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犯及其犯罪事實:
凶犯一:以河北省張家口市公安局副局長、市「610」恐怖組織頭目馬福維及張家口市橋東公安分局局長閻志有為首的「610」恐怖組織與其他成員。
犯罪事實:以下五起迫害法輪功學員案例均有被告人馬福維、閻志有等人參與。被告馬福維、閻志有等人無視國家法律,聽從前國家主席江XX(另案被告)個人的秘密口傳、文件,肆意違反憲法,剝奪民眾的言論自由及個人信仰自由,採用蓋世太保的恐怖行為,四年來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滅絕人性的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堅定信仰,維護真善忍宇宙真理所做的一切是正義之舉。根據法律規定,按法律程序,在看守所刑事拘留不得超過37天,看守所長期不放即為非法關押,是執法犯法的犯罪行為。以下五起案例均為先是非法強行綁架,接著非法關押,並且長時間超期關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239條規定:入室綁架,可判處10年以上無期徒刑或死刑。
凶犯二:河北省張家口市十三里看守所所長崔衛東、宣化看守所所長秦寶柱及參與迫害的幹警。
犯罪事實:配合被告人公安局副局長馬福維,張家口橋東分局局長閻志有等人的非法綁架、非法拘禁、非法勞教、非法判刑、超期關押大法弟子王鳳儀、王新宇、張小軍、鄭美英、劉朝紅、劉朝輝、安立清、白穎蓮、易衛平、吳兆林、劉健軍、郭淑英、胡淑華、王曉明等。
受害人及其受迫害經過:
王鳳儀:女,47歲,家庭住址:張家口市明德南街義順齋,工作單位:張家口市電器開關廠。
2002年5月9日,在另一大法弟子家被綁架,在張家口市橋東公安分局局長閻志有,副局長馬福維(因迫害法輪功學員「有功」,而連升二級,現任張家口市公安局副局長,「610」頭目)等指揮下,橋東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隊將其非法綁架到橋東公安分局後,被恐嚇、誘供、逼供、剝奪睡眠、電擊、坐老虎凳、非法審訊等,自2002年5月9日在宣化看守所非法拘禁至今,超期關押長達一年之久。
安立清:男,38歲,家庭住址:張家口市蒙古營,職業:出租車司機。
2002年5月9日,在另一大法弟子家被綁架,由橋東公安分局局長閻志有,副局長馬福維等指揮的橋東公安刑警隊三中隊非法綁架到橋東公安分局後,惡警用與迫害王鳳儀相同的手段對其進行非法審訊。之後,被非法關押在張家口十三里看守所,價值6萬多元的紅色夏利出租車被非法沒收,勒索現金5000多元,2002年8月又被送到保定高陽勞教,現仍被非法關押。
鄭美英:女,38歲,家庭住址:河北省張家口市沙城鎮,職業:個體從業者。
2002年5月9日,在另一大法弟子家被張家口市橋東公安分局局長閻志有和副局長馬福維等指揮下的橋東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隊非法綁架,並被橋東公安分局恐嚇、誘供、逼供、剝奪睡眠、電擊、坐老虎凳、非法審訊,自2002年5月9日起,被十三里看守所非法拘禁至今,超期關押長達一年之久。
劉朝紅:女,25歲,家庭住址:河北省張家口市沙城鎮;
劉朝輝:男,28歲,家庭住址:河北省張家口市沙城鎮。
2002年5月9日,兄妹倆在住處被張家口市橋東公安分局局長閻志有,副局長馬福維等指揮下的橋東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隊非法綁架,並被橋東公安分局恐嚇、誘供、逼供、剝奪睡眠、電擊、坐老虎凳、非法審訊。自2002年5月9日起,被十三里看守所非法拘禁至今,超期關押長達一年之久。
王新宇:男,34歲,家庭住址:張家口市工業街,工作單位:張家口市工商銀行。
