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依法上訪遭村委停水停電、勒索上萬、株連家屬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5月11日】我於1995年陰曆9月19日喜得法輪大法,真正按照師父的「真善忍」標準做一個道德高尚的人。得法後不僅使我的身體健康,至今7年半從未吃過一片藥,更大的改變是我在現實社會中的利益爭鬥當中養成的拜金觀念、做人隱蔽圓滑的思想和行為通過拜讀師父的《轉法輪》,都已不存在,我努力按照師父所說的「在各種環境中都得對別人好,與人為善」去做。

自從1999年7月20日法輪功遭受迫害以來,我和我的家人承受著巨大的壓力。先是鎮派出所與本村保衛科逼迫簽字寫不煉功保證,交出法輪功書籍,不服從就在本村高音喇叭上廣播,停水、停電、家屬不允許參加本村單位工作。在說理無門、講真話無人聽的情況下,我於2000年1月3日本著對社會和人民負責的心情去北京上訪。剛到天安門就被警察盤問後帶到離天安門不遠的一個派出所,他們有的用腳踢我,有的搜身、搜包,其中一個警察把我給女兒買的兩隻玩具手電筒拿走。大約半小時後,被我市駐京警察帶走又是搜身、搜包,搶去我800多元,不准吃飯、雙腳腳尖對立、兩手垂直罰站10多個小時。我在拘留所裏承受著迫害,我的家人同時也在受難,不法人員在全村高音喇叭裏廣播詆毀我的上訪行為,家裏被停水停電,丈夫不允許工作,父親被扣去退休金,孩子不敢乘坐學生車上學,並被鎮政府、村委共罰款12000元,印發小報通報各戶村民及各單位。

2000年8月2日,我因證實大法講真相被村委罰款2000元,又是印發小報通報各家各戶,高音喇叭廣播。後被非法拘留半個月交5000元保釋金。在拘留所裏警察使用了各種刑罰,吊銬、電棍電、雙手抱頭赤腳蹲跳,大熱天挽起褲腳跪爬,還必須赤腳,連襪子都不許穿,雙腳繃直不許彎曲,雙手放在腳上低著頭蹶著,用膠皮棍打。

2001年3月,市610辦公室、鎮政府、村委保衛科,在我不同意的情況下把我強行抬上車送進淄博王村勞教所洗腦,想利用欺騙手段讓我放棄修煉,放棄信仰「真善忍」的自由。本年9月,他們又一次想抓捕我進洗腦班,為了躲避迫害,我只好躲了起來,警察私自開我的抽屜和大衣櫃,地毯上留下的是泥腳印。

自從江××掀起了鎮壓法輪功運動以後,我和家人從未過上安心的日子,整天在提心吊膽中度過。被看管是經常的事,有時出門辦事,村委保衛科長派保安跟著;有時被跟蹤;有時被攔截回家;有時進家看我在不在家;有時打電話騷擾,嚴重干擾了我的正常生活。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