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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聯邦法庭受理國會議員訴江案辯論書

——議員支持法庭審理訴江案 責中共威脅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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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6月13日】美國中部時間上午10點,在伊利諾伊州北區美國聯邦地區法院的聽證結束,法庭接受了6月11日有數十位國會議員聯名簽署的關於請求繼續受理訴江案的法律論點陳述書(也稱非立案方辯論書)。


2002年10月22日,在江澤民到達美國第一天,由伊利諾州北區聯邦法庭正式簽發的傳票於當日經由法輪功學員代表交給負責住在芝加哥Ritz Carlton旅店的江澤民保安工作的中美警衛人員。圖為2002年10月22日法庭遞交傳票當日,法輪功學員在芝加哥Ritz Carlton旅店外。

作為「法庭之友」的美國會議員向美國聯邦地區法院伊利諾伊危分院提交的法律論點陳述中,敦促法庭繼續受理一項起訴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犯下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及其它罪名的訴訟案。


江澤民起訴案在美國聯邦地區法院伊利諾伊州北區東分院受理。

該論點陳述由國會外交委員會資深民主黨成員,來自加州的國會議員湯姆.蘭托斯撰寫,於6月12日送交法院。該論點陳述的開場白這樣寫道:「作為美國國會議員,我們對此案有著重大和持久的關注。」

參加簽署的美國國會議員是湯姆.蘭托斯(民主黨,加裏弗尼亞州),克里斯.史密斯 (共和黨,新澤西州),弗朗克.沃爾夫(共和黨,弗吉尼亞州),依蓮娜.羅斯.雷汀恩(共和黨,佛羅里達州),琳.伍爾希(民主黨,加裏弗尼亞州)等數十位美國國會議員。
  
美國國會議員「法庭之友」在關於起訴江澤民案的法律論點辯論書文件中透露,美國司法部稱訴江案中,江威脅說如果國務院不保護江的使團免於被送達此案的傳票,他們將中斷其同布什總統計劃在德州克勞福進行的會晤。去年10月22日江澤民訪問美國,抵美首站是芝加哥,當日芝加哥聯邦法庭的傳票送到江住的酒店。
  
美國會議員「法庭之友」建議美國法庭根據案情內容的是非曲直判斷江澤民案件,不要取消對江澤民案的審理。「法庭之友」指責中共威脅對美國進行報復作為一種手段從而使自己不必在美國法庭上為自己的人權侵犯和暴行辯護。
  
他們建議應特別考慮向中國解釋人權問題是美國外交政策的一個重要方面,而且這個法律訴訟案不是要使中國難堪,而是要勸說被告結束在中國對法輪功的迫害並尊重所有中國人民的權利。美國國務院應支持這個訴訟案,因為它同國務院設立年度世界各國人權報告的目的高度一致。


華府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駐美大使館前請願。

  
國會議員「法庭之友」強調,江是通過對1989年民主運動的強硬鎮壓路線而上台的。在他統治期間,美國國務院稱其為「獨裁統治」,大赦國際、人權觀察等知名機構,甚至美國國務院自己的國家人權報告中都記載了被告江澤民政府對其自己的人民採取的系統殘暴的人權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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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在美國聯邦地區法院伊利諾伊州北區東分院的起訴江澤民案件,原告:A,B,C,D,E,F 及其他情況類似者,葉蔚,汪浩。被告:江澤民及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 (即610辦公室)。民事案件編號:02 C 7530。原告律師已於4月14日向法院遞交被告江澤民及610辦公室的罪證材料以及訴案的法律程序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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