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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訪請願為伸冤 反遭惡警狠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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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3日】99年10月份我懷著善念踏上了去北京的路,想用和平方式向政府申訴我們的真實情況,結果被惡警綁架,銬上手銬送到駐京辦。我們一共6人銬在一起,幾天後送回本市派出所,坐在鐵椅子上反銬著,一連坐了7天也不給吃喝,又送往拘留所,還被勒索了300元錢。

2000年10月份派出所的十幾人開三輛車把我們9人帶走(晚上砸開窗綁架),把我銬在暖氣桿上動不了,後來又逼迫我坐在水泥地上達12天,說是怕我再上北京上訪,勒索我300元錢後又把我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

12月12日,我又去了北京天安門廣場請願,被幾個惡警推上車送到辦事處,把我身上的錢搜去,把我推進桌子底,彎著腰,頭抬不起來,長達幾個小時。我被關了12天後被帶回本地派出所。惡警逼迫我跪在磚上,又在腿上壓上幾個磚,一連幾小時不叫動。我被關在一間小屋裏,白天黑夜都在水泥地上,沒有被褥,被幾個惡警看著不讓說話不讓動,這樣一直被非法關押了一個多月。我就在這小屋水泥地上過的春節,弄得全家都沒過好年。嚴寒的冬天下了幾天大雪,我們睡在水泥地上能不冷嗎?家人看了後也很難過。春節過後我們才被放出來。

2003年3月份惡警又在集上把我拖上車,說我撒傳單,搜我身,也沒搜出甚麼東西,把我帶到派出所,脫掉我的衣鞋,叫我坐在水泥地上。當時天還很冷。惡警把我的錢都翻出來,不讓我上廁所,問我哪裏的,是不是煉功的?我不說他們就打我,打我的頭、臉,還將我的一顆牙打掉了。他們把我銬在鐵椅上,胳膊反銬著,兩人輪著打,用巴掌打後,又捲起書來打,打得我臉火辣辣地痛。惡警寫了幾張紙,還有幾張空白的叫我簽名,蓋了印,騙我說簽了名就叫我回去,叫我女兒領我。在邪惡的逼迫下,我配合了邪惡要求。晚上我被倆人看著時,惡警從我身上拿了我家鑰匙(家裏沒人)開開門翻了個亂七八糟,將我的大法書、錄音機拿走了。惡警沒有放我,而是把我送到刑事拘留所,逼迫交560元,在那兒關押7天後,將我送市洗腦班,還逼迫我交2000元的洗腦費。做洗腦的歹徒威脅我「不轉化就勞教,或再拿2000元錢」。

在師父的呵護下,我安全地跳牆走脫,離開了魔窟,現流離失所在外。

﹝編注﹞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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