眾所周知,古羅馬帝國的法律體系非常發達,辯護制度已經成熟。但完善的法律體制沒有阻止暴虐的統治者對正信的迫害,審判和刑罰卻成為一種堂而皇之的迫害方式。
在古羅馬時期,一位叫皮裏鈕的巡撫稟告他雅努皇帝說,「任何被控為基督徒的,我便審問他們是否真是基督徒,若他們承認,我便以刑罰警嚇他們,並再次審問,假若他們堅持承認自己是基督徒,我便下令將他們處決」。他雅努在批示中說,「你在處理被控訴為基督徒的案件,做得非常正確……」。
在臭名昭著的「西普裏安被斬首案」中,教父西普裏安拒絕放棄信仰和「改過自新」,法庭便認定其「私自糾集犯罪集團」和「敵視羅馬諸神」的罪名成立並判以斬首。
對正信的迫害不是一個心地善良的人能夠理解的,因為它出於邪惡的統治者妒忌、獨斷和凶殘的本性。從歷史上看,正信往往出現在道德衰敗、人心腐化的時代,善的力量會直接衝擊積存已久的種種惡的因素。對正信的迫害,不過是善惡較量的表現,是邪惡在滅亡前的垂死掙扎。
在那些專橫、歹毒的統治者看來,任何不遂其心願的思想、信仰和群體都具有嚴重的「威脅」,都是予以取締和打擊的目標。
羅馬皇帝多米田曾下令大規模搜捕基督徒並將他們處死,就連他表弟一家也不能倖免。多米田之所以迫害基督徒,是因為基督徒不肯稱他為神。這位皇帝不甘按照慣例等待死後被追封為神,而在生前即要求百姓以「我們的主、我們的神」稱呼他。
戴克里仙皇帝為了有效地統一羅馬帝國,要求所有羅馬公民信奉同一信仰,基督徒因此成為他的心頭大患。於是,他便下令摧毀教會,基督徒被迫在背棄信仰或者死亡之間作出選擇。
基督教在流傳中堅持自己信仰的獨特性,不肯與其他宗教融合或並列,也得罪了維護羅馬宗教的人。當時,古羅馬城裏供奉著各個民族五花八門的神,很多是邪神,那些邪神的信奉者對正信耿耿於懷。
在古羅馬時期,基督徒信守聖潔、仁愛、和平和公義,這在當時看來是一些不切實際的理想。出於仁愛,基督徒拒絕進入競技場觀看戰犯與奴隸肉搏至死,他們將自己的奴隸無條件釋放。不少教父批評羅馬人奢華逸樂的生活方式,引起一些人很大的不滿。基督徒純潔的個人生活與普遍墮落、奢靡的社會氛圍形成一種強烈的對照,使很多人尤其是當權者感到一種很大的威脅。
在古羅馬時期,主教坡旅甲被解赴競技場。巡撫說,只要他在眾人面前否認基督,就可得到釋放。坡旅甲說,「八十六年來我一直事奉我的主,他從未虧待我,我怎可羞辱那位拯救我的君主?」巡撫打算燒死坡旅甲。坡旅甲平靜地說,「你想以火嚇我,那火充其量不過燃燒一小時罷了,你卻忘記那永不熄滅的地獄的火。」隨後,一群暴民一湧而上,將他活活燒死。
當時,很多忠實的基督徒,不但沒有在烈火中呻吟,反而在烈火中讚頌他們的神。這是腐朽、昏聵的羅馬社會所無法理解的。
歷史上,基督徒為自己的信仰而獻身。今天法輪功學員不但堅持自己的信仰而且還用善的力量去感化民眾,使越來越多的人為他們的精神所震撼。
(待續)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我是一名普通村民,我的父母是大法弟子。在父母沒修煉以前,爸爸的脾氣非常暴躁,還患有多種疾病,如:胃痛、頭痛、肝炎、腦震盪後遺症,頭暈多年,渾身疼痛多年……自從修煉了法輪大法後,爸爸的一切症狀都不翼而飛了,身體也感到特別輕鬆,脾氣也變得溫和、面帶祥和,做事先想他人,有不足先找自己的過錯。
法輪功是教人一心向善的好功法。有一次爸爸去信用社取錢,人家多給了9000元,爸爸回家發現後,又立刻送了回去,這樣的事例多了去了。如:交電費、買東西多找了錢,爸爸都絲毫不差地退還給人家。一次爸爸去交電費,少要了幾元錢,回家後爸爸總覺得不對勁兒,一算果真不對,少要了10元,後來爸爸又找去,交了10元錢……不光是我爸爸這麼做,所有真心煉法輪功的人都這麼做,像這樣的事在法輪功修煉者中太普通了。
