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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門前 惡警腳踢被摧殘得不能站立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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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6月17日】2003年6月12日上午黑龍江省呼蘭縣法院對本縣方台鄉大法弟子張學文非法開庭判刑。

張學文,男,56歲,現住呼蘭縣方台鄉。今年3月因惡人舉報,被呼蘭縣公安局非法拘捕。在看守所裏他正念抵制邪惡迫害,堅持絕食抗議,遭受非人迫害。三個月過去了,當我們6月12日看見張學文時他仰面躺在白色警車座位上,臉色蒼白、雙眼緊閉、骨瘦如柴、不能站立。一位堂堂的漢子三個多月的時間就被惡警迫害成這樣,而且惡警還把他拉到法庭給他判刑。

惡警為了今天的開庭,上竄下跳忙個不停,並強迫家屬花錢僱人把張學文背入法庭,揚言:「不這樣做就不讓家屬進法庭。」此時此刻,張學文的家屬沒有一位配合邪惡的,最後惡警大怒:「不行就給他拉回看守所,在那裏給他判刑。」

這時一個惡警走到車門往張學文身上踢了好幾腳,並揚言:「等回去再跟你算帳。」 這個惡警真是醜態百出,就在這法庭門前、光天化日之下、眾目睽睽之時,對一位難以站立、身體極度虛弱的大法弟子大打出手。但同時也可想而知,惡警在暗地裏是如何對待大法弟子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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