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湖北黃岡法官的信:抵制以權代法是對自己的最好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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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8月6日】

湖北黃岡各位法官:

請您在百忙中一定抽時間看完這封信,因為他直接關係到你的將來。

8月1日,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大法弟子張慶明進行了非法二審。此次庭審與一審雖然表面形式各異,但實質上仍然是江氏惡法的再次體現,可以說是換湯不換藥:一審採取的是秘密而封閉的非法形式,判刑十年。二審雖然採取了公開庭審,但並未允許張慶明進行法庭辯護,一開口即馬上遭嚴厲阻止,使其無法行使辯護權;而且法官與「指定律師」一個鼻孔出氣,只許按政治的口徑回答,問一些與本案定性毫無意義的問題,諸如講真相時所用的物品等問題。

眾所周知,對法輪大法及大法弟子的迫害,是江澤民以個人意志推翻政府決定的惡果,江的個人妒忌才是鎮壓的直接成因。這樣的江氏惡法造成對法輪功的法律適用存在立法問題:一是與我國憲法規定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相悖;二是當權者以權代法;三是鎮壓在先、立法在後;四是對法輪功定性為「X教」沒有法律定義,不具備法律的效力。

反之,全球的正義之聲則是對江××的大公審。2002年10月江××訪美期間,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及親屬以群體滅絕罪將其及610辦公室告上美國聯邦法庭。2003年4月,原告律師依照司法程序向法院遞交了江××及610辦公室的罪證材料以及起訴的法律程序證據。目前全世界七個國家和地區都有多個起訴江及同伙的案件在進行。中央江澤民、羅幹、曾慶紅、李嵐清;湖北公安副廳長趙志飛、四川省委書記周永康、北京市長劉淇、遼寧副省長夏德仁等高官被訴海外法庭。其中缺席審判宣判劉淇、夏德仁有罪。

與此同時,法輪大法已傳遍世界60多個國家及地區,修煉者處處以宇宙特性真善忍為準則做好人,受到各國政府、團體逾千項褒獎與支持,各國人民都在法輪功的「真善忍」修煉中受益。

綜上所述,國內對法輪功的迫害根本上是江××發起的一場政治打壓,現行的針對法輪功而使用的法律是缺乏公正基礎的,法輪功事實上根本不存在任何問題。江××對法輪功的迫害完全是建立在謊言基礎上的,欺世謊言矇蔽了無數的中國人民。自1999年7.20以來的四年中,已有至少757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被非法判刑的至少有6000人;被非法勞教的人數超過10萬人;數千人被強迫送入精神病院遭受摧殘;大批學員被綁架到各地洗腦班遭受精神折磨;更多的人受到毒打、體罰和經濟敲詐、流離失所。在不公正的對待下,法輪功學員一直是和平理智地揭露迫害、講清真相。他們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說的是一句話「法輪大法好」;做的是一件事,向世人展示好人被無辜迫害的事實,沒有一句政治口號和政治訴求,這就是法輪功學員講清真相的真正原因。罪在何處?

不難看出,湖北黃岡對大法弟子張慶明的二審開庭維護的仍然是江氏惡法,既然對法輪功的法律定性屬非法性質,那麼庭審中的政治指責及具體物品調查顯得毫無意義,文不對題,甚至可笑。應該說是對法律威嚴的一種褻瀆;對法官與律師的執法水平的一種貶低。與其說是一場庭審,不如說是一出荒唐的政治鬧劇。

各位法官先生,我們誠心希望你們在法輪功問題上有一個清醒的認識,不要被政治謊言所惑。在人權法律走向全球化的今天,請共同認同維護人類的美好道德,抵制迫害,無條件釋放大法弟子張慶明。這是對自己最好的保護。敬請各位斟酌。

湖北大法弟子
二○○三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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