還有一回,媽媽騎自行車從奶奶家回來的路上,被摩托車撞起,撞了一丈多高,摔在堅硬的馬路上,頭部撞傷,流了不少血。媽媽昏迷了幾分鐘,醒來後,還祥和地對摩托車司機說:「我沒事,你走吧!」媽媽就要回家。後來親戚朋友找來一輛車,硬是把媽媽抬上車,送往縣醫院。到了醫院,醫生把頭部包紮好,可是媽媽老吐血,醫生也檢查不出是哪兒出的血。就這樣在醫院馬馬虎虎治療了五天,媽媽就要堅持回家,回來時還正在吐血。到了家,媽媽堅持學法煉功,結果到家第二天,病情就有所好轉,也不吐血了。
那位摩托車司機堅持要付醫藥費,爸爸媽媽說不用,爸爸媽媽說:「我們是修煉法輪功的,是不會要你的錢的。」對方再三勸說,爸爸媽媽只好收下。經過這件事情,司機特別感激,說:「你們法輪功的人真好,法輪功師父真好,我真走運。」
因父母都修煉法輪大法,都相互忍讓,家庭變得非常和睦,我們過著幸福美滿的生活。
自從99年7.20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以來,給原本和睦美滿的家庭蒙上了陰影。鎮派出所綁架了我的父母,還對他們進行毆打、罰站,蹲馬步3、4個小時,進行精神摧殘,無緣無故罰款,非法抄家。屢次到家中對我們進行騷擾,恐嚇,使我們不能正常生活,使得親戚朋友受到嚴重精神打擊。自此以後,我們的生活變得黑暗,我們只能提心吊膽地度日。
為此我對江澤民一夥提起控訴,要求還公民一個信仰法輪功的權利,還我一個和睦美滿的家庭。
<英文版: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5/4/35248.html>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黑龍江省省長徐友方,在過去的三年多來,不斷加大力度迫害法輪大法,一心想藉著大法修煉者的鮮血鋪墊自己升官之路,在他的指使下,黑龍江省各個監獄、勞教所、精神病院、洗腦班等都成為迫害大法弟子的納粹集中營。
徐友方是江澤民一手提拔起來的,為了繼續往上爬,鎮壓法輪大法不遺餘力,從2002年開始,徐友方每次開省委常委擴大會議都下死令對法輪功加大力度嚴打,610特務機構還嫌不夠,又成立了410專案組協助做迫害大法的事。2002年是哈爾濱大法弟子受迫害最嚴重的一年,不但各監獄往死裏迫害大法弟子,哈市各區警察與居委會還到各個學員家裏,問煉不煉了,說煉就立即抓走判勞教。
徐認為,他這麼賣力,一定會得到江的賞識,圓自己升官發財的美夢,然而逆天行事,怎能如願,惡事做絕,不但堵死自生路,也給無數百姓帶來深重災難。
黑龍江省各地區大小事故頻頻發生:雞西市雞東煤礦爆炸二次;剛開過省人大會議,中央政治局委員、計委主任曾培炎來黑龍江考察,他所乘坐的轎車在鶴崗被一輛拉豬的三輪車撞上,曾的面部嚴重受傷,眼鏡框都扎到眼眶裏去了。事後徐友方命人嚴查肇事者是不是修煉法輪大法的,還調查其親屬有沒有修煉的,他和江氏流氓集團一樣,甚麼不好的事都想栽到法輪功上。今年農曆大年初三,哈爾濱天潭酒店著了一起大火,造成幾十人死亡和嚴重的經濟損失。
幾年來,黑龍江省的天災人禍數不勝數,然而這些已經喪失理智、靠殘害百姓為生的惡官仍不知悔改,但是它們的可悲下場指日可待。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
河南青年律師李建2002年4月25日凌晨3點被河南省第三勞教所三大隊迫害致死,李建是在精神和肉體上承受著巨大痛苦,在長時間超極限從事體力勞動情況下被活活累死的。李建臨死前曾告訴別人:哪怕不讓我吃飯,只要讓我休息五分鐘就行。當時三大隊惡警有:隊長譚×、指導董×、教導仁×。
