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邯鄲市成安縣丁莊68位大法弟子被當地惡警綁架折磨的經過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6月4日】成安縣是一個經濟比較落後的縣,尤其是法輪大法弟子,更是被迫害的窮困不堪,生活不得安寧。

法輪大法使修煉者身心受益,他們對大法的博大精深深有體悟。在迫害面前他們怎能相信謊言而隨聲附和呢?為了堅持「真、善、忍」信仰,為了救度被謊言矇蔽的眾生,他們遭受一次次的迫害,被抓、被罰款、勞教甚至判刑。很多大法弟子都被抓、關數次,每次都被罰款幾千元乃至幾萬元。大法弟子的家屬為交齊警察的勒索,東拼西湊,生活窮苦不堪。有許多大法弟子經常被搜家。趙桂珠正在地裏幹活,被抓走湊名額,有的在家裏被無緣無故抓走。王張鳳和丁巧風的丈夫[不煉功]因抵制惡警抓人也跟著被抓。丁巧風的老人跪在地上,苦苦哀求也無人理會。有的家幾個煉功人,更是被罰得負債累累,難以度日。而且許多罰款和保證金不開收據。

六十五歲的老太太曹宇平,年輕時患有多種嚴重疾病,煉功後疾病全部消失一身輕。去年秋天,她在集上買了月餅去看望臥病在床的老母親,帶著一張光盤想看看裏面啥內容,被一個用錢收買的惡人跟蹤,把善良的老人抓進了派出所,說交2000元才放人。但老人和兒媳已被罰過一萬多元,家裏哪有錢再交。警察又問:「你兒媳還煉不煉?」並洋洋得意地說,盯梢的人半夜兩點從窗戶看見她兒媳煉功。試問,半夜翻牆入院偷看年輕女子是何行為?無恥至極!難道警察就能這樣為所欲為嗎?十六大前又將其兒媳抓進看守所湊人數。成安縣惡警隨意抄家抓人,從沒有出示過搜查證,對大法弟子他們根本就不講法律。

2002年8月31日,成安縣丁莊有68名大法弟子集體被抓,瞬間,又有68個溫暖善良的家庭破裂了。當時成安的公安先堵住門口,有的進門就直奔放書包的地方搶錢搶物;其餘的對大法弟子大打出手,不許穿鞋,將法輪功學員拖出去綁住。有學員勸它們不要作惡,我們是好人,有問題可以談。大法弟子們齊聲高呼:「法輪大法好。」公安局長李志德大聲叫囂:「我就是魔,我就是要吸了你們。」一陣陣亂打。兩位年邁的男功友被抬了出去。一位腿部殘疾的中年婦女被扔到院子中間,強迫她半跪在地上,一位年輕女大法弟子不回答它們的問題,向它們洪法勸善,一次次被警察圍起來踢打,用皮鞋碾腿,用煙頭燙,還狂笑不止。

在審訊中,許多大法弟子都受到恐嚇和打罵。連十幾歲的女孩和60歲的老人也不放過。大法弟子尋瑞林在臨漳看守所被野蠻灌食致死。鄭華在公安局被打的兩次送醫院,眼睛差一點兒被打瞎。有一個大法弟子不報姓名,不照相,在刑警三隊被摁住頭往牆上撞,並用鐵板戳腳。在後來的審訊中,李捨亭被打得傷勢嚴重一直腰疼,鄭華被打得心臟病發作。

在看守所裏,大法弟子絕食抗議迫害,警察們連喊帶罵的給大法弟子野蠻灌食,有一名大法弟子插管時插管帶出血絲;一位未報姓名的女大法弟子食道因灌食破裂過多次,醫生多次插不進管,幾乎憋死,警察還故意折磨她給別人看。而獄醫高X卻邪惡的說:可以打麻藥針硬插進去。

有兩個犯人對大法弟子們陰險毒辣,其一是紀曉軍。紀因傷害罪被抓,她不斷地寫紙條彙報惡警,哪個大法弟子堅定、誰煉功、誰背經文等,妄圖配合迫害以換取減刑,結果卻被重判8年。其二是牛巧玲,此人唱戲出身,團夥偷盜致傷人命。她對大法弟子非常霸道,偷、拿、要、佔,出口便罵,還給栽贓誣陷、搬弄是非,以達到受寵、稱霸減刑的目的。豈不知天理昭昭,她剛30出頭就得了腦血栓、偏癱。

有一個姓郝的惡警所長,在大法弟子們被抓時調入看守所。惡警所長不遺餘力的監控大法弟子,仇恨法輪功,動不動就體罰、責罵。有一次,65歲的曹宇平老人煉功,他從窗口揪住老人的頭髮罰其站牆根,遭多名大法弟子絕食抗議。另一次,他對老太太說:你再煉,我看法輪功硬還是我的膠皮棒硬。有一次,他還將幾個號內大法弟子拖下床罰站。他經常隨便闖入女號,對年老體弱、所裏規定不用值班的大法弟子強令值班,還不許坐下,有大法弟子給他寫信勸善,他拿打火機當面燒毀。

一直到今年春天,在成安縣看守所還關押著幾名大法弟子不放,身體都已經非常虛弱,其中李捨亭腰疼、夏文仲高血壓。張美芹年近60歲多次絕食抗議,搜號時又被鋪板砸傷送醫院,身體虛弱。宇瑞芳年近60歲,送勞教所拒收,只因惡警勒索不來錢,便長期不放。宋曉蘭,在看守所長期高血壓症狀摔倒過,頭部嚴重受傷後來心衰、氣喘、胃疼、腰疼、眼睛也看不清東西了。

刑法第247條、248條規定,司法人員刑訊逼供或暴力取證應受三年以下判刑或拘役;致人傷殘、死亡的從重處罰,監管人員對在押人員體罰應判刑,監管人員指使被監管人員虐待其他在押人員的也應判刑。然而有關惡警在無法無天地執法犯法。

在這裏正告被謊言矇蔽的警察,你們應該懲惡揚善,而不是欺壓善良。善惡有報是永恆不變的天理,天災人禍警告著執迷不悟的世人,迫害大法者將面臨的後果是可怕的,希望你們早日回頭,痛改前非。

成安縣電話:區號0310

公安局電話:7212662 田隊長、楊隊長、馬政委
看守所:樊所長、殷所長、陳所長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