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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市金縣石河鎮惡警對我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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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9月23日】1999年7月22日我們幾個同修到大連市政府上訪當天被關在大連海港學校,晚上9點多惡人才把大連市內的法輪功學員放回家,剩下的一個縣關一個教室,市公安局騙我們說把我們送回家,其實把我們拉到金縣三里大獄登記,晚上1點多市公安局打電話叫當地派出所把本地人都拉到本地派出所,我們石河地區有5個同修被拉到石河派出所,直到第二天中午才放回家。

從此以後邪惡之徒就開始迫害,石河派出所惡警谷曉峰到法輪功學員家收書,不讓集體學法煉功。

1999年12月28日,石河地區11個同修集體進京上訪,29日準備到信訪辦,半夜當地派出所把9個同修抓到大連駐京辦7樓,把同修關在一個房間裏。石河派出所惡警谷曉峰把同修的錢全部沒收,石河派出所所長蔡傑,惡警谷曉峰、王廷輪共有7、8個人審訊大法弟子,口吐髒話,還打了一個同修。惡人把我們關在一個房間裏,不讓穿鞋,鞋放在門邊,有惡警看門。早上惡警睡著時,同修全跑了,都光著腳跑。跑到天安門廣場,被北京公安局抓起來,又叫大連駐京辦的公安拉回原來7樓,惡警把其中兩位同修打得很重。我和另一位女同個被綁在一起,一上午兩個人的手就發紫了。在走廊拐彎處,一個惡警把我們打了,學員的臉都被打出了血。就這樣,我們被非法關押一天兩宿,沒吃沒喝。

之後又被送到三里看守所,在看守所裏,石河派出所谷曉峰兇狠地罵我,用紙團打我。被非法關押15天後將我釋放。回來後,每天還必須到石河派出所報導,每天兩次,去晚了惡警谷曉峰就到家來找,使家裏人整日擔驚受怕的,不讓過安穩日子,臘月二十九,五十里村書記宮世傑到我家來要罰款5000元。

2000年4月17日因有惡人舉報,說我們聚集學法煉功,惡警又把我和幾個同修非法抓起來送到三里看守所關押15天,釋放後石河派出所把我們3個同修拉到派出所,直到晚上12點才讓回家,以後派出所不斷到我們每個同修家干擾,半夜搜家抓人。

每到敏感日惡警都把我們石河地區的同修抓起來,關在後院軟禁,叫我們給派出所打掃衛生,給所長擦車,掃便所,洗窗簾床單,擦玻璃。連70多歲的老同修也不放過,到派出所給他們收拾衛生。

我和同修A不願再受迫害,我倆決定再一次到北京證實法。我們走以後,石河派出所到家裏把家人抓到派出所,逼供要人,罰款,到所有的親朋好友家要人,恐嚇。

我倆到北京以後,北京公安局和石河派出所把我們抓起來,惡警谷曉峰把我們倆手銬在一起,銬在暖氣管上,不讓吃飯,不讓睡覺,不讓上便所。回到石河派出所又把我們倆手銬在一起,銬在暖氣管上。所長蔡傑惡言惡語大罵一通,晚上提審,讓我按手印,說我的手按的不好,谷曉峰一拳打在我身上。7月12日又送到金縣看守所,刑事拘留在看守所裏每天勞動12小時,凡是煉法輪功的人不讓喝水,不讓上便所,便所就在室內,夏天的味兒特別難聞。因勞動過度,我暈倒了,金縣政法委和石河派出所提審我還煉不煉,還煉就把我們看守所10個人綁架到馬三家勞動教養1年。

我們都沒有說不煉,被送到馬三家後,猶大搜身,提審,晚上不讓睡覺,10多個人圍攻我做轉化,寫三書,白天也是整天逼我寫三書。由於學法不深,寫了三書,走了一段彎路,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事。回來後,通過不斷學法,和同修切磋,決定在明慧網發表聲明。跟上師父正法進程。

在此警告現在仍執迷不悟,迫害大法的惡人:立即停止對法輪大法的迫害,善惡有報是天理!

﹝編注﹞署名嚴正聲明將歸類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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