張小軍:女,34歲,家庭住址:張家口市工業街,工作單位:張家口市建設銀行。
2002年5月9日,夫妻倆在另一大法弟子家被張家口市橋東公安分局局長閻志有,副局長馬福維等指揮下的橋東公安分局刑警三中隊非法綁架到橋東公安分局,並被恐嚇、誘供、逼供、剝奪睡眠、電擊、坐老虎凳、非法審訊。自2002年5月9日起,被十三里看守所非法拘禁。王新宇被超期關押至今長達一年之久,張小軍2002年8月被送往保定高陽勞教迫害至今。
白穎蓮:女,36歲,家庭住址:張家口市橋西西壩崗,工作單位:張家口市商業局。
易衛平:男,36歲,家庭住址:張家口市橋西西壩崗,工作單位:張家口市五金公司。
2002年10月7日,張家口市公安局局長李景雲,市公安局副局長馬福維等勾結國家安全局,調動公安武警,公安幹警700多人,圍攻、搜捕大法弟子白穎蓮與易衛平夫婦倆。在大境門街道,夫妻二人被非法綁架到張家口市橋西分局,並被用盡各種酷刑非法審訊,包括恐嚇、電擊、吊打、警棍抽、剝奪睡眠、坐老虎凳、誘供逼供、折磨長達一個多月之久,11月中旬,被非法關押到張家口十三里看守所超期關押至今,長達7個月之久。
為抓白穎蓮、易衛平夫婦,不法惡人李景雲、馬福維將白穎蓮二哥強行非法關押半個多月,年幼的小孩也被帶走多日不讓回家,被打、罵、恐嚇、誘供。
吳兆林:大法弟子,男,36歲,家庭住址:張家口市橋東二七二零部隊院內,工作職務:張家口市附屬醫院內科大夫。
2002年10月8日,到北京天安門證實大法,被北京公安惡警非法綁架後押回張家口市,超期關押在張家口市十三里看守所,迫害至今。
劉建軍:大法弟子,男,40歲,家庭住址:張家口市橋東東河街。
2000年10月份到北京天安門證實大法,被北京公安惡警非法綁架後,押回張家口市,被張家口市橋東公安分局局長閻志有,副局長馬福維強行送往保定高陽勞教所,在勞教所,惡警強迫其超負荷勞動,每天達十八個小時左右,劉建軍肋骨被打斷兩根,手指被迫害致殘,受盡各種酷刑及非人折磨,並被非法超期關押至今,長達兩年半之久。
胡淑華:女,40歲,家庭住址:張家口市漢橋街,工作單位:張家口市帝達購物中心。
2002年10月2日早7點左右,在自家門口給癱瘓在床無人照顧的老母買早點時(因2001年6月份,張家口市沈家屯派出所深夜兩次搜家抓胡淑華姐妹倆,老母受驚嚇造成的癱瘓。),被市公安局副局長馬福維及橋西新華街派出所等人非法綁架,強行送往保定高陽勞教所,當時勞教所不收,馬福維在高陽請客送禮賄賂勞教所惡警,致使胡淑華被長期迫害,非法關押至今。
郭素英:女,45歲,家庭住址:張家口市閻家屯。
2002年2月份貼真象資料時被沈家屯派出所非法綁架,非法拘禁在張家口市十三里看守所,超期關押至今長達15個月之久。,
王曉明:女,54歲,家庭住址:張家口市人大院內。工作單位:張家口市人大辦公室。
2000年12月份因去北京天安門證實大法,被北京公安惡警非法綁架後,押回張家口市,被橋東公安分局局長閻志有,副局長馬福維強行非法關押在宣化看守所長達2年之久,2002年被非法判刑3年,送往保定女子監獄長期迫害關押至今。
凶犯馬福維、閻志有、崔衛東、秦寶柱等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應予嚴懲;更為嚴重的是這種犯罪還在繼續。我們希望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和張家口市人民法院能夠秉持公義,進行正義審判,將被告繩之以法。被告人馬福維、閻志有、崔衛東、秦寶柱等人對更多大法弟子所犯的更多的非法綁架、非法拘禁、超期關押、強行洗腦、精神摧殘和肉體迫害罪行,我們將另行起訴。這裏,我們正告被告和其他犯罪分子,懸崖勒馬,立即停止一切邪惡的迫害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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