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修煉法輪大法我身體得到了康復。師父多次給我淨化身體,清出多年糟爛的病灶,過去六年來我沒再用過一片藥、沒打過一針,身體輕鬆自如。家裏的活,輕重都能做,而且還能在外面做些生意。是師父從死亡線上將我救回,重新給我第二次人生。
多好的功法啊,可江澤民出於個人妒嫉,不顧百姓勸告,一意孤行,利用手中的權力,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不准我們上訪,抓到上訪者往死裏打,「打死算自殺」,利用電視編造欺世謊言(天安門自焚栽贓事件)等等,誣陷法輪功及創始人。
警察可以隨便進家抓人,2001年9月派出所和街道居委經常來我家恐嚇、威逼,不允煉功,逼我寫放棄煉功的保證,被我拒絕。他們把我關進看守所洗腦,5個多月才把我放出來。
2002年2我進京上訪,被北京警察關進前門派出所一個大鐵籠子裏,三天不給吃喝,不允上廁所。後來把我轉送懷柔看守所,因我不報姓名地址,他們給我編了號,女管教命令犯人狠勁打我,拳打腳踢,抓頭往牆上狠勁撞,臉、眼睛、腿都起了大包。我絕食抗議,告訴她迫害法輪功是錯誤的,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人,法輪大法好。獄警命犯人拿起擦地的拖布堵我的嘴,用電棍電我的臉、脖子、嘴,第二次電我的雙手。第五天獄警讓犯人強行用很長的管子從鼻子插進胃裏灌食,第九天他們第二次把我綁住強行灌食,每次灌食後,獄警命犯人把我拖到院子裏強行拖撈,每次都是不能動了為止。一共關我十一天才把我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