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運代表阮傑先生表示,言論自由是最基本的人權。他說,人區別於動物的根本就在於人有思想和感情。因此,表達出所思所感是人的天性,無論任何國家、政黨和組織都不可以剝奪。然而在中國,人們沒有這項自由,若公眾的言論不符合黨的「指導方針」,他們就可能被監禁或虐殺。在中國,所有的新聞傳媒都由政府控制監管,為了維護極權統治及掩蓋官員的腐敗真相,共產黨遏止民主運動,將持異見者投入監獄,使其遭受肉體和精神的折磨。共產黨剝奪了人們的言論、結社和信仰自由,這非常不人道,是與人類文明背道而馳的。共產專制不但損害了中國人民的利益,也危害了全世界,這一點從SARS事件即可得到證實。香港是一個自由民主的社區,我們擁護香港回歸,但我們不能接受中國政府背信棄義,將惡法23強加給香港人民,剝奪了香港的民主和自由。我們強烈反對23條,也希望全世界都來關注中國的人權狀況。
香港社區代表Wing Tang先生說,雖然身為澳洲公民,但他也不能逃脫23條的限制,因為該法規定:在香港境內的人,無論國籍如何(包括過境者和來訪者),都受23條立法的限制,輕者一般入獄7年,重者終身監禁;如是香港永久居民,不管身在何方,都受此法律限制,如違反23條可被引渡回港。23條意味著任何港府認為是煽動性的言論都可入罪,無論此言論是口頭的、書面的、還是電子形式的;發表此言論的人有罪、聽到的人有罪、知情不報者還有罪。而且,條文中有意偷換概念,混淆國家與政府的概念。在民主自由的國家,公民有監視、彈劾政府的權利,而在23條立法中規定反對政府就是反對國家。
據悉,香港公眾將堅決抵制基本法23條下的任何立法;維護「一國兩制」的政策;保護香港的自由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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