河南法輪功學員柯玲被迫害致死:當地惡人常在凌晨後提審她,她被打著背銬,八、九個惡人輪番拳打腳踢,讓一個人踩到她腿上,以致後來不能走路不方便。後被綁架進河南省鄭州十八里河女子勞教所勞教兩年,在勞教所沒幾天,說她有敗血症,送回家後幾天身亡。
2003年3月6日,六個警察非法闖入我家,強行抄家。警察將我雙手戴手銬反背銬大鐵椅上,惡毒的打我的頭,並辱罵大法。它們還威脅我年近80歲的丈夫,威逼敲詐我一萬元錢。警察這樣用權勢虐待我,我都68歲了我不服。我要討公道,為法輪功伸張正義。
我們一家幾年來遭受迫害的經過:我和兒子進京上訪被派出所惡警攔截,所長對我拳打腳踢施以酷刑,將我銬在大街上。春節後,惡警用腳踢我的兩個兒子,兒媳被打得腰腿都是黑的,走路都得兩個人架著,我是最後一個被打,一根皮棍打得我兩眼冒金星,又打我的腿和腰。2001年5月1日,派出所又來抓我的小兒子,兒子、兒媳只好忍痛離了家,扔下一歲半的孩子。
我丈夫兩次進京上訪被抓,在家裏多次被抓,遭到了非人的待遇。我也兩次被抓。我的丈夫被迫長期流離失所,大女兒因煉功被迫失學。一個幸福的家庭被迫害的四分五裂。
北京團河勞教所惡警野蠻摧殘王豔芳、李春元等大法弟子:2000年5-10月,王豔芳被惡警多次用多根電棍電擊,直至皮膚焦煳,惡警以「大」字形立著綁在上下鋪的床架上長期進行摧殘並電擊,面部被折磨得完全變形。但他不為所動,堅貞不屈。2002年6月後,李春元給最高檢、高法寫檢舉信控告團河的犯罪行徑,惡警報復將他全身捆綁在床板上達一個月之久,到2002年底,李春元還被關在鐵籠子裏。
99年10月1日,我被抓到縣裏洗腦班,縣副書記孫桂傑和110警察打手輪流打我,37天後才放回家。2000年兩會期間,鎮裏把我騙到鎮上一關就是一個月,後又把我送到縣洗腦班,又被罰款2300元。2000年7月4日晚,鎮裏數十人強行將我從家裏抓走,把我打的昏死,關押5個月後轉到拘留所,拘留3個多月後又將我們轉到縣洗腦班。2001年10月15日晚,鎮裏派人闖入我家,強行把我和丈夫一起抓走,把丈夫送看守所關押38天,敲詐2000元錢才放回家。
我依法進京上訪,向國家政府說明法輪大法對社會對國家有百利而無一害的這一不爭的事實。沒想到,四五個公安惡警圍著我拳打腳踢,渾身多處被毆打致傷。隨身攜帶的300元錢被非法劫去。當我被押回鎮政府後,又遭到鎮政府不法人員的輪番毒打,政府的不法幹部在旁邊聲色俱厲的叫囂:「往死裏打,打死我負責。」在以後的講清真相中,我又被非法抓捕到市「610」洗腦班,受盡了非人的精神折磨。
2000年底,我去北京上訪,第二天鎮裏去車把我們拉回來。白天關在鎮裏逼著寫保證書,晚上回家被謊言欺騙的家人逼著寫。丈夫和婆婆不准我說好,說好就打,把掃地大笤帚的頭都打飛了,把眼打出了血。婆婆把我的嘴都打腫了,丈夫把我打的遍體鱗傷。三年裏我被非法關押了6次,關到哪裏丈夫和婆婆就到哪裏去打我。全國有多少功友遭的磨難比我還重,這都是江澤民一手造成的。
1999年7月20日,公安局非法將我抓捕,非法拘留我十五天。99年12月25日晚,惡警又一次對我非法刑拘,非法判我勞改四年。從此我在一個僅十幾平方米監牢裏度過了三個春夏秋冬。家裏人想方設法把我從號子裏搞出來「外勞」,離滿刑只有八個多月的時間,可看守所一定要我家交一萬元錢才同意。我們縣裏一個大法弟子就是在監牢裏被折磨致死的,他是在我對面號子裏關著。
2000年12月26日,我到北京上訪,被警察到平谷看守所。我絕食後,警察把一根膠皮管從我鼻子直通到胃裏強行灌食。惡警騙我查到我家地址,馬上我就被送回當地看守所,又被非法關押了48天。我愛人原本有精神病,因為我突然被關押,他精神病復發,我因此得以釋放。派出所以進京為由罰我3000元,廠收我2000元押金,分局和派出所還另收押金和非法關押的伙食費。
