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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慶市肇州縣大法弟子初欣遠被迫害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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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11日】初欣遠是大慶市肇州縣大法弟子,31歲,肇州縣中醫院工作。得法後身心受益,明白了人生的意義,按照「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做好人。1999年7.20以後,工作、生活、學習都受到騷擾。

1999年12月她同丈夫去北京依法上訪,反映他們煉功受益的情況。回來後被肇州縣公安局政保科董志平等人非法綁架,在局長張林的迫害下,以「擾亂社會治安罪」被非法關押在肇州縣拘留所。後被勒索1000元錢,才放人。

2000年6月20日左右她再次進京依法上訪,在北京信訪辦門口被大慶駐北京辦事處的人非法綁架,肇州縣經貿委的人和警察把她劫持回肇州縣建設派出所進行折磨。警察衛廣山和另一名不知名的警察滿嘴髒話,不堪入耳。衛廣山威脅她說:「再去北京,就叫你搬家。像你們這樣的人都應該送到大西北沒有人煙的地方去。」後編造了「擾亂社會秩序」的罪名將她非法關進拘留所。

2000年8月初,她被非法劫持到肇州縣洗腦班進行摧殘。在那她遭受了打罵、體罰、強制洗腦、人格侮辱、精神折磨等各種迫害形式,身心遭受極大摧殘,做人的尊嚴全部被剝奪。

2000年12月20日左右,她再次進京依法上訪,被綁架至北京西城區看守所。由於她絕食抗議非法綁架,遭灌食、打嘴巴子、拳打腳踢、用涼水澆等酷刑。當時正值冬天,她的衣服、棉褲都被澆濕了,凍得直哆嗦。但是她硬是從這個魔窟闖了出來。

2001年正月十七縣中醫院領導姜辛桐到她母親家,得知她還在修煉法輪功,下午公安局政保科王學軍、劉×、姜辛桐把她綁架到公安局。他們瘋狂地打她的嘴巴子,揪住她的頭髮往牆上撞。最後以「擾亂社會治安」的罪名非法關進拘留所。她絕食抗議,在肇州縣610、公安局的指使下,劉所長、曲管教及一名護士強制給她灌食。她還是堅信自己的信仰。

2001年3月被非法勞動教養,肇州縣公安局將她送到哈爾濱戒毒所繼續迫害。
 
相關責任單位及相關人員電話(大慶區號:0459):

大慶市肇州縣洗腦班頭目:路偉(女)
路偉所在單位是文化局8522736,局長8522727,辦公室(傳真)8523016

大慶市肇州縣公安局局長8523223,8522758,8523110
大慶市肇州縣公安局政保大隊 8514874惡警:董志平(辦),8526559(宅),    13904692782(手機)
大慶市肇州縣建設派出所8522204
大慶市肇州縣法院副院長張林(原公安局局長)8525625,8521919
大慶市肇州縣拘留所8523758
大慶市肇州縣經貿委主任(電傳)8522151,副主任8522156,8522894
大慶市肇州縣中醫院院長姜辛桐8524979,8523433,   
院長辦公室8523933,門診8523307,8523307

哈爾濱戒毒所所長陳桂清 0451-82412172
哈爾濱戒毒所二中隊隊長李全明0451-82424046 0451-82424093
哈爾濱戒毒所管理科楊科長0451-82415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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