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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威遠大法弟子陳玉清被關入精神病院遭受迫害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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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三年九月二十三日】我叫陳玉清,女,今年52歲,家住四川省嚴陵鎮河東街,98年10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2000年元月13日到北京信訪辦依法為法輪功上訪,回來後被行政拘留14天,並從那時起只發給200元的生活費。2月中旬,威遠縣城東警區在警區內強制給我單獨辦洗腦班兩個月。辦班當中,即3月中旬,我所在單位──威遠工商局見洗腦班無效,就把我送到自貢精神病院被拒收。本人的娘家、婆家均幾代無精神病史,我在這之前之後均從未有過此病史及任何相關行為。

2000年4月10日,在家屬反覆解釋我沒有精神病的情況下,單位又把我騙到四川省資陽市精神病院,當時說去檢查,進了一道門就把我關在裏面。只有護士例行量了體溫和脈搏,均正常。當天下午在無醫生問病診斷的情況下,幾個人就抓手,推背,拽頭髮地強行把我拖上病床,並捆綁兩手和上半身進行輸液。輸完液之後也不鬆綁,大小便基本上不鬆綁,都在床上,由輕微精神病人遞送痰盂,每天捆綁16個小時左右。同時每天三次一大把藥,吃藥輸液後反應強烈,噁心、嘔吐、頭暈、手腳發軟,不能行走,記憶減退。當時就連反覆背的很熟的《洪吟》也逐漸記不起來了。

這些反應也沒人管,我只有與輕微的精神病人說。結果鬆綁後,上廁所時因頭暈休克摔倒,磕破了兩顆門牙與嘴唇,全身因藥物反應發紅疹,浮腫、臉部、眼睛腫亮腫瞇了,基本上看不清物體。這時醫院才把藥量減少了一半,只輸了三天液。家人強烈要求放人,醫院都以我是單位送來的為藉口,需要單位接才行。過了二十多天,家人看我被折磨得變了人形,在全家勸說的情況下,為早點出魔窟,違心寫了「端正態度,不練功」等兩句話,由家人帶回單位找單位放人。即使這樣,單位也不肯接回,經過了不知道多少人、多少次地向單位要求,才於5月11日(即一個月後),由單位把我接回來。那時,我已經連續一個星期無法入眠,可以說一分鐘都沒有睡著,便秘,手腳僵硬,不聽使喚,行動連初學走路的小孩子都不如,反應遲鈍,大概半年後才恢復正常。

回來的第二天,我馬上向單位要回了我違心寫的所謂「保證」,在本單位另一個法輪功學員已被無理開除和單位要挾開除我的工作的情況下,我毅然表示繼續煉,結果單位馬上停止了我的工作。

2001年元月19日,單位和城東警區惡警為繼續迫害我,在家裏、單位都沒有搜到任何東西的情況下,他們採取栽贓陷害的手段,把真相資料放在辦公室文件櫃的後面。為此非法勞教我1年半,並辭退了我的工作。

參加迫害的負責人及單位:
威遠工商局辦公室電話:0832-8222138,8238937,
郭順文,原威遠縣工商局局長,黨組書記,2002年調到內江市東興區工商局任副局長。宅電:0832-8223358 劉晉全,原威遠工商局副局長,0832-8225977
威遠嚴陵鎮派出所城東警區電話:0832-8100882
(由於當時自己基本喪失記憶力,對資陽精神病院參與迫害醫生、護士等相關人員的個人詳細情況均不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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