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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4年的酷刑和群體滅絕必須結束」──加拿大渥太華法輪功學員舉行系列反迫害活動(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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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7月20日】2003年7月14日至18日,在中共當局發動全國範圍的針對法輪功精神團體的迫害四年之際,加拿大渥太華、蒙特利爾兩地法輪功學員在加拿大國會山和中共駐加使館前舉行燭光守夜、「停止煽動仇恨法輪功的宣傳」徵簽活動、新聞發布會、圖片展、向公眾播映影片以及遊行集會等多種活動反對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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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前即1999年7月20日,在中共當局的操控下,一場全國範圍內的對法輪功學員的大逮捕開始了。同時,江澤民動用軍隊和警察公開對包括老人、婦女、孕婦、兒童在內的法輪功修煉人大打出手。7月21日和22日,聞訊的法輪功修煉者紛紛到當地信訪部門要求停止迫害,被警方強行驅趕、毆打、非法扣押與審訊。據不完全統計,當時全國各地遭非法關押和毆打的法輪功學員至少達三十幾萬人。

法輪功學員在18日發表的聲明中說,「持續4年的酷刑和群體滅絕必須結束」。加拿大居民比爾-梁在加拿大國會山向過往民眾、媒體講述了他的母親67歲的黃秀超女士的經歷。黃女士因修煉法輪功身心受益,迫害開始後,黃女士因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綁架,比爾說,「我母親在被非法拘禁4個月後,官方上演了一場荒唐可笑的所謂「公開」審理,將她非法判刑4年,但是所謂的公開審判沒有任何人在場,審判的時間、地點、審判人員都保密,這是對法律公正性的嘲弄。」「在我母親被拘禁期間,曾有匿名電話通知我家人交30,000元人民幣才可以釋放我母親。但是現在我和家人都不知道我母親的下落,我很擔心我高齡的母親在這場系統化的殘酷迫害中失去和我相見的機會。」

據法輪大法信息中心提供的數字,4年來,至少已有778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迫害致死案例分布在全中國3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被迫害致死者都是中國主流社會的民眾,其中婦女約佔48%,50-70歲的老人約佔26.5%。為了達到使法輪功修煉者放棄信仰的目的,當局使用酷刑至少達40種。全國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勞教的人數超過10萬人,數千人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受到破壞中樞神經藥物的摧殘,大批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各地「洗腦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人受到毒打、體罰和經濟敲詐。」

活動協調人露茜-周說,「法輪功作為一種信仰,在世界60多個國家洪傳。唯獨在中國受到當權者江澤民的打壓。持續4年的迫害完全建立在暴力酷刑、謊言和煽動仇恨的基礎上。但是法輪功學員在巨大的壓力面前,既沒有退縮、也沒有採取極端的方式。而是和平、理智的呼籲停止迫害,揭露謊言,同時採取法律方式尋求人間正義。目前,世界各國的法輪功學員已經或在籌備將發動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和『610』恐怖組織告上國際法庭。根據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江澤民和610辦公室人員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構成了群體滅絕罪、酷刑和反人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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