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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黃岡大法弟子王桂蘭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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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11日】王桂蘭,女, 64歲,湖北黃岡大修廠工人。自1996年得法以來身心健康。

1999年7月20日,她與黃岡同修一起去湖北省政府上訪,湖北省的武警用警車將她與同修們送到武漢邊緣地區77中關押一天一夜,回來後又在黃州區公安分局關了一上午。

2000年6月23日,王桂蘭到黃州體育場煉功,被黃州公安分局拘留15天,實際非法關押33天,超期18天,被迫交伙食費450元。

2000年7月26日,王出獄回家後,發現大兒媳把《轉法輪》等書都燒掉了;大兒子還用木腳盆擲她,同時欲打電話要610來抓他母親。這都是江氏集團散布的謊言造成的惡果。因廠裏人勸說:「她是你媽,不能這樣做。」她兒子才沒打電話。接著又要趕他母親走。這樣王只好到小兒子家去住。因孫子發燒,小兒媳對婆婆說:「這是你坐牢導致小孩生病。」也叫婆婆走。在兩個兒媳都不要王桂蘭住的情況下,她手拿在獄中用過的塑料面盆和塑料飯碗,到一間長期未住人的,既潮濕又黑暗的平房一個人吃住。老伴也不理她,王一個人住了20多天後,老伴才搬過來。

2001年7月7日,王桂蘭和同修何金玲一起進京證實法,她們在天安門打了橫幅,喊了「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的口號。當場被非法抓捕。在天安門廣場,便衣對她們拳打腳踢,同修何金玲的肋骨被踩斷三根,惡警還把她的頭髮抓住往警車上撞,她當場昏迷,被扔上警車。在車上,司機用木棍打王桂蘭的頭,10多名警察把她們壓住,有的用腳踩在王桂蘭的身上,不准她們動。送到懷柔監獄,同修何金玲才甦醒過來。下車後監獄內圍三圈,外圍是全副武裝的武警,頭戴鋼盔,手持衝鋒槍;二圈是獄警;三圈是犯人;中間是6名大法弟子。當晚一個一個非法提審,大法弟子都抵制,獄警拳腳相加、打耳光、揪頭髮。

8月20日左右,黃州公安分局一科科長遊江鋒、舒××和巢絲廠保衛科王××到北京辦事處把她們接回。遊指使舒和王將王桂蘭230元、何金玲30元錢沒收,至今未還。到北京接人時,要家人送1000元到公安分局。回黃州後,將她倆押到市二看守所非法關押15天。

2001年8月29日上午8時,何正在王桂蘭家坐,黃州公安分局政委陳樹明、一科科長周鬱華、遊江鋒、夏巧榮帶著兩輛警車,突然衝進王的房間,將王桂蘭、何金玲推到門外,隨即他們非法抄家,抄走《轉法輪》等大法書籍和師父法像。他們將何推上了警車,王桂蘭當時提出要上廁所。這時王看到廁所院牆後有一個洞口,她就從這個洞口溜下去,下面是大臭水溝,當時王左腳小腿被刮了酒杯大的血口子,鮮血直流;左手腕也觸成3個包砣子;身體左邊摔成重傷,(後來半個月不能翻身)。即使這樣,王桂蘭還是從一米多深的臭水溝爬上去就跑,跑到巢絲廠後面的爛泥塘中走了半個多小時,塘中有齊大胯深的水,這時發現水中有一塊蘆葦,蘆葦中有一塊木板和一個掃帚頭,她將掃把頭墊在木板上,就坐在上面,螞蟥和其它蟲子上不到腿上,這時腿上還在流血。這樣在蘆葦中坐了三個多小時,中午王桂蘭回家拿錢時,大兒媳不要王再停留,並說:「又不是我們一個兒,你在家也躲不住。你做婆婆也不帶孫子,那你莫生兒子,莫接媳婦。」「你煉功也巧,總是坐牢。」王桂蘭沒辦法,無處安身,晚上11點多鐘,只好到親戚家住了5天,這5天既沒洗澡,也未換衣。雖身負重傷,還得幫姪兒做事。

9月14日,王又到新州妹妹家住了一週,去後幫妹妹做衛生。由於王的妹妹害怕,叫她不要出屋。因此王走時只跟妹夫說了,但妹妹不理解,說我姐像精神病一樣,走時連招呼也不打。

王桂蘭回憶說:「大兒子的房子是我們買的,他不要我住;小兒買房,我也幫了錢;姪兒讀技校時,他們都在我這裏吃住,現在我遭到磨難時,他們竟一點同情心也沒有,我真感到心寒。這都是受江氏的毒害太深啊,怕連累了他們。」

9月21日上午7時,王桂蘭剛到家,一會兒,市工業局段處長一行五六人,還有大修廠分管迫害法輪功的毛鳳姣、工會(王的大兒子)來到王的家,問王的老伴,王桂蘭回來沒有?王的老伴未作回答。工業局段處長進來後對王說,婆婆你回來了,你莫上北京去,你要煉就在家裏煉。你上北京,我的烏紗帽、飯碗就沒了,我買東西來看你,還跟你拜年。接著說,你不能跟煉功人接觸,不能串門。王桂蘭對段說,你來這多人,你不也有三朋四友嗎?段未作聲。接著段自己寫了一張紙條,內容是「只要不上京,任何人不能抓你」還簽了名、蓋了大修廠的章。從那以後,每天7-8點,原班人馬到王的家中看王在不在家,這種監查大約進行了一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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