六旬老人因堅持信仰而被抓被打的經歷:1999年12月25日晚,我們到天安門廣場煉功證實大法,邪惡的警察像發了瘋似的打大法弟子,打的皮破血流。審我的那個惡警把我的頭髮抓著使勁搖,恨不得要打死我。2002年10月,惡警非法闖入我家,強行把我帶到公安局,一直到晚上才放我回家。
2000年12月31日我又到了天安門廣場證實大法,警棍在我頭上亂打,我看到一名十歲左右的孩子被一滿臉橫肉、兇狠異常的惡警往臉上猛跺一腳。2002年6月2日,江氏集團追隨者通過查詢跟蹤又將我強行抓捕,2個月後被轉入洗腦班。它們甚至把我患有精神病的外甥女也抓進洗腦班,因她說大法好,也遭到邪惡的迫害。我姐姐煉功前體弱多病,煉功後像變了一個人,7月20日後她到北京為了向政府向世人說句「法輪大法好」就被當地非法勞教三年,至今仍在非法關押中。
2002年8月底我被劫持到拘留所,惡警用電棍電,把我的鞋脫掉讓犯人打我。一天煉功被發現後,姓常的惡警把我們銬在鐵窗上,用電棍電我的兩腋、胸部與頭部,並惡毒的揪我的頭髮,另一大法學員被電昏過去它才罷手。有一個女學員被公安打得胃出血,所長看人不行了,才向公安打報告推脫責任,竟說該學員得了甲肝,把當時已瘦骨如柴的學員不知送往何處。因我堅持不寫保證,公安局就誘逼家人替寫了保證,連訛詐帶罰款共計近萬元。
2001年11月初十,妻子散發真相資料被惡警綁架,第二天我也被拘留了。我和妻子在看守所一個月,家裏像天塌了一樣。我女兒一聽到敲門聲,就嚇得直哭。孩子小小年紀,身心受到很大的傷害。當時家裏沒有資金,幾畝菜地需要下本錢,在這種情況下,公安局還勒索家裏15000元,拿不夠就不放人。孩子投親告友,四處奔波,親戚們幫助才把錢湊夠。
我們一家人遭受的迫害:姥姥、媽媽經常學法煉功,爸爸經常和媽媽一起去張貼大法真相傳單,救度世人。我也在學校幫媽媽傳遞大法真相資料,張貼傳單。媽媽由於江氏政治流氓集團的迫害而流離失所,爸爸因阻止惡警行惡,也不能回家。家中只有我和姥姥一老一小,姥姥已經七十多歲了,看到家裏被迫害得這樣,地裏的活無人管,她日漸消瘦,惡警還多次到家中騷擾。
我依法上訪後遭到的迫害:2000年2月,因我煉功遭到廠民警處長的毒打,他那肥大的手在我臉上抽來抽去,還揚言說很長時間沒這麼過癮了,隨後我被非法拘留一個月。在看守所,所長讓我們兩腿伸直並攏坐在地上,他整個人在我腿上站著。2000年4月,我再次遭到無理抄家,惡警大隊長非常惡劣的用腳踹我的臉。2000年6月9日,我被非法勞教3年。10月份,我被強行洗腦,幹超負荷的體力勞動。家屬接見費越來越高。
遼寧朝陽市大法弟子遭迫害近況:2002年12月30日晚,武榮傑被雙塔區公安分局和凌河派出所副所長劉國正等三人綁架,第二天晚5時被劫持進吳家窪第一看守所。2003年1月18日,孟慶祥和張翠華在建平縣葉百壽鎮遭綁架,現在被關押在朝陽第一看守所。2003年1月22日,閆旭光在朝陽市金元市場附近被綁架,劫持到朝陽西大營子勞動教養院迫害。
誤入歧途者幡然醒悟:2000年12月13日我被送進河南省女子勞教所勞教三年,被洗腦了,2001年10月16日釋放後幫著邪惡勢力對大法弟子進行洗腦。2003年3月2日,50多歲的老太太張曉燕被抓關押在濮陽市看守所,我給她洗腦,我們面對面談了20分鐘。我出門給她到水,幾秒鐘後進屋,發現她不幸墜樓身亡。那些惡警卻若無其事,是邪惡至極,我鄭重聲明:從今以後我再也不做所謂的「轉化工作」了。
加拿大反對黨領袖斯蒂芬-哈伯2003年3月24日在給法輪功學員的覆信中表示,將敦促外交部長比爾-格雷翰姆盡一切努力讓中國政府認識到維護基本人權的重要性。他說,聯合黨的國會議員斯考特-雷德以及我們核心小組的其他成員也非常關心因修煉法輪功而被監禁的學員的安全和福祉。
圖片報導:紐約市布魯克林區高速公路旁的大法海報
圖片報導:法輪大法學員2003年4月11日在威斯康星州大學密爾沃基分校舉辦展覽
