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瑞典法輪功學員為營救同修斯文森召開新聞發布會 瑞典主要媒體反響強烈(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5月27日】2003年5月23日上午,瑞典法輪功學員在哥德堡東印博物館的會議廳,為營救同修斯文森和支持對江澤民集團的正義審判,舉行新聞發布會。

瑞典人權協會主席,瑞典電視台、瑞典西部電視台、哥德堡郵報等媒體應邀到會。瑞典電視台在19點晚間新聞節目中作為主要新聞進行了報導。瑞典首號大報「每日新聞」和「哥德堡郵報」在第二天(週六)分別刊登了正面報導。

新聞發布會上,法輪功學員代表首先宣讀了瑞典法輪功信息中心的聲明。其中通過瑞典公民、法輪功學員斯文森女士在泰國遭到的無理關押的實例,揭露了江××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並將這一迫害延伸到海外等罪行。瑞典法輪功學員希望泰國政府立即歸還斯文森女士的簽證和自由。

斯文森女士的朋友宣讀斯文森的聲明。她在聲明中說自己是無辜的。她希望泰國政府不要屈服來自中國的壓力,為其子民創造一個好的未來以及維護人民的自由,並希望泰國政府儘快秉持正義及正念處理好此事。

會上還放映了「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新公布的天安門自焚疑案的調查報告片。影片放過後,一名法輪功學員講述了江集團的罪行和有關江××被告到法庭一事。

隨著媒體和人權組織對普瑞優、自焚疑案和控告江××的提問,江集團的罪行被進一步揭露出來。

瑞典人權協會主席在會議結束時說:以前,我雖然知道中國迫害法輪功學員是不對的,但不了解法輪功到底是甚麼,而且還有些懷疑。今天我發現,當你越了解法輪功,你會越覺得法輪功好。

* * * * * * * * * *

附:瑞典法輪功信息中心聲明

自1999年7月迄今,中國前任領導人江××持續對法輪功施以有系統且殘忍的迫害,動員中國××黨所有的組織鎮壓法輪功學員,目的是強迫法輪功修煉者放棄修煉。不願放棄修煉的學員面臨被迫害致死的危險。國際特赦組織及人權觀察已證實數百個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案例,死因為在中國拘留所、監獄及勞教所遭到虐待及酷刑。然而根據中國政府官員內部消息來源,實際被迫害致死的人數應是數千名。

根據「全球調查迫害法輪功組織」(World Organization to Investigate the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WOIPFG))的調查,中國政權耗費四分之一的國家經費迫害法輪功,江××運用這筆龐大的費用支持中央610辦公室(一個類似蓋世太保的機構,設立的目的為鎮壓法輪功)以及興建新的監獄與勞教所、強化警力、在中國邊境內外設置大規模的檢查、在媒體展開大量的宣傳活動、獎勵舉報法輪功學員以及不計一切手段「轉化」法輪功學員、強迫墮胎、支持虐刑、酷刑及謀殺、開除學生學籍、以及透過各種方式向其他國家政府施壓等。有關於對其他國家政府施壓一事,我們現在有一個這樣的急待關注的個案:普瑞優-斯文森女士,瑞典人,目前正被非法拘留在泰國。

四月廿九日,普瑞優.斯文森在她與先生位於曼谷的住處被泰國移民局官員帶走並遭到拘留,當天她的簽證被取消,這意味著她必須離開泰國。對於她的拘留,她未獲任何解釋,雖然(我們)相信這與她修煉法輪功有關。我們有合理的假設,這個事件與亞洲薩斯高峰會有關,該會議舉行日期與普瑞優女士遭到拘留的日期相同。許多中國政府高層官員都會出席這項東南亞國協高峰會,某些人害怕普瑞優女士會在這次會議期間揭露中國鎮壓法輪功的真相。

普瑞優目前仍被非法拘留在泰國,因為她是無辜的,她無法接受被像犯人一樣的對待,她已提出上訴,不接受驅逐出境的命令並要求撤除對她的任何指控。她之所以如此做並非為了她自己,是因為她相信江××透過政治及經濟手段,迫使其他國家間接執行他的擴大規模迫害法輪功邪惡手段完全是不對的。她作出這個選擇的理由是,為了維護信仰與表達自由,以及為了協助泰國當局避免因受制於中國而犯下嚴重違反人權的罪行。

三週半的時間過去了,普瑞優-斯文森仍被非法拘留,未獲任何官方解釋,即使瑞典在曼谷的大使珍-挪得蘭德(Jan Norlander)為了此事數次與泰國政府聯繫,並向泰國政府正式提出抗議,要求盡速釋放普瑞優女士。即使如此,泰國政府仍未提出任何解釋,說明拘留普瑞優及取消她的簽證的理由。

普瑞優仍被非法拘留,和其他200名犯人被關在曼谷的一間炎熱的房間。問題是:泰國政府為何不僅對普瑞優女士同時也對瑞典政府保持緘默及漠不關心,而泰國與瑞典長期以來均維持著良好關係?是甚麼造成泰國政府不願與瑞典政府溝通?

有鑑於此,我們要表達的是,我們並不反對泰國或中國政府,我們並不想要任何人的權力,我們也沒有任何政治目的,我們只是希望(中國)立即停止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最後,我們對泰國政府提出三項要求:

一、宣告普瑞優-斯文森是無辜的;
二、立即無條件釋放普瑞優-斯文森;
三、普瑞優-斯文森不應遭到拘留,歸還她的泰國簽證以及保證未來她能回到泰國。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