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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海岸公報:學生們接手一項大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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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9月24日】澳大利亞公民章翠英曾遭中國政府長期監禁和折磨,在國際人權律師的幫助下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遞送起訴書,控訴江澤民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如今,在律師的指導下,四名大學生也參與了協助這一案子的進行。他們認為,酷刑在任何社會裏都是不能接受的。

據澳大利亞黃金海岸公報2003年9月20日報導,四名格裏費斯(Griffith)大學的學生將參與一個引人注目的國際人權案件。

據報,來自悉尼的章翠英因為修煉法輪功於2000年在中國被關押並遭受折磨。

在黃金海岸律師克里斯.尼司特(Chris Nyst)的指導下,四名學生朱迪.華倫,托馬斯.布雷,布琳達.法拉和凱瑟琳.陽將幫助一個包括國際人權律師傑佛裏.羅賓遜(Geoffrey Robertson)在內的律師團代表章女士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遞送起訴書。

華倫女士和陽女士說他們為能參與這個案件感到自豪。陽說,「這是一個涉及到具體人士,能帶來真實影響的實實在在的案子。如果有成效的話,我們就在救人。」

「酷刑在任何社會裏都是不能接受的。雖然我預期這將是一個漫長且很投入的案子,但是這是一個極好的機會。雖沒有報酬也是值得做的。」華倫女士說她一直關注國際人權,希望能起到一定作用。

華倫女士說,「何況是能與這麼多出色的良師一起參與這項如此矚目的案件。一旦你開始工作,你就會忘了你既要對付學業,又要對付案子。你會忘了這是一份工作。」

尼司特先生說,此案的目的是為了幫助一名澳大利亞公民,並為當地學生提供在人權問題上的經驗。

他說,「學生們將會盡力做一些研究和協助工作,獲得一些實戰經驗,而且我們也不用支付他們工資。這是一個雙方得利的情況,」

「這個案子涉及的是我們堅稱的人權侵犯,發生在一位澳洲公民,居民和國際享譽盛名的藝術家身上,她被長期監禁和折磨,而她恰好又是一名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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