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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鄰水縣曹志榮全家六人被無理判刑、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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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5月29日】從1999年7月22日以來,四川省鄰水縣公安局國安大隊大隊長李吉良、副大隊長趙勇、副大隊長胡渝等人以執行「上面的指示」為由,迫害鄰水地區大法弟子。對堅持修煉的大法弟子採取辦洗腦班、拘留、抄家、罰款、勞教、判刑等手段肆意迫害,被迫害的大法弟子上百人次。尤其惡劣的是他們對一些非常堅定的大法弟子進行殘酷毆打、反覆無期限的關押。

鄰水縣棉麻公司職工(大法弟子)曹志榮全家六人堅修大法,被鄰水縣610及李吉良、趙勇、胡渝等人多次迫害。

曹志榮曾被非法判刑三年,折磨得奄奄一息後由親人領回家,被迫流離失所。曹志榮的妻子唐素蘭被非法勞教三年;大兒子曹平被鄰水縣公安局非法抓捕後,被李吉良、趙勇、胡渝等人多次毒打,手腳都被打斷,後被非法判刑四年,小兒子曹繼光在重慶被抓回後被打得死去活來,後被非法判刑五年;女兒曹雪芹在重慶被非法抓回後受到酷刑折磨,並被非法判刑三年半;女婿張吉安在重慶被抓後送重慶市西山坪勞教所勞教三年。被李吉良、趙勇、胡渝等人酷刑折磨的大法弟子還有周陽華、高海、江廣華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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