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的「一國兩制」,與其說是替香港設計的,不如說是替台灣設計的。香港和九龍,離不開新界這塊為期九十九年的租借地,到期必歸,不成問題;台灣才是必須「智取」的目標。香港1997年回歸,客觀上成了一國兩制的實驗性櫥窗。問題是,台灣的疑慮遠未打消,中央就發出了「必須落實二十三條」的命令,把櫥窗砸了。這是敗筆,愚不可及的敗筆。所謂落實二十三條,無非要求香港跟在大陸後面,亦步亦趨,抓叛國犯,抓分裂犯,抓煽動犯,抓顛覆犯,抓竊密犯,抓裏通外國犯,用諸如此類的藉口,侵犯公民的權利和自由,使港人無法自由呼吸。二十三條一落實,大陸的一切冤假錯案,從反資產階級右派、反精神污染、反言論自由、反信仰自由、反新聞自由、一直到反動亂、反暴亂、反人權、反組織政黨、反邪教等等,還有甚麼事情在香港做不出來?哪裏還有「兩制」的立足之地!
兩制在香港告急,無異向台灣發出警報。現在台灣實行的是主權在民的新制度,大陸實行的是主權在黨的舊制度。毛澤東搞文化大革命和鄧小平把坦克開到天安門,在主權在民的制度下絕對辦不到。這個道理,鄧小平懂,台灣老百姓哪個不懂?台灣人怕就怕秦始皇,怕專制,怕內戰火並。一個主權在黨,一個主權在民,兩種制度能和平共處嗎?鄧小平保證實行兩制,保證誰也不吃掉誰。他位高權重,一言九鼎,本來應該相安無事。倘若人亡政息,豈不成了貓鼠同籠,弱肉強食?兩制是一國的命。兩制蕩然不存,一國如何能保?
鄧小平的一片苦心,被「落實二十三條」毀於一旦。二十三條落實以後,「一國兩制」除了付諸漁樵閒話之外,還能剩下甚麼?
不是說要「禁止分裂國家」嗎?當今之世,有權力有資格破壞一國兩制的千古罪人到底是誰?
當然是去年決定下令「落實」二十三條的大人物。為淵驅魚,為叢驅雀,非此君莫屬。除了他,誰起得了這麼大的破壞作用?
(原載《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