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得大法眾病除 證實大法不畏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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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5月13日】我是九七年正月初喜得大法,那時是我一生最痛苦的時候,也是我身體最壞的時候,從頭到腳根本就沒有好受的地方。神經關頭症、大腦供血不足、450度近視眼、胛坑、口腔潰瘍、雙側扁桃體發炎、鎖骨增生、心臟病、膽囊炎、婦科大流血、乳房腫塊、腰椎盤突出、裏處痔瘡、腎炎、風濕性關節炎、手腳麻木疼痛、產後風、肌肉疼,身上出的汗都是臭的。想睡覺必須先把頭用布帶綁緊勒麻木了;坐、站、平躺稍多一會挺不住;來電話了,三句話沒說完,昏過去了;上到三樓得歇幾氣;涼、冷、酸、辣、硬、鹹都不能吃不能用;成天睜眼睛都費勁;手術打針吃藥都不管用,血壓降到50-70。病魔折磨的我心情非常煩躁,每天不是和孩子生氣,就是和丈夫過不去。看甚麼,看誰都不順眼。就在我萬分痛苦的時候,我喜得天書《轉法輪》,法輪大法。

慈悲的恩師從死亡中救回了我,短短的日子裏,恩師指引我走上返本歸真修煉之路,淨化了我糟爛的身體,清出了我多年的病灶,使我身體恢復了健康,精神也恢復了活力。六年來我沒用過一片藥,沒打過一針,除幾次消業以外身體一直很健康,現在家裏輕活、重活我都能幹,而且還能去外面做生意。剩飯剩菜,苦辣酸甜生的、鹹的、涼的、硬的、冷水我都能吃、能用,我現在身體輕鬆自如,精神飽滿愉快,這是法輪大法給我的福份,我真想讓全世界所有的人民都得到法輪大法,受益無窮多好。

偏偏江澤民拼命阻礙,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有消息說中央要鎮壓法輪功,而且誹謗陷害師父。我們煉功點上很多同修都同意去北京上訪,把我們親身煉功受益的好處,告訴中央領導:法輪大法是佛法修煉,學的是正法、修的是真善忍,要求每個修煉者無論在任何地方,做甚麼工作,必須得做個好人,更好的人,這樣的功法對國家對人民,對自己都是百利而無一害,沒有一點錯。

我們在7月22日來到了北京,剛剛走出站台,發現到處是一片警察,所有的地方,特別是路口全都被警察把守。有很多上訪的法輪功群眾在車站就被警察抓了起來,我們好歹到了信訪辦,沒等說上話,也被抓起來。把我們法輪功上訪的人統統用早已準備好的大汽車,一車一車送進一個好大的體育廣場。又調來大批軍隊,把上訪的群眾分省,一省一省給圍了起來,軍隊十五分鐘一換崗。命令我們上訪群眾坐在潮濕的地上,不允許走動、不允吃喝、不允上廁所,早上到晚上整一天。那天的氣溫在零上30多度,特別熱,上訪人群裏有七八十歲的老人,有少婦抱著幾個月的孩子,在毒辣的太陽曝曬下,孩子在大聲哭叫。

還有一些是來北京辦事旅遊的人被當成法輪功上訪群眾抓進來,他們有的在謾罵警察,有年歲比較大些的人在議論現在這是怎麼了,人民軍隊、警察怎麼抓起百姓來啦。

從99年7月22日以後的日子裏,公安局派出所三天兩頭,不管是三更半夜,只要「上面」一有命令或者所謂的敏感日,他們必來我家恐嚇,要錢,再就攆搬家(因那時我在外地做生意),後來我搬回了老家。2001年9月,派出所、街道社區很多人來我家逼我進洗腦班放棄法輪功修煉,遭到我的拒絕。派出所強行綁架把我關進看守所,5個多月才放出。2002年2月我進京上訪,北京警察把我抓起來,關進前門派出所一個大鐵籠子裏三天,不允吃喝,上廁所。後來又把我轉送懷柔看守所,因我不說地址姓名,看守所警察們命令犯人狠毒的打我,拳打腳踢,我昏過去了,他們抓起我的頭往牆上撞,臉上頭上腿上青紫傷包。我絕食抗議告訴他們,不要再迫害法輪功了,法輪大法是佛法,鎮壓法輪功是有罪的。獄警命犯人用擦地的拖布堵我的嘴,獄警用電棍電我的臉、脖子。第二次電我的雙手。第五天他們開始給我強行灌食,叫犯人綁住我的手腳,用很長的管子從鼻子插進胃裏灌食兩次,每灌完一次叫兩犯人架著我胳膊在院子裏來回拖,直到他們累得受不了了為止。第十一天也就是正月十一那天傍晚,獄警把我拖上一個轎車上送到火車站,警察告訴我代號(48號)放你回家,他們把我給扶下了車。我沒有坐車也沒有去吃飯,買了一瓶水一袋方便麵,順著火車道往前走,是恩師一直在保護著我,一個月的工夫我走回了家。

恩師在《神的誓約在兌現中》告訴我們:「人總認為神佛的出現是驚天動地的,度人時一定會佛相大顯,將迫害度人的惡人揮手之間消滅掉。要是那樣的話,佛在天上直接把人接走豈不更好?要知道,被度的人要在艱苦的修煉中才能把以前幹壞事所造下的罪業還清,去掉人的執著與不好的一切,同時歸正行為與思想,才能得度。如佛相大顯,最邪惡的人也要聽佛的話了,那還有修的機會嗎?修也不算了,因為修煉人必須在艱苦的修煉中去掉罪業,淨化後走向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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