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連續數天吊銬在鐵柱子上 滾燙水泥地上留下了鮮血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6月11日】我是1998年10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的。我從小就是一個體弱多病的人,肺氣腫、胃病、氣管炎、哮喘等多種疾病纏身,30多年了,甚麼偏方、醫治都達不到效果,天天吃藥都成了藥罐子了。得法後按照師父教導的修煉人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3個月後各種疾病都痊癒了,幹活也不覺得累。凡是認識我的人,看到我學法後身心發生的神奇變化,無不稱讚大法好。

1999年7.20,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開始對大法修煉者鋪天蓋地的血腥鎮壓。當地派出所執行黑指令,時常上我家騷擾、抄家,並把我的書搶走,不允許我們煉功。在2000年6月,鎮派出所突然闖到我家,把我抓了去,關了一天,傍晚才放我回家,並告訴我第二天還要來。我告訴他們不讓我做好人,我要進京上訪。當天晚上我們就踏上了去北京的路。在中途被警察抓住,第二天通知當地派出所,把我們接回。那些惡警個個心狠手辣,對我們這些手無寸鐵的農村婦女大打出手。每個學員都被拉到一個房間裏,被拳打腳踢,我被一個惡警用皮棍抽打,從頭到腳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當天下午就把我們5人送進了拘留所。

到了拘留所裏以後,惡警搜身,我們身上帶的錢全部被搜走。傍晚時分把我們手尖對腳尖,兩腿繃直,頭朝下銬到半夜1、2點鐘,在這期間,讓我們挽起袖子讓蚊蟲叮咬。第二天又逼我們在被太陽曬得滾燙的水泥地上跪著爬,夏日的溫度上升到40多度,水泥地上還有沙石粒。中午惡警強迫我們把褲子挽到膝蓋以上,跪在地上爬行,我們的膝蓋被燙得起了大水泡。傍晚又逼我們光著腳站在水泥地上,抱著頭跳,腳被燙得全是大水泡,還逼我們繼續跳,跳不動了,鮮血從每個人的腳下流出,地上都是一片鮮血,汗水不斷的往下淌。跳慢了,惡警還用皮鞋踩我們的腳,還用力碾,膝蓋都跪爛、化膿了。我爬不動了,一個女惡警就踩我的腳趾,逼我跪正,腳趾拖地,我爬歪了就用膠皮棍抽打,我還是爬不動了,又把我拉到牆邊,還有兩個大法學員也被拉到牆邊,我們三個拉到一起,一個男惡警拿著電棍在我們的腳上電到膝蓋。惡警專在皮爛處用電棍電擊,另一位學員疼得暈倒在地上,就被揪著頭拖起來,往牆上撞。就這樣,惡警還不許我們喝水,學員的嘴都乾渴得起了大泡,咽喉乾得說不出話來。白天折磨得我們死去活來,晚上不許睡覺,只要不寫保證放棄修煉,全都到院子裏排好,腿繃直,手尖對著腳尖彎著腰站到下半夜1、2點,只要站不穩就被打,誰要是背經文、說大法好、煉功就被用手銬銬在鐵柱子上,把嘴堵住,用膠皮棍子抽打。

