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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把江××及其幫兇迫害我的事實給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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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5月2日】我從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過程中心性得到了昇華,身體從本質上得到了改善,慶幸這萬載難逢的機緣被我抓住,深感師尊的偉大和大法的博大精深。暗下決心一定要修煉到底。

2000年4月我和幾位功友前去北京上訪。到達北京九里轎車站後還沒有出站,就被一同前去的一功友單位的保衛科(隸屬610辦公室)人員非法抓捕,當天晚上被關在鐵運招待所大廳,在大廳的沙發上待了一夜,由保衛科人員輪流看守。由於不寫「保證」,被非法關押在第一看守所。當時被罰款2000元,說是返回的路費。2個月後又向家人被敲詐2000元保證金,才被釋放回家。

由於上訪的權利被剝奪了,我們開始向世人講真相,告訴世人我們是被迫害的。2000年12月28日晚,我和幾位功友一同去掛條幅,當晚被惡警抓至派出所,因為不報姓名,被反銬在派出所院內公廁的鐵門上,除吃飯解開外,從早上3、4點鐘銬到下午5點多。後被送入第一看守所。12月30日近十名大法弟子和刑事犯一同被押上街掛牌遊行,當時我們拒絕掛牌(牌上寫有誣蔑大法的字樣),我的臉也被牌的一個角刮傷,一功友把牌扔在地上,而被幾個惡警抓住頭髮往牆上撞,當時所裏好多幹警及領導無一人制止。所裏每天給在押人員分派了糊百十個小藥盒,任務完不成不讓睡覺,每天吃的是稀飯、菜湯、鹹菜還有兩個小饃頭。

2001年三月份被送入勞教所,在那裏聽犯人說,所裏每關押一個法輪功學員,就會得到一萬元資金,所裏在押過近兩千多名法輪功學員。在這裏每天必須輪番洗腦。所裏專為法輪功學員制定了所謂的所規所紀,比如:不許堅強不屈的功友之間說話、不准看寫經文、不允許煉功、不允許盤腿、每天必須接受揭批法輪功的文章和電話、堅強不屈的大法學員必須有兩個到四個「包夾」(監控)人員,這些包夾人員大多是受矇蔽洗腦邪悟的人,特別堅定的大法弟子被刑事犯包夾,這些刑事犯也是被逼無奈,如不包夾就會被加刑,幹得「好」的會得到減刑。

這裏的惡警隨便打罵大法弟子。一次所大隊組織看電視,我不正面對著電視,一惡警讓我必須看,後看我不服從就和另一個惡警將我拖到辦公室,兩個惡警一同朝我拳打腳踢,主要是打臉部和頭部,打的我頭暈暈的。還有一次一個功友只因晚上集體看焦點訪談(詆毀大法的內容)時,在寢室裏說法輪功好,電視上栽贓陷害,就被一王姓惡警帶到辦公室打罵。第二天,另一功友向隊長反映惡警打人的事,那位被打的功友站出來反映了當時的情況,我們看到當時她的臉和眼睛都是青腫的,那位打人的王姓惡警也在場,她一言未發。所裏還規定法輪功學員必須穿犯人的衣服,不穿就不分晝夜地長期戴手銬,緊張、壓抑的氣氛充滿整個勞教所。我們對勞教所這種剝奪人權肆意迫害的行為採取了絕食抗議,勞教所惡警等到你快撐不住時,就強行灌食、打針。法輪功學員在那裏承受著非人的待遇。

在勞教所被非法關押了近7個月的時間,我始終堅持正信,在師父的呵護下,終於闖了出來。

當我看到江澤民及610辦公室在國際上被起訴時,非常激動,因為我看到了正義的吶喊,我們要把江澤民及610辦公室所犯下的罪行給以曝光,不允許這種獨裁專政如此對待那些堅持真善忍信仰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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