國內一名不願具名的公共行政學權威學者指出,目前中國的非典型肺炎疫情的確很嚴峻。對於北京多家醫院移走全院感染非肺炎的病人,隱瞞疫情,欺騙前往巡視的世界衛生組織專家,評論均認為,中國官僚體制欺上瞞下的傳統根深柢固,官員思想還是官官相護,掩蓋事實,這種事還會繼續發生。
大家談:論在當前形勢下繼續提高看報水平的必要
自由時報綜合十八日外電報導,中國方面為了隱瞞疫情,在世界衛生組織(WHO)專家小組抵達醫院視察之前,將數十名病患從隔離病房移往他處,藉以規避檢查。中國當局隱瞞疫情的作法引起各國強烈批評,歐洲聯盟執行委員、前香港總督彭定康說,因為中國隱瞞去年廣東省初傳的疫情,才導致香港遭到如此嚴重的感染。
美國之音4月19日報導,非典型肺炎在中國大陸肆虐,使到世界多個國家發出對中國的旅遊警告,有些國家拒絕接受從中國來的旅客。中國國家旅遊局前不久也宣布暫停到星加坡、馬來西亞和泰國的出境旅遊。中國有旅遊業官員甚至驚呼,旅遊業全面崩潰。中國多家旅行社正刮起減薪裁員風暴,這是最近10年來所沒有過的。
蔑視生命的黨權至上:在一黨獨裁的黑箱體制中,出現震驚全社會的嚴重流行病,中共當局首先想到的,絕非「人命關天」,而是「黨權第一」,儘量減少對黨權的負面影響。芳林村小學爆炸案、石家莊爆炸案、南京湯山鎮集體食物中毒案、一系列嚴重礦難和最近的海城3000學生中毒案……皆是黨權至上的犧牲品。SARS疫情向世界的蔓延再次凸現了一黨獨裁草菅人命的野蠻本性──不但草菅本國民眾的生命,也在草菅其他國家民眾的生命。
封鎖新聞是中國應急機制的核心:去年秋冬以來,中央雖然在封鎖信息方面不遺餘力,卻沒有發布過一次關於非典型肺炎的疫情公告。中國封鎖消息有四種手段:第一,官方不公布真相;第二,官方宣布紀律,嚴禁採訪、報導和洩露真相;第三,官方自行編造或授意編造虛假的信息。第四,在全面封鎖消息的前提下,開放個別窗口,陳列個別樣品,製造假相,欺世盜名,混淆視聽。
2003年4月20日大陸綜合消息
◇4月12日,阜新大法弟子孔祥儉、徐志生、李玉霞遭惡警非法綁架,現被非法關押在阜新看守所。
◇2003年4月18日下午,佳木斯市公安局陳萬友等邪惡之徒將大法弟子許成華抓走,同時收走一台電腦、一台激光打印機、兩台彩色噴墨打印機、一拖六光盤拷貝機一台及四千餘張空白光盤、塑封機兩台、名片機一台、現金一千五百餘元。
◇從正月初九開始,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又出新花招迫害大法弟子,不准家屬送換季衣服,對於抵制奴役的大法弟子關小號,不准家屬接見,監獄時也有610辦公室,對新被綁架來的大法弟子進行洗腦。
今日143人嚴正聲明,在邪惡的強化洗腦及高壓迫害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大法標準的言行全部作廢。今後要加倍彌補損失,向世人講清真相,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乘出租車出去辦事,和司機聊起法輪功,司機不敢接真相光盤,我告訴他大法在海外弘傳的盛況,小伙子說我怎麼一點都不知道呢?「因為你聽到的都是一面的宣傳。所以我要告訴你真相,人不能一直生活在謊言中,你說是嗎?」小伙子很激動,連聲說:「我一定好好看看這些資料,好好研究研究法輪功。」
同修B流離失所,寫了封信連同真相資料讓同修A送給家人。同修A告訴她家裏人大法好,同修B的大姐說:「是啊,二妹過去那麼多病,這幾年就是不吃藥了,還被抓進看守所,勞教所,受那麼大的罪,要像過去那身體,還能活著出來嗎?可她不但沒事,而且皮膚光滑,反而顯得年輕了,看來法輪功確實挺神的。」B的父親也有同感。同修A把江魔頭在國際上受到起訴的情況告訴他們,他們很高興,「好啊,祝法輪大法早點正過來。」
