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自己的路(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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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1月11日】師父2003年「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中說:「我說,哪怕我度成一個,我的事也沒有白做。「當我讀這句話時,我更深刻地認識到,我們每一個人都肩負著很大的責任,修好自己和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的事,哪怕是他自己一個人要完成的事。

學法

在學法時我碰到了困難,別人也一定碰到過的:學法時我會犯睏或者精神不集中,以至最終把書放到一邊,並沒有真正學到甚麼東西。我認可了這種狀態並且有一段時間認為在小組裏學法就夠了。但是時間長了就不行了,因為這樣一來我每週只有一次真正的去學法。我必須找到一條路,在學法時意志更強些,克服在學法時的困難。

首先我開始抄寫轉法輪和一些經文。好處是我能清醒地接收每個字,不會輕易錯過文字的內涵。這雖然是一個強化的方法,但是也有它的缺點:抄完一本書花的時間太長了。後來我找到了朗讀的方法,因為用這個辦法我可以最好地驅除我的疲勞。當我昏昏欲睡的時候,我會站著讀書或者到樹林裏散散步,同時大聲朗讀著轉法輪。就這樣我開始深入到書中去並且和書產生了一種美妙的個人的聯繫。我從中得到的認識和我緊密相關,而且超出了我從別的學員的心得體會和理解中所得到的。用這種方式我大大加深了對轉法輪的理解,加強了我修煉的信心。

正念

發正念時我發現,我雖然能經常整點發正念,但是感覺還沒有充份發揮它的效力,因為我不能集中精神,特別是我做的太機械了。

於是我越來越多地嘗試。我並不注重時間的長短,而是注重讓所有的意念活動都靜止下來。

我享受著這種生活中的「關閉「時間並且否定任何在這段時間中在我腦海中作怪的思想念頭和各種打算。我發現,在這個時間段出現的任何一個念頭都是一個該去掉的執著心。每次發完正念之後,我都會成為一個從內心改變了的人。我悟到,正念和日常生活中的正行和無求是分不開的。

舉個例子:發正念或煉功時總是閃出一個念頭,打電話給某某人告訴他這個或那個。當我意識到這個干擾而且很難排除這個念頭時,我就完全放棄這個打算,不給他打電話。在隨後的寧靜中我就會發現那裏有一個顯示心,一種不安或者另一個執著驅使我去這樣做。

這也讓我更好的理解了發正念的意義,並且很大的改善了我整點發正念的質量。

發正念時的入靜也提高了我講清真相活動的質量。當我發現我自己的執著時,我就能放棄它們。當我意識到我在打坐中編織的很難停止的思想念頭和計劃時,我就在現實中也拋棄它們。一旦我把整個念頭和計劃排除掉之後,那個在背後隱藏的執著心通常就會顯明出來。

互相配合

李老師在2001年致北歐法會的賀詞上說:「我們每個人都是給未來創造歷史,所以,每個人除了參加集體活動外都在主動地找工作去做。」

我花了近兩年的時間,直到我能把這句話明顯的應用到我的大法工作中去。

在大法工作中培養起一定的獨立性和責任感對我來講是很重要的一步。要尊重別人的工作,就算他和我的理解不同。我不再批評別人,而是發現我有責任提出我的理解或者自己完成某些事情,這樣給其他人提供一個機會,參考這個意見而且按照他們覺得好的方式繼續發展。

我想舉個例子,就是我花了很大的精力和細心給國會議員寫了一封信。當其他學員對我的草稿提出意見時,我能夠輕鬆地對待,因為我可以從法上理解這些建議。通過別的同修幫我改寫這封信,我放下了關於「這封信是我的」的那份執著。我感謝其他同修,他們幫我去掉執著補漏洞,從而完善了我的工作。

相反,如果我在同修那裏看到了我認為不妥的事情,我想自己有責任從法上用他們能接受的方式指出,這樣一來就可以進行建設性的對話,也使我認識到,為甚麼別人這樣或那樣做。

我也能更好地尊重同修的成績,因為有些事情我承擔不了或者不在我的任務範圍之內,而他們的工作正是對這些事情的最好補充。

如果在某些具體事情上出現意見分歧,我總是首先看看有沒有不符合法的地方,然後試著按照法理去解釋有哪些方面不妥。如果有人批評我,我也試圖這樣去做,檢查自己做的哪些事情不符合法。這樣一來我就很容易地進行改進。對法共同理解是我們在正法中搞好合作的基礎。我認為不必總是堅持個人見解或者自己的好惡,因為在這個宇宙中不同的表達方式都有他存在的理由。

法的力量把我們聯繫在一起,成為一個整體,所以對法的理解也應該是我們的互相配合的中心。

謝謝大家。

(德國2004年新年法會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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