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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清溪談訴江案:江動用四分之一國力 迫害空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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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教授張清溪
【明慧網二零零三年六月三日】張清溪是著名的經濟學教授,曾任台灣大學經濟系系主任、經研所所長,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對於海外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罪」的罪名控告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一事,張清溪表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在歷史上是空前絕後的,江動用了四分之一的國家財政資源。張教授希望這個訴訟案本身能夠獲得世人的關注,他認為當所有人都了解真相的時候,江澤民也就沒辦法繼續迫害了。

以下是訪談問答的摘要:

問:請問張理事長,您可否談一下,目前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對海外學員控告江澤民一事的態度如何?

答:我們要談為甚麼控告江澤民,就必須先談一下我們控告他甚麼?現在我們控告江澤民是以「群體滅絕罪」的罪名,英文叫做Genocide。這個罪是一個國際刑事的罪。不同的是,我們學員告他的時候,是在去年(2002年)的時候吧,他在芝加哥接到起訴書,當時他還是國家主席。一般國家元首在國際的刑事上是有元首豁免權,但是群體滅絕罪並沒有元首豁免權,所以就以這個罪名起訴他。那麼為甚麼要告他這個罪呢?是因為群體滅絕罪是一個國家,或是一個政權針對固定的族群,並且有把他消滅的意思,包括某個種族、某個宗教,或是某個信仰的人,他要採取一些方法把他消滅,包括把他殺害掉,或者是讓他處在一個非常悲哀的狀態下,讓他自己就消滅,或者是讓他絕種,或者是將他的兒童強制移轉到另一個團體,讓他被消滅掉。

那現在中國政府對中國的法輪功學員實行所謂「三光政策」,也就是所謂「名譽上鬥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這些針對法輪功學員而來的「三光政策」正好符合「群體滅絕罪」,所以我們就以這個罪名來控告江澤民。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對這個控告案當然是覺得這是非常正確的作法。法輪功學員修煉真善忍,要去掉在社會上的名利情,不跟人爭,不去爭所謂的政權,可是江澤民卻以一個國家的力量迫害法輪功,也就是你只要修煉法輪功,沒有任何理由就要把你名譽上鬥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你只要說我不修煉法輪功了,就可以放你出來,這完全是符合群體滅絕罪的定義。這也是非常違反人性的,完全不顧及基本人權。所以,不管從哪一種角度來看,我們全力支持海外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的作法!

問:目前在瑞士,也有法輪功學員打算控告江澤民。請問台灣方面是否也打算向台灣的法院,遞狀控告江澤民?

答:我們一直和律師在談這個問題,據我們初步的了解,台灣目前的法律還沒辦法照顧到這一點,並沒有在外國被迫害,然後在台灣起訴的法源依據。但是只要有合法的途徑,我們一定會這樣做。

問:就您所知,目前台灣的民眾,甚至是對岸的中國民眾對這個起訴案是不是充份了解?

答:據我所知道,中國人對這個案子應該是非常不了解。因為這個是在美國起訴的,那中國政府利用整個國家的力量來封鎖所有的媒體,那他當然不只是封鎖法輪功的消息,他封鎖他認為對他統治不利的任何消息。他認為對他有所危害的消息,他一律管制,就連中國內部的消息,好比說SARS,他也盡可能地封鎖,至少是部份封鎖,盡可能不讓外界知道。我自己的了解是中國對這些方面封鎖得非常嚴重的。

那台灣人的話呢?對中國的消息一般來講是比較冷漠的,因為過去長期敵對的關係,所以一般人的心態就是說,只要你不來侵犯我,我也不想去惹你。所以說,台灣人對中國那邊來講是比較冷漠的。那事實上,東方人對人性、人權的了解是比較低。按照我們過去的經驗,一般在西方,連小孩子很容易對人權的支持做出簽署,可是在台灣就連成年人也不太敢簽。也就在種環境下,台灣一般對這個案件也就不夠重視。

問:我們知道過去您對台灣的民主,也非常投入,並有許多貢獻。那對於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和過去國民黨威權時代的白色恐怖,是不是有甚麼差別?

答:我想非常基本的差別就是說,過去台灣白色恐怖,他是一種政治壓迫,是針對政治異議人士來的,只要你沒有政治上的主張,那他通常就不會理你。他會抓的、會關的、會殺的都是政治異議的人,但是法輪功完全沒有政治主張,甚至法理中要求學員要遵守國家的法律,還要求學員在單位上作個好人,他絕對不會去危害當權的人,對政治事實上是完全沒有興趣的。那麼這樣一個對政治完全沒有威脅的團體,江澤民居然以整個國家將近四分之一的力量,用這樣多國家的財力,來壓迫、壓制,甚至是要消滅法輪功。事實上,這可以說是人權迫害的極致。

我想,任何一個國家沒有這樣一個先例,這麼樣一個鋪天蓋地的迫害,可能基督教早期被羅馬的皇帝迫害時,曾經有類似的遭遇。但是,那個時候的科技還沒有現在這麼樣地發達,還沒有這樣鋪天蓋地的媒體,還沒有那麼大的軍隊、強制的組織來消滅一個固定的團體。所以,我想法輪功被迫害,在中國歷史上可以說是……怎麼說呢?應該算是空前絕後的吧!

問:您剛剛提到,江澤民動用四分之一的國力迫害法輪功。那麼根據了解,江澤民同樣地再一次利用中國的國家資源,企圖迫使這個訴訟案取消。請問,您對這一點有甚麼看法?

答:其實這個正好可以看出江澤民非常害怕。中共整個看起來非常強盛,在過去耀武揚威。譬如說,他對台灣那種軍事上的威脅,還有例如台灣要參加WHO也被中共的壓力給阻礙等等。看起來好像是非常地強大,但從這次江澤民被告到美國的法院,他想盡各種辦法,利用駐外人員,或各種經濟方面或是政治方面的管道,希望阻止這個案件,可見他其實是非常虛弱的。他非常怕他的邪惡行為曝光。

那麼針對這一點,我是覺得法輪功是絕對不會用暴力行為的。法輪功被迫害四年,還是沒有任何政治主張,我們唯一做的就是希望社會上的人都了解江澤民這種邪惡的行為,所有人都了解的時候,他也就沒辦法繼續迫害了。所以,我們針對起訴江澤民的這個事,希望全世界的人都能夠知道這件事。這是非常和平的方式。我想,這應該算是非常正確、合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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