2000年11月,我發真相資料被惡警綁架,送到萬家勞教所。正月十八惡警大打出手,一輪一輪挨個問還煉不煉,說煉就使勁往牆上撞。我堅定正念,握住身旁的功友的手說別害怕。第三輪,惡警沒再問我,也沒有把我帶走,三月上旬我被送進小單間,隔離了25天。我痛斥那些包夾我的猶大,她們很害怕。2001年4-5月間萬家勞教所在發生了逼死三名法輪功修煉者後,很多堅定者身上病症,勞教所給我們辦了保外就醫。2001年9月30日,我堂堂正正離開了萬家勞教所。之後一到二月當時那批堅定者也陸續堂堂正正的離開了。
大陸大法弟子堂堂正正向世人講真相的故事(43)
◇2001年2月26日,邪惡之徒把我騙到敬老院的洗腦班。我跟他們講:「是老師給了我第二次生命。俗話說:滴水之恩將湧泉相報呢,更何況師父為我們付出那麼多,給了我們全新而健康的身體,還教我們用宇宙特性‘真善忍’標準做個真正的好人。你們把我們這些個好人往哪裏轉化吧。」一屋子人聽完後都落淚了。後來,洗腦班解散了,我們回家了。
◇在拘留所我在想怎麼走出去,上完廁所,警察又睡著了,我甚麼也沒想邁腿就走了。出來後,想到身上沒有錢,就傳呼家人來接我。家人說我正在去你處的路上,咱家一親戚今天從外回來讓我到這來接,碰巧你打傳呼傳我,我說這真不是碰巧啊,是師父的精心安排啊!
◇老王購置了電腦及打印機,在家裏製作真相資料。今年7月的一個晚上,「610」主任領著警察來了。老王讓妻子穩住公安,自己去內屋,把東西收好,兩人同時在心中發正念。結果老王的手機在他們眼皮底下他們也沒看見,折騰了近兩個小時,一無所獲,灰溜溜地走了。
◇辰光是長春大法弟子,農民,也是最早走出來證實法的一個。惡人把他當作「第二梯隊」的大人物,用專機把他從長春送到北京,說他「使幾千人走上了天安門」,詳細地問他在北京的每一天都做了些甚麼。在七處的號裏,閒下來時他就想《轉法輪》的內容,他說:「我後悔在外面時應該再多做些工作。」
明慧新聞簡報(2003年4月19日)
真相故事傳單:中土夜話(021期)
西方輪迴研究書籍介紹:卡洛﹒鮑曼在《兒童的前世》一書中詳細地描述了自己的兒子切斯和女兒莎拉的往世回歸經歷,以及通過往世療法奇蹟般地治癒了他們的恐懼症的過程。切斯從小對巨響有恐懼症,莎拉從有記憶開始就對火有極端的恐懼。在催眠回歸中,切斯發現自己是個士兵,四處是硝煙瀰漫和轟隆巨響,右手腕被子彈打中,正是他從襁褓中起就一直長著頑固性皮疹的地方。莎拉發現自己前世是個十一、二歲的女孩,困在一個失火的房子裏,找不到父母而被火燄吞噬。
【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1999年4月24日晚9點多鐘,中南海附近的北京府右街,大道旁開始有人聚集。4月25日清晨,法輪功群眾陸陸續續向北京會集,據媒體報導:在(府右街)周圍的法輪功修煉者大約有萬名以上,(府右街)是國務院信訪局的所在地。「信訪」也被稱為「上訪」,在文革後,為了處理歷次政治運動中積壓的大量冤假錯案,國家建立了上訪制度。個人或集體上訪受到中國憲法和法律的保護。為了能夠讓群眾的疾苦不受干擾地上達下傳,上訪不需要預先向公安機關申請,也不需要得到事先批准。上萬群眾直接來到國家最高的信訪部門,這在歷史上還是第一次。在中國近代的歷史中,也發生過幾次人民自發的大規模事件,他往往是由於社會出現嚴重的不公或個別當權者制行的錯誤路線造成的。
在中國,只有一個聲音,海外的客觀報導遭到嚴密封鎖,人們難以了解法輪功修煉者遭受迫害的真實情況。但是,將來的人會記住,4.25這上萬的人群,面對有殘暴名聲的政府是如此坦蕩,如此平靜,沒有標語,沒有口號,祥和理性地表達自己的心願,這,在中國幾千年文明史上還是從未有過的壯舉!
