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黑龍江省佳木斯勞教所的酷刑、洗腦和苦役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3年7月5日】2003年3月27日7名法輪功學員被鶴崗看守所劫持到佳木斯勞教所,她們分別是趙秀雲、杜桂華、司尚雲、劉耀坤、謝子菊、李素梅、另外一人姓名不詳。佳木斯勞教所強行逼迫她們寫「五書」。

李素梅拒絕寫「五書」,被惡警打暈,醒來後被惡警反銬在床頭,把其頭塞進床空裏,所謂的「五書」惡警們事先寫好後,按住李素梅的手強行簽字。打人的惡警有;張曉丹、陳冬梅、孫立敏、洪偉、高傑等。

佳木斯勞教所採用迫害人的手段多種多樣。其中用手銬反銬,把一隻手從腰往後向上,另一隻手從肩部往後向下銬住雙手,如果不屈服就不放下來。大法弟子邱玉霞因不寫誣蔑大法的所謂「作業」,被銬得雙手失去知覺,生活不能自理。

所謂的「作業」就是:惡警每天強行向大法弟子灌輸誹謗和破壞大法的材料,然後逼迫寫「聽後感」或「觀後感」。每天向大法弟子灌輸誹謗和破壞大法材料的惡警於文斌還要提出問題,逼迫大法弟子回答,大法弟子孫紅因沒有按照她的要求去說,課後被於文斌告知惡警洪偉,洪偉用警棍將孫紅胳膊打傷,惡警於文斌還無恥地說甚麼「打你是為了你好」。

2002年11月末勞教所覺得警力不夠,就從佳木斯監獄調來警力嚴管迫害大法弟子。大法弟子們每天早六點開始被逼迫坐板凳,人多得排的很密。周圍惡警站一圈,強迫大法弟子們看電視,電視裏放的都是誹謗和破壞大法欺騙世人的錄像,一直到晚間11點才許睡覺。一天當中不准說話,不准往別處看,稍閉一下眼睛就會罰晚睡10分鐘。大法弟子們經常被罰到12點多,每天都是這樣。很多人都要昏過去了,其中60-70歲的老人也不放過,強迫生產勞動,任務完不成還要受到辱罵。6月初大法弟子張曉更因被強行寫「五書」,為表示抗議,幾天沒有吃飯,結果被惡警洪偉銬了2個多小時,小腿被打傷。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