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No!No!No!」、「Democracy for Hong Kong-Yes!Yes!Yes!」,在「全盟」理事長巫和怡領頭下,帶動群眾高呼口號,舉著各式標語的示威者,情緒高昂。
香港立法局最後定稿的香港基本法第23條原文如下:「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香港立法局預定在7月9日對23條立法案進行表決。
這次華府反23條集會,在聲援7月1日香港反23條大遊行。集會中公開全球反對23條立法聯盟決議文,文中嚴厲譴責中共和香港特區限制港民思想、言論、信仰、及集會自由;強烈要求中共和香港特區取消23條立法,呼籲全球關心香港未來的人們加入反對23條立法的行列。
全球反對23條立法聯盟由全僑民主和平聯盟、美京中華會館、全美學自聯、大費城亞洲文化中心、益群書店、創舜公司、民主中國陣線(民陣)、六四調查委員會、明慧學校等十餘團體共同組成。當天與會者超過百人,聲援的組織還有民主基金會、國際特赦組織、法輪功之友會、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
一位法輪功學員認為,香港特區政府在北京示意下推動的反顛覆23條基本法立法,乃是針對法輪功而來,當天有不少各地法輪功學員趕到華府響應這次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