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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好人、好好幹工作的權利被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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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4月8日】1997年11月份,我有幸修煉法輪大法。修煉之後,以前的神經衰弱、心臟病都好了,特別是每月不到二十幾天就來一次月經的月經不調的症狀全部消失,經常擺脫不了的流行感冒也擺脫掉了,真是一身輕。身心都得到了淨化,並且時刻按照師父講的修煉心性的高標準來要求自己,在家裏孝敬公婆,體貼丈夫,關心孩子;在工作中兢兢業業,任勞任怨,領導分派甚麼活從來不挑不揀,有好處不貪不佔,工作幹得非常出色,在原單位每年年度考核評比中,年年名列前五名之內(單位共有90人左右),得到領導和同志們的誇獎和稱讚。我知道,我的這些成績都是因為修煉法輪大法才能做到並獲得的,我從內心感激師父,感激法輪大法。

可是,1999年7月,江氏集團對法輪功、法輪功修煉者進行了瘋狂的迫害。在工作單位,三天一小會,幾天一大會,動不動把單位十幾個煉法輪功的學員聚在一起進行洗腦,強逼學員寫「保證」。我本想安心工作,可是根本沒有選擇的自由;回到家裏,由於廣播、電視天天播送誣陷宣傳,家裏的親人們聽信謊言,也給我施加壓力,家裏、家外都透不過氣來。我想我做好人沒有錯,我要有自己的信仰自由,於1999年8月3日早晨去公園煉功。本來我可以像7月20日以前一樣煉完功回家吃飯上班,可是這一次,卻被在公園蹲坑的警察抓到了公安局,在公安局裏進行了一天的精神折磨。開始時,警察一個一個地用惡言相加,強行洗腦,後來又逼迫家裏的親人進行所謂的「開導」,丈夫、婆婆、孩子哭成一片。我一整天也未進食,身心非常疲憊,他們還強行地抓住我的手讓我按手印,我就是不從,使出全身力氣,最後累得一點力氣也沒有,腦子裏只有一念,我沒有錯,我要堅持煉到底,警察威脅我的家人,如果不簽字就送看守所,在他們的威逼下,我也沒有動心。就這樣,警察們把我送進了市看守所。在看守所期間,吃的是窩窩頭,喝的是蒸鍋水加上一點兒剩菜做的湯,睡的是涼板床,近20個人擠在一個屋裏,水也不經常給,廁所也在屋裏。在烈日炎炎的夏天,陣陣難聞的氣味撲鼻,讓人難以入睡,夏天從板床下往上返潮氣,真是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這還不說,白天更不好過,要整天筆直坐在板床上,一天下來更是痛苦不堪,整天整夜在痛苦中度過。後來,警察強迫家人拿來3000元錢才放人。

回來後,家裏人不讓我出屋,甚至後來上班時也由我丈夫的妹妹跟隨著,很多人都嘲笑我有「保鏢」。這樣達一個月之久,家裏家外使我感覺透不過氣來。我覺得我沒有對不起任何人,我應堂堂正正地活著,後來於2000年6月27日我和單位另一職工(也是受江氏集團迫害的大法弟子)一起去北京信訪辦上訪,行使公民的權利。到北京信訪辦後,他們一聽說是煉法輪功的,就把我們扣壓了,並送到北京東城派出所。我倆在那裏被警察用手銬銬在椅子上,整整銬了一天一夜。後來,單位公安處來人接回原單位,到單位時已是晚上,單位公安處的警察又把我倆銬在暖氣管子上,又銬了一天一夜,最後又強迫把我倆送進了市看守所。

2000年10月,單位搞下崗分流,平時工作幹得很出色的我卻被單位通知下崗,我去找領導講理,他們沒有理了,說甚麼中央有條文,有規定(其實僅僅是因為我說了幾句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的真心話,在壓力下沒有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才被下崗的)。同事們都為我忿忿不平。就這樣,一個人人都誇工作幹得好的業務尖子被迫害下了崗,平常不貪不佔的生產骨幹被江氏集團迫害得失去了工作。江氏集團還口口聲聲喊甚麼人權,講甚麼人道,且看看他們這些邪惡假善的面孔。

我做好人、好好幹工作的權利被剝奪。在我被非法關在看守所期間,孩子無人撫養,丈夫無人關心,公婆無人孝敬,他們身心的痛苦無以言表,這些鐵錚錚的事實就是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的罪證。

江氏集團還在製造著罪惡,用盡人類最邪惡的手段對善良的法輪大法的學員們進行迫害。我呼籲全世界善良的人們都起來維護正義,呵護善良,把江氏集團的罪惡行徑公告天下,將邪惡之首江犯送上法庭,接受正義的審判,只有這樣,中華民族才有希望,美好的東西才能得以洪揚,醜惡的東西才能被扼制。我們堅信正義終將戰勝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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