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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州市第一看守所的黑暗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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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9月26日】我因傳播法輪功真象光盤被滄州市公安局非法關進了該市的第一看守所。陰暗,潮濕的牢房,終日看不到陽光。不到二十平方米的地方,最多時容納三十幾個人。每天不到八個小時的休息時間,並且幹著繁重的手工勞動──在牢房中加工塑料製品。幹不完,每個牢號的號長要被獄警輕則訓斥,重則挨打。反過來,為完成任務,號長則拼命給號中人加任務,完不成就挨打。在生活上,每天四個饅頭。早,晚各一個;中午兩個。饅頭是所內的人做的。早晚的鹹菜得用水沖洗多次才能下咽,否則喉嚨準會沙啞。中午的熟菜,幾片可憐的菜葉,鹹的讓人難以下咽。剩下的只是菜湯了。每次飯後,飯盒的底下是一層泥沙。做飯時,菜是不洗的。在這裏只有到了重大的節日,才能看到一點肉沫。然而當被釋放時,卻要交上一大筆飯錢。

看守所為了剝削錢財,在所內開了小灶,並且規定每個牢號每頓飯至少要訂三份菜。每份菜的價格最少要25.00元,多則30.00元。完不成任務,號長就要被訓或被打。生活用品,除了被褥,衣服由家裏送,其餘的均由所內提供,但價格貴的驚人。一疊信紙要2.00元錢;一隻普通圓珠筆要2-3.00元。看守所內的所有生活用品均高出市場價格的1─2倍,且假貨,次貨屢見不鮮。犯人如給看守幹警送禮(由家屬送),則被另眼相看,還不挨犯人的打,有的甚至當上號長。每個人進去都要挨打,所謂的立規矩。整人的方法花樣百出,層出不窮。裏面被關的刑事犯人,在這種環境下,心理上多數都發生了扭曲,變態。裏面的刑事犯人互相傳播犯罪的伎倆和技術,這裏成了罪犯的進修班。這裏充份體現了弱肉強食,從而更讓刑事犯人們的心理發生著嚴重的扭曲變形,出去後犯的罪更大,危害社會的範圍更廣。

由於社會道德的急速墮落;政府職能部門的腐敗,冤案,錯案,假案在這裏比比皆是。在這裏談不上法律的公正性,嚴肅性。只要有錢,殺人犯都可買到性命。法官不是認真調查案情,而是多數根據犯人在法庭上的表現是否老實做為判刑的依據。公安人員誘供,刑訊逼供在這裏已司空見慣。手段越加的隱蔽和毒辣。公安人員在老百姓及看守所這樣的特殊人群中已讓人恨得咬牙了。當公安人員觸犯了刑法被關進去時,他們都不敢表露自己原先的身份。因身份一旦洩露,那他苦難的日子也就沒有頭了。

陰暗,潮濕的牢房內,人們幹著繁重的手工活,但每個月都輪不上一次放風。當被提訊時,就像過年一樣飛似地跑出去看看太陽,看看天空,看看綠草。

每個星期的接見日,號長就給號中的人下命令向家裏要錢,否則皮肉之苦是免不了的。看守所的幹警,當見到犯人的家屬交錢了就高興,否則不予理睬,甚至不讓接見。他們沒有文明的氣息,多數心理上也發生了變態。在他們的臉上多數看不到甚麼是善良。

在這個極特殊的地方,法輪大法卻喚起了人心底裏殘存的善念。大多數的刑事犯人經過一段時間面對大法真象,都感到對大法弟子理解、同情和支持。當善念出來時,人都能明辨是非。

以上我所描述的只是看守所裏真實情況的點滴,還有許許多多鮮為人知的暴行和殘虐。從這些點滴也能影射出全國的看守所,監獄的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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