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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摸摸的「人民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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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5月21日】2002年3月28日下午6時20分,我在菜市場發真象材料被派出所綁架。6點半送到派出所,7點鐘不到被他們審訊:我告訴他們我為甚麼要煉法輪功。他們提到書、資料、光盤的來源,我不講。到了十二點鐘,他們就開車去抄我的家。早上凌晨2點鐘把我關到市第一女子看守所。

「人民公安」抓我們大法弟子都是偷偷摸摸地抓,沒有一個是穿警服的,都穿便裝來我家抄家,又偷偷摸摸半夜把我送進第一女子看守所。

在女子看守所裏,那裏的工作人員把我們當成重犯,真正違法亂紀的犯人比我們大法弟子還自由。在裏面,我又被非法提審了3次,每次我都善意地叫他們不要反對大法,誰善誰惡是應該分清楚的,收了那麼多書為甚麼不看。傳單他們看了,實際上他們知道我們大法弟子都是好人,為了他們口中食、身上衣,甘願被江××這個邪惡之徒控制。

當我回家後,我又回到了正法洪流中。正念正行,精進不停,隨師正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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