公元1999年4月25日,一個被歷史銘記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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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一 前言
二 歷史銘記四.二五
風雲驟起4.25
4.25萬人大上訪
寫在「四﹒二五」四週年
四 正義良知
傳媒引我得大法
大陸記者披露:7.20後大陸法輪功學員一次鮮為人知的新聞發布會
一名公安幹部走近法輪功後的感想
給各級黨政領導的一封信
五 曠日持久的浩劫
中國經濟資源的四分之一被用於迫害法輪功
661名各地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酷刑令人髮指
六 四海同心
法輪大法傳遍世界
各國聲援與褒獎
七 正義的審判已經開始
起訴江澤民 原告律師順利完成向法庭遞交被告罪證及法律證據的司法程序
高官因迫害法輪功被送上海外法庭 因私出國可能隨時被各國法庭逮捕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 」成立
多國要起訴江澤民 江出國可能會面臨終身監禁
八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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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面向法輪功學員的親朋好友的《明慧週末》第117期已經發表。
專題報導:
1. 起訴江澤民 原告律師順利完成向法庭遞交被告罪證及法律證據的司法程序(圖)
2. 世界各國大法弟子舉行大型活動支持對江XX起訴
3. 起訴江澤民案原告律師訪談錄
簡明新聞:
4. 歐洲議會通過決議強烈反對香港採取任何舉措禁止法輪功
5. 西雅圖市政府舉辦「法輪功有益身心」座談會 華裔州長駱家輝致賀信
6. 起訴江澤民案被提上日程 中南海震動 官員「留後路」--「江澤民願意付一切代價阻止此案成立」
7. 加拿大外長談中共封鎖SARS疫情
迫害真相:
8. 插播法輪功真相電視片的吉林大法弟子侯明凱被虐殺──迫害致死人數上升至664人
9. 貴州省平壩縣法輪功學員韓銘被獄警強行注射不明藥物後死亡
10. 張全福、張啟發父子雙雙被長春朝陽溝勞教所虐殺
11. 武漢青山分局警察強迫三歲女童看母親遭受酷刑折磨
12. 親人慘死 家屬欲拍照卻被警察打傷
13. 歷史的回顧──我所經歷的4.25
心聲交流:
14. 喉舌媒體謊言荒謬 我下決心了解法輪功
15. 拜讀大法者起死回生 褻瀆神明者連得惡報
16. 來函照登:幹警忠告同行:我親身體會了善惡有報
17. SARS禍害祖國 人禍是大 正本清源迫在眉睫
18. 你知道江氏獨裁者為何拼命封鎖,不敢讓人們看到《轉法輪》嗎?
分清善惡 珍惜機緣:
19. 大法弟子親屬們加入講真相
20. 大陸大法弟子家屬狀告江XX及其幫兇
21. 法輪功學員家屬向世界媒體揭露廣東恩平市犯罪官員暴行
22. 明白真相的人們
23. 大陸警察懸崖勒馬是上策
24. 迷信謊言 迫害善良的結局
時事與述評:
25. 美中關係不是美國和江澤民的關係
26. SARS入侵北京十三所大學 三所院校停課 大量醫務人員染病 中國定「非肺炎」為一級傳染病
27. 本次人類文明黑暗之最──江澤民的國家恐怖主義
科學新知:
28. 頻繁的伽馬爆揭示宇宙劇烈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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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
在生命的記憶中,抹不去的惡夢如影相隨。 掙扎在熟悉而又陌生的小徑中, 走不盡的苦和痛, 道不盡的傷和悲, 迷茫中總是找不到歸家的路。 今天,我想對您說: |
圖文並茂,雅俗共賞。共16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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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江案震動中南海
起訴江澤民案 原告律師順利完成向法庭遞交被告罪證及法律證據的司法程序
被迫害致死的中國法輪功學員人數已上升至661人
江被訴,警察開始退還錢物
漫畫:老外遊京城
從疫情真相看欺世謊言
愛荷華州立大學維莎遊行
江XX動用巨資迫害法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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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21日】
1. AR3200+打蠟紙老皺,怎麼辦
問:以前的機子可以打蠟紙,現在新買的怎麼就不行呢。有何好辦法?
