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6月的一天,一位朋友送我一本《轉法輪》和一盒磁帶,我連中午飯都沒吃一直看到完。看後覺得這就是明師,不明白的問題書中全解答了,甚麼宇宙、人體、生命、生老病死之謎一下全解開了。從此我決心走上一條修煉法輪大法之路。不到半個月,連拉帶吐一天後五臟六腑的病全沒了,真是太神奇了。走路一身輕,很多人看我的變化都來學。我能料理家務正常上班了,按法輪大法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做一個好人,全家每天生活在幸福快樂之中。
1、99年7月20日,天像塌了一樣,江澤民突然下令不讓煉法輪功,很快又定了×教。我們想不通就去北京上訪,向領導反映實情。到哈爾濱時,列車停了一個小時,上來很多武警,把我們全帶下車,用大客車送回各分局,讓寫保證才放人。
單位保衛處、監察處、組織部及領導天天找談話。我不說假話,講大法怎麼好;讓我參加洗腦班寫保證、搞揭批,而我只會實話實事實寫實說。按照「真善忍」做一個無私無我、為他人著想的好人有甚麼錯?寫甚麼揭批?寫了三次他們認為不合格退回三次,我仍照樣交上去,就這樣單位將我作為重點報市局610;先由大學黨員大會宣布開除我黨籍後,後於9月9日晚12點由向陽分局政保科崔永利(已死)、於進君二位科長進屋綁架到市公安局610辦,由李局長、陳萬友等四五人審到後夜2點非法綁架到看守所。女犯(205室)都靠牆坐著,並且上面告訴她們上級有令重犯不讓睡覺,讓她們看管我不讓我坐著。當她們問我是甚麼犯後說:「聽領導口氣,好像明天就要槍斃你似的,可看你很慈祥,就像甚麼事也沒發生」。聽我講法輪大法在我身上奇蹟後,她們對我很同情,拿被和吃的讓我睡覺。
過幾天單位不斷有同事看望我。警察說「像你這樣的黨員科長抓到這裏,對單位對××黨影響很不好」。逐漸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的大法弟子多起來,被集中關在一個屋,大家就集體學法煉功。
在12月中旬的一天,天很冷(東北地區),吃完早飯後我們都被叫到走廊,又領到外邊,讓靠陰面牆坐在雪地上,甚麼時候說不煉甚麼時候回屋。誰也不說都坐著背法,一直到下午3:30才讓回屋,有的同修只穿兩條單褲,穿得都很少,連上廁所也不讓去(就地便)。這時一位好心警察說「這不凍壞了嗎?還不如絕食呢!」我們一想,反正今天不讓吃飯那就絕食吧。在看守所我們第一批絕食。馬管教問我「為甚麼絕食」,我說「我們師父沒錯,大法沒錯,我沒錯!立即釋放我們,還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她照我後背狠踢一腳。絕食後有的被判勞教、有的轉到別的看守所後被勞教,歲數大的沒被判勞教,被分別和犯人關在一起。第四天我因身體虛弱放回家。
2、三天後,單位保衛處副處長和610打手李長峰帶市610陳萬友二人來我家,怕我上京,因我不寫保證又被帶到市看守所會議室。在那裏政法委書記審了我一個多小時,他不愛聽我說實話、說大法好,結果第二天我又被送進看守所。40天後單位保出。兩次家人共交伙食費2800元(每天20元)。
3、2000年12月中旬,單位同修(市裏住)說孩子要結婚讓我去,可到她家不到十分鐘就被向陽分局崔永利、於進君、劉鐵君等七八個人將我們七個人帶到分局,下午送看守所。這是第三次進看守所。15天後,因絕食,量沒血壓,給送回了家。三天後一位不知名警察來電話說「判我三年勞教馬上抓捕」,我從此流離失所在外。公安也去親戚家查找我的下落;節假日敏感日還到家裏去抓人。工資、退休待遇全部停了。
4、十六大前夕,向陽分局刑偵科四名警察(自己講的)在我家附近蹲了三天三夜要抓我「現行」。沒抓到。第三天中午又冒充我愛人的同學騙進屋綁架我(拿手銬);到向陽分局把我鎖到鐵椅子裏,留一人看管。三個人抄家沒找到甚麼。下午送我到政保科,劉鐵君與市610陳萬友研究,說我歲數大、身體不好,就向家人要3000元錢後放我回家。
5、四年來家裏電話一直被監控。流離失所期間為了電話的事分局曾來抓我七八次,並到親戚家要人。親戚家的二位老人80多歲,因警察經常來,每次來都嚇得老人睡不了覺。沒辦法我只好到外地去住。兒子也是保人,他們就讓兒子代寫,全家因此受到了很大的精神迫害。
最後奉勸有良知的警察:「善惡有報」是天理!
誰家沒有兒女,善待大法弟子有福報。
註﹕回家後我悟到應該找有關迫害我的各級領導講真象。親筆寫自己煉功後身心受益情況,並揭露各級組織和公安對我一個身心健康、處處做好人的人進行迫害是錯的。在信中,我善意要求補發全部工資並恢復退休人員的一切待遇。寫到第六封信時(共5人:單位書記、610科長、保衛處處長、負責人李主管校長、老幹部辦書記,每次一式5份一同郵,手寫),學校書記派610科長和老幹部辦書記到我家說:「張書記讓來看看你,信都收到了並轉老幹部辦讓看看。工資給你補發,因勞教期沒滿扣前一段工資部份的20%;可以上區局告他們抓你。以後沒人再來干擾你,要有誰來你給我打手機,我24小時開機。以後我們誰也不問你煉不煉了,有困難來找我」。現在沒有誰來騷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