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次進京上訪證實大法,向國家講清真相,盡一下一個公民應盡的義務和權利。結果被惡警把我們當成犯人抓了起來,因我拒絕上車,惡警對我拳打腳踢,一頓毒打,把我們抓到了北京市天安門廣場公安局的屋裏,很多人被關在一塊,真象對待犯人一樣對待我們無辜的大法弟子。
後來我又被分到我市辦事處,在辦事處裏的地下室裏,一間屋子裏擠的滿滿的,連坐的地方都沒有,不分男女老少,多大年紀。有一位75歲的老人也被關在那裏。惡警對我們根本不當人看,後來被送回家去,在往回送的時候我們三個人被銬在一起,就連75歲的老人也不例外,也同樣戴上手扣子,回到家後直接送進拘留所,拘留15天,我們在拘留所裏煉功,結果被看管人員發現,惡警拿了一根6分粗的塑料管,把我們幾人罰跪,然後用塑料管打我們,專門往頭上和脖子上打,最後打累了,打不動了為止。因在拘留所裏煉功被加期十五天,關了一個月才放出來。
第二次進京被抓後,把我送進石景山監獄,和犯人關在一塊,犯人對我說打就打,說罵就罵,有一次因上廁所,結果被三個犯人一頓拳打腳踢,我每天晚上睡在一個門口,因正好是一月份,北京的冬天晚上也是零下二十度左右,風吹的很厲害,晚上我們四人蓋一床破被,根本蓋不過來,可想而知,那是非常艱苦的。第六天把我接回我市辦事處。在辦事處,我們被關在第八層樓,屋裏連個凳子都沒有,我們每天都是睡在地上,在那裏住了九天的時間,就是這樣的條件,每天每人還要交五十元錢的食宿費用。真是太不講道理了。
回來後被非法勞教一年,進勞教所後,那更是納粹集中營,哪有說話的權利,甚麼都不自由了。每天從早上五點起床就開始坐板,到晚上九點或十點才讓睡覺。每個人是一個擠一個的坐著,這是一種嚴重的體罰行為。我們多次向領導反映也不管用,就連上級領導多次下來檢查,看到後也是如此。有一次我們集體絕食、抗議。絕食的第二天所裏對我們採取行動了,由所領導帶隊,帶著大隊長、中隊長及一些惡警,對我們進行毒打,又抓起幾個人,對他們打完後,回來又對付我們,用電棍說電誰就電誰,那哪是對待人呀,根本不把我們當成人看待,從那以後,對我們管的更嚴了,他們為了讓我們背叛信仰,採取的行為更是卑鄙,讓刑事犯看著我們,刑事犯為了得分好減刑,他們想出很多迫害的辦法來對付我們,如坐麥穗、坐角鐵、雙盤腿、前面的坐在後面的腿上,不讓睡覺等等。
有一次也就是2000年的4﹒25前幾天,他們為了搞強行洗腦,從23號開始不讓我們睡覺,一直坐到後半夜一點才讓睡覺。到3點鐘又讓起來坐著,連續兩天兩夜不讓睡覺,然後單獨找去談話,只要不決裂就用電棍電。到25號晚上8點鐘,對我們幾個人採取行動,單獨叫到四樓大隊長辦公室,把我戴上手扣,手背在椅子後面開始用刑。屋子裏八人,有大隊長、副大對長、中隊長和一小車司機。有把著我的,還有用電棍電的,他們在我的頭上、脖子上電,我的慘叫聲也打動不了那些惡警的心,他們是黑心肝的,沒有一點人性。他們對我們這些心地最善良、最好的好人用刑,它們幹盡了壞事,真是壞事做絕。
我非法勞教期滿後,回到原單位,但邪惡之徒一直到現在也沒讓我上班,而且連生活費都一分不給,二年多沒開一分錢。但是我一直堅定修煉法輪大法,決不動搖。我強烈要求嚴懲邪惡之首及610一夥惡人,不能讓它們逍遙法外,還法輪大法清白,還我師父清白,還我們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