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她女兒去看她,惡警正在惡狠狠地打她,其女兒喊不能打人,惡警當時就把其不修煉的女兒關起來,還把李貴香的丈夫和兩個兒子也關押起來(不修煉),把她兒子的汽車也扣押。因李貴香不寫不煉功保證,惡警又把她關進看守所,後送濟南女子勞教所,因檢查出有嚴重心臟病,只好送回家。
2003年2月27日,臨沂市莒南縣610惡警把她從家中抓走,連同她不修煉的丈夫。惡警逼她寫不煉功保證,她拒不配合邪惡,警察不讓她回家。當時因她穿的衣服很少,她丈夫回家給她拿點衣服,再去送衣服就不知道把她關押到哪裏去了。她丈夫問抓她的人,反說不知道,家人四處打聽也沒有音信。過了幾天聽說送濟南勞教所,又到濟南勞教所打聽,勞教所說沒有此人。全家人急的不知怎樣好,並且她的二兒媳婦馬上就要生孩子。就這樣一個好好的家庭無端被拆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