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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委三位幹部慘遭長春惡警酷刑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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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6月5日】2003年3月31日、4月1日,吉林省委財經領導小組(原省委農村工作委員會)大法弟子赫秀蘭(原處長,修煉大法後為單位做出重大貢獻,卻因堅修大法被免職)、王瑋、陳晶(都是任勞任怨的好幹部)先後被長春市公安局一處惡警綁架,王瑋當天被酷刑折磨得喊叫了一天,陳晶被迫害得生命垂危。一處惡警見陳晶出現生命危險企圖推給陳晶單位,陳晶單位財經領導小組的幾位幹部看到後都當場怒斥長春市公安局一處惡警太殘忍,居然將省委幹部也迫害成如此慘狀。

目前,陳晶仍在醫院被搶救之中,赫秀蘭、王瑋仍被非法關押迫害。

直接兇手:長春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公安局一處)副處長李士常及惡警高鵬等(詳細犯罪事實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間接兇手:吉林省委財經領導小組負責人肖新。
吉林省委財經領導小組秘書處電話:0431-8902422
郵編:130055,地址:人民大街5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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