我有兩次早晨起來煉功打坐,就被一個惡警抓住,把我拉出去帶上手銬吊在鐵柱子上,一吊就是10幾個小時,到下午放下來時,身體都不會動了,都是學員幫助伺候吃飯,別的學員也是一樣。在這種酷刑下,惡警問我們還煉不煉,說煉就繼續上刑,吊起來,成大字形,有的一根鐵柱子上吊兩個學員,甚至三個、四個,輕一點的學員就腳尖著地。這樣吊了10幾個小時,放下來時,胳膊已經不會動了,也放不下來了,胳膊腫得很粗,手銬印在手脖子上永遠留下了印記,有的換著方式吊,1、2、3、4次的吊,直到手都吊爛了,無法戴手銬了,才放下。就這樣不顧死活地折磨了我們40多天,天天如此。我們的家屬和親人聽到這些後,焦急萬分,很多人拿禮去要求見親人,那個拘留所所長看到禮品拿少的,就根本不讓見,托親戚、朋友帶上錢物才允許見。有的家屬為了讓親人少受酷刑,東借西湊的拿了錢去領人,有的拿5000元,有的拿10000元,才肯放人,如果說煉,就繼續關押,送精神病院。好端端的大法學員被送到精神病院,大量的打針、服藥,比最嚴重的精神病患者的藥量還要大好幾倍,直到把人折磨致傻。在種種的酷刑下,我在無法忍受的情況下,寫了所謂的保證[注],後被放回家。回家接到師父新經文《理性》和《嚴肅的教誨》,我明白了,我決心加倍彌補,一定要修煉到底。

第二次在拘留所回家不到一個月又被鎮派出所抓去。這次是一個學員到鎮上洪法,被惡人抓進市拘留所。我聽說後,就寫了一封信送給她家屬,去要人,這個學員的愛人不修煉,他把這封信送到派出所,把我也給報了。我又一次被鎮上的惡人帶走,送到市拘留所,又和第一次一樣,被吊銬,被皮棍抽打,被電棍電擊,比上一次折磨的更殘酷。秋天的9月,有一天惡徒把我們三位大法學員吊在鐵柱子上,突然下起了雷雨,下著大雨也不放下我們,衣服從裏到外都濕透了,才放我們回屋,回屋還不讓換衣服,還把手銬在背後直到中午。

到國慶節第三天晚上,惡警們又抓了兩個進京上訪的學員,她們都是第一次被抓進來,和我們關在一起。我就鼓勵她們不要怕,要堅修到底。第二天惡徒就把她們倆吊起來,每逢抓到新學員首先就是吊打,然後是罰跳。接著一位男大法學員因為送真相傳單被抓了進來。有一天,報紙給我們扣了「反黨」這樣一個大帽子,惡人拿來報紙叫那個男大法弟子讀,他是個教師,他不讀,又叫我讀,我說我不認字,一個姓王的惡警就把我拉到外面。這一天,外面下雨,他就逼我把外衣脫了,讓我穿一件單衣服,逼我在雨裏跳,我不跳,他就打我。這天晚上外面不下雨了,就逼我們6個人到外面手尖對著腳尖撅著。我身上穿的衣服不多,穿了一雙拖鞋,這天晚上刮著刺骨寒風,我的腳都凍僵了,一直到半夜12點才放我們回去睡覺。

10月份,我們被強迫在屋裏剝花生,從早上5點剝到晚上12點,一袋子60多斤,一天一夜就得剝完。我們不斷給女犯們講真相,剝花生時我們就背大法。有一天下小雪,我媽媽和我哥哥去看我,我媽媽都76歲了,我媽媽聽說我被人告了,當天晚上頭髮就一夜間變白了。在這期間,拘留所裏抓進來的法輪功學員有40多名,有的在屋裏剝花生,有的就被拉出去吊打。有一天,我丈夫來看我後,我回監房的路上和同修說了一句話,被惡警女所長看見了,就把我們倆叫出去審問,指著我說:「你丈夫來看你,你丈夫不打你,我來替你丈夫打你出氣。」說著手掌就像雨點一樣打在我的臉上,反覆打罵。這個惡警為了出氣就打我嘴巴子,邊打邊問:「還煉不煉了。」我說:「煉!」就又接著打,打著又問:「還送傳單嗎?」我說:「送!」又打,打著又問:「上不上訪?」我說:「上訪。」她對另一個大法弟子也是一樣,打夠了又把我們倆用手銬吊在鐵柱子上,連續4、5天的吊。我們受盡了殘酷折磨,他們沒有一點人性,充當江澤民的劊子手。

﹝編注﹞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