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丈夫是98年12月份結婚。他也是一名大法弟子,95年得法。99年7.20法輪功遭迫害開始,全國開始大搜捕。我們在一起才生活半年,從此便失去了往日寧靜的生活。我們在公安局拘留所大院、鄉派出所之間往返關押,我先後被關押過6次,丈夫被關押過3次,直到今日還關押在河南省平頂山市勞教所,非法判刑3年。
第一次被公安人員非法抓走,關在公安局後院,我們夫妻倆和二十幾個功友在此處被關押了一天一夜。第二天丈夫和兩個功友被公安帶走,剩下的功友關在後院。丈夫在拘留所大院先後被關押了兩次,時間長達8個月之久,期間遭受了許多折磨。那裏邊打人,而且還不讓留痕跡;在那裏吃不好,睡不好,而且還給他們精神上的摧殘。期間有一個吳局長說過:「××黨的法律多的很,大的不行換小的,總能套住你們。」從大院出來二十天後,我和丈夫一起去北京上訪,我們覺得做好人沒錯,地方上說不清,我們就上北京找中央領導講道理。我們要本著善念,本著自己的良心,去給他們講清我們真實的情況。然而換來的卻是被抓、被打,這是哪家的理,哪家的法。
我和丈夫被當地公安局押送回來,就分開了。他們把我送到敬老院監視一個多月,(我因帶著才三個月的孩子),丈夫被非法勞教三年,在服刑期間又無理加期三個月,至今還在平頂山市勞教所非法關押,在大院被關押8個多月,只因我們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
丈夫在勞教期間受到了非人的虐待,開始是對他進行洗腦,在去大約一個星期之後,精神受到了極大的摧殘,我的父母去看他,他竟然已經不認識了。到2002年11月份,拘留所幹警把丈夫的家人接去想要以此來逼迫他放棄修煉。從上午10點多鐘到晚上10點多鐘,丈夫沒有妥協,他的父親臨走時打罵了他一頓,就在那天晚上幹警把他給吊了起來,時間長達七天七夜。我到接待日去見他的時候,他的兩個手腕、手背上都是好大的疤痕,手指有八個到現在還伸不直,手不會用筷子,不會拿筆,臉一個多月沒洗過,牙不會刷。這就是中國領導人對一個做好人的公民的迫害,他們還企圖逼我與丈夫離婚來給他施壓。
我不知道中國的法律何在,中國的人權何在?我要控訴江××對法輪功弟子的迫害和虐殺。歷史罪人,終將受到歷史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