答:AR3200+本來就不適合打蠟紙,換3200II吧。
AR3200+ 進蠟紙要一定的技巧:蠟紙要平整,放的位置要適當,否則容易皺,具體的方法還是要靠使用者自己多試試,肯定能夠避免的。有一個我總結的方法,大家可以試試:將進紙方式切換開關向鏈式進紙這邊稍微扳一點(可用紙團塞住不讓它退回去),扳多少以還能正常進紙且有明顯改善為準。
2. AR3200+打印機在打印蠟紙
問:AR3200+打印機在打印蠟紙的時候不能擊穿最下一層,打印機已調到最緊了,還有甚麼辦法呢?
答:3200+打蠟紙並不合適,最好是換3200II,要是打印不清的話你可以在EDS裏把多層紙打印改為有效,如果你的EDS裏沒有這個選項就換一個版本高的監控。
3. ar3200+如何設置才能不需要每次進紙確認?
問:很多用AR3200+的用戶問我怎樣才能使其換紙時,每頁都要進紙確認?
答:將打印機驅動程序中的 [紙張來源] 選項由「手動送紙」改為「自動送紙」即可。
4. star 3200+的EDS怎麼設置?
問:因無操作手冊,不知EDS怎麼設置?
還有一個問題,此打印機不能自定義紙張?不能打印A2紙型嗎?
答:同時按住(連機)、(跳行)、(裝紙/出紙/退紙)鍵開機,即可進入EDS設置。可以自定義紙張,也在EDS設置中。
5. 我的star3200為甚麼不能打蠟紙?
問:我的star3200打白紙一切OK,但打16K或8K的蠟紙時,不論我把針頭與滾筒的距離調到哪一檔(因蠟紙較厚,我想應用下面三檔中的一檔),都不能正常工作。或者無法入紙,或者入紙後缺紙燈仍閃爍,或者只能打印一部份然後就罷工了。
答:這個問題多半是缺紙檢測器髒了,請用小毛刷清潔一下進紙縫,並吹一吹。
你打蠟紙時不要將蠟紙下面的那張白紙撕掉,如果需要撕掉它,就另找一張白紙墊在蠟紙下面,因為缺紙感應器似乎只能感應到白色不透明的紙張。你試一試,應該行的。
6. 3200+的奇怪問題?
問:我用3200+打印,如果說我第一次打印且不取消打印的話,打印機可以正常打印,但如果我取消打印,然後再打印其他的文字的話,就會出現每頁只打印一行亂字符。而且好像會一直打印下去。
答:打印作業未被完全取消,以Windows 2000/XP最常見此問題,可等打印作業完全取消後再開始打印新內容,或重啟打印機一試。
問:我確定沒有未完成的作業,只是打印取消後再打就每頁打一行亂碼,而且會不停的打下去。不知是甚麼原因?望哪位能給回覆。
答:我也遇到,有時重起可以,有時不行。不知為何有時乾脆就取消不掉打印作業!這也是我最惱火的問題。我用的是XP(D版),用windows 98或ME就不存在。不知正版的是否也這樣?
答:取消之後,按下「聯機」鍵,使之成為脫機狀態。再按「聯機」不放,再按下「宋體」鍵不放,你會聽到一聲鳴響表示打印緩衝已經清除,聽到三聲鳴響後再鬆開所有按鍵,表示打印機已被初始化到開機時的缺省狀態。
看電路板上接口芯片是74LS06嗎?如果是,就更換為74LS05。
問:我有一台AR3200+,一切聯接正常,電腦也檢到了,就是不打印。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答:打印測試頁也出不來嗎?那樣的話就是打印機聯機接口有問題了。
問:我用3200+打印,如果說我第一次打印且不取消打印的話,打印機可以正常打印,但如果我取消打印,然後再打印其他的文字的話,就會出現每頁只打印一行亂字符。而且好像會一直打印下去。望能給予幫助。
答:打印機緩衝區無法一下子清空的緣故。即使是激光打印機,在打印一份較長問文件時,比如5、6頁的文件,按了取消後電腦是顯示沒有了,但打印機裏還存在的,一定要把那邊打完才行,如果這時又發數據過去,會造成數據紊亂,就會出現一張紙上只打一些亂碼,而且會連續打很多張的情況。這時候建議關機再開試試,或用一張廢紙反覆打完也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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