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2000年7月20日我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為大法討公道,遭惡警打罵。被押送回來後非法拘留15天,期間遭到毒打,傷勢一個月後才痊癒,同時被迫進行重體力勞動。回單位上班後,部份工資被扣去,接連不斷地被找去「談話」,在近半年時間裏,被單位各級人員騷擾近百人次,有幾次十幾個人一起上,同街道辦事處人員一起逼迫我寫所謂的「保證書」。由於妻子病逝前接觸過大法,他們便想對此事加以利用,藉機栽贓陷害,遭到拒絕後,他們惱羞成怒,在單位大會、小會上「點名批評」,年近70的父母也被多次威脅、恐嚇,年僅7歲的孩子被嚇得作惡夢。
2000年12月,我又被非法抓捕,家中被抄,上網的計算機被沒收,被非法勞教兩年。這期間,父母、孩子失去了生活來源,被人指責、歧視,孩子學習成績優異而不能評為「三好學生」。在巨大思想負擔壓力下,家中發生了火災,母親不久去世。我從勞教所出來後,做了一年的臨時工,期間不停地被找去「談話」,每週被迫寫「彙報」,一些無知的領導對我橫加迫害。辦公室、大院、樓道都安排了監視人員,降級、降職、扣工資、扣獎金等是慣用的手段。體弱多病的父親接連不斷地遭到單位的電話騷擾,被施加壓力,不久也去世。我的非法勞教期限雖已解除了,但是在他們眼中仍然未解除,迫害依舊進行。而且他們這些卑劣的手段還被他們到處炫耀,邀功請賞,從而被評為「先進單位」,撈取政治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