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大法弟子紀松山被刑警大隊虐殺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6月25日】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大法弟子紀松山,男,27歲,家住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嶺東區南山。於2003年6月17日上午10點左右被雙鴨山市刑警大隊人員帶走。公安人員用極其殘暴的手段對紀松山進行刑訊逼供,於18日下午3點左右將紀松山迫害致死,之後惡警還要求家人拿錢。

在家人強烈要求下,惡警才讓看了一下死者的遺體。當時整個身體都被紗布包裹著,包括頭部和麵部。家人解開紗布後,看到的遺體慘不忍睹:臉、後背青紫,左眼鼓著,還有血跡,腳踝骨被打壞,腳趾、胳膊的皮肉被撕裂開。

610惡警李洪波、趙景方、杜某等先謊說紀松山從3樓跳下,後又說是從7樓跳下。家人檢查遺體,發現腿部未骨折,沒有從樓上跳下摔壞的跡象,便要求法醫鑑定,610惡警拒絕。至21日遺體還未火化。

現知迫害紀松山的惡警有:市公安局刑偵一科李洪波,其他人不詳,望知情者提供有關資料。

請所有與紀松山有聯繫的大法弟子正念抵制邪惡的迫害,相互轉告,注意安全。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