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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槎頭勞教所不法警察向帆等歹徒的犯罪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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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7月2日】廣州槎頭勞教所三大隊主謀迫害法輪功的管教隊長向帆,警號4422007,於2002年底被評為「廣州市十大傑出青年候選人」之一,(見2002-11-28廣州日報),說其用「愛心、熱心、真心、善心、恆心幫助感化」法輪功學員,盡了人民警察的職責云云。

事實如何呢?在勞教所,管教指定已背叛信仰的猶大專職給法輪功學員洗腦,這些猶大不用參加勞動,並給予獎分;對拒不接受洗腦的法輪功學員則被管教指使的吸毒犯採用各種體罰、虐待手段逼迫其寫「三書」、「四書」,體罰包括如強行盤腿捆綁,雙手反綁於背後,原地站立不許睡覺數天,還美其名曰「讓其思考」。做為執法人員的管教明知這樣做是執法犯法,還要去做,竟然說是「愛心、善心」!

廣州槎頭勞教所三大隊專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稱為「專管大隊」,其中挑選了一些吸毒及其它類型勞教人員專做法輪功學員的包夾,即24小時輪流監視、強制法輪功學員的所有一切活動,這些犯人言語粗俗,行為惡劣,還有互相之間搞同性戀,對法輪功學員隨意打罵體罰。管教惡警甚至把手銬交給它們,任由它們肆意折磨法輪功學員,為此每個月還有獎勵分,越兇惡者獎勵分越多。其中法輪功學員鄧怡,因不承認被迫所寫的「三書」而遭受它們的嚴酷折磨,為此絕食抗議數月,身體和精神都受到嚴重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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