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就是這麼好的功法卻遭到當局的無理鎮壓。在這種情況下,本著對政府的信任,希望能有一個寬鬆的煉功環境,還大法以清白。2000年12月2日,我和其他四名大法弟子相約踏上北京上訪的征途。然而在鎮長劉觀林的秘密指揮下,我的大嫂身為村委書記的楊紅豔親自帶隊,夥同政法委幹部趙篷松等數人,在哈站把我們三人強行綁架到玉泉分局,楊紅豔還打了我兩耳光。
在洗腦無效的情況下,局長賈中、王躍山,幹警翟宇飛、王樹才、劉延斌、左廣安等把我們強行送往拘留所(二看)。在拘留期間,我和大法弟子鞠亞軍(現已被迫害致死)共同絕食要求無罪釋放。二所長郭百成數次罵人,髒話不堪入耳,包監所長張文理(後去一看)因我拒絕灌食,無端打人,用手拽住我的頭髮摁到地上,把我拖拽到所長室強行灌食。我的襪子都被磨漏了。身為阿城市公安局副局長、主管610的李波等幾個人,他們每人都打了我好幾個耳光,以致我至今耳鳴,聽力銳減,管教李奇還多次打我們。玉泉分局的惡警們向我們家屬勒索,揚言交錢就放人,我的家人無奈交齊了2000元,超期關押至12月20日才將我們放回。
然而在家沒幾日,在12月23日這天,我和妻子上街,路上又被翟宇飛、王樹才等綁架。因我不簽字,劉延斌踢了我好幾腳,後來又被他們送進拘留所。2001年1月8日才被放回。在家14天,到2001年1月22日,也就是臘月二十八過年的前夕,局長王躍山指使翟宇飛、王樹才、左廣安、劉延斌、范永福等,把我們玉泉大法弟子11人強行綁架,不顧家人的哭鬧,又把我們強行送進了拘留所。一直超期非法關押了數月之久。
2001年4月5日這天,又把我等多人送進了洗腦班,王鳳春、林鵬、吳達多次誹謗大法,在洗腦無效的情況下,該校校長王鳳春、林鵬、吳達等報復性地把鞠亞軍、孫桂芳、景維成、隋景江等我們九人報了勞教。4月12日又給我們送回了拘留所。有一次我們要求不打針,拘留所司機高景文重重地踢了我幾腳,態度強硬。還有一次我們背法,看守張文理和高景文把我、鞠亞軍、隋景江、劉洪運、石鐵軍等五人環起來(鎖到一起),還不許吃飯和上廁所,還聽說惡人所長要環我們四天,幸有好心的包監所長申有富(已退)不顧阻力給我們打開。阿城法治科長溪景龍拿著勞教票子讓我簽字,我不簽,他揚言說,你們到那就知道厲害了。2001年6月14日,惡警把我送進了萬家勞教所,6月26日又轉到了長林子勞教所。
2001年8月10日在長林子勞教所四大隊,我們39名大法弟子一起背經文、煉功,它們不許。勞教所三所長石昌敬指揮策劃,抽調數名惡警,把39名大法弟子強行分開。樓下22名大法弟子被數名惡警圍住不讓上樓。在樓上隊長郝威、教導員王立歐暗中指使下,惡警王寶峰等夥同犯人數十人對我們17名弟子大打出手,手段之殘忍,目不忍睹。多人被打傷、流血、昏迷。其中犯人齊明、韓璐下手最狠、最重。上報的打人兇手至今無人處理。
後來我又染上疥瘡,而且到一大隊後又嚴重便血。家人怕我出危險,我大嫂楊紅豔說必須交3000元才能把我抽回來。2002年1月31日,我被一大隊李大隊長送回,在車上他直接用手機和我大嫂通話,說要二箱玉泉方瓶酒。我人是回來了,可是3000元錢卻下落不明瞭。
我被非法關押失去自由整整一年多,我的家人也跟著承受苦難。這場罪惡該由誰承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