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7月程儒林在講真相中被滄州公安非法抓捕,被非法關押9個多月。期間惡警們對他動用了各種酷刑,在「老虎凳」上捆了8天8夜,不讓睡覺,打罵加電棍,用手剔肋骨(即狠刮肋骨,令人疼痛難忍),嚴刑逼供。從他嘴裏沒得到隻字,惡警氣急敗壞,又將他雙手吊銬在鐵管子上,腳尖點地,而後又上「死人床」,手戴背銬,腳上重鐐。大法弟子程儒林為抗議這慘無人道的非法迫害絕食抗議,因吐血被送進醫院,住院期間由四、五個警察看守,在醫院還被帶著腳銬,被摧殘得變了形的他經全力治療未能見效,醫院感到情況危急,極力將其推出醫院。公安怕承擔責任,於2002年5月2日晚趁夜黑人靜之時將他送回家,並安排專人輪流看守。第二天鄉親們見到被折磨得骨瘦如柴、奄奄一息的程儒林,無不義憤地說:「難道這就是人民的政府幹的嗎?」「他們還是人民的公安嗎?他犯了甚麼罪,把他搞成這樣,我看比當年的土匪、強盜還狠毒呢。」
程儒林在家中繼續絕食,討還公道,家人也正義陳詞、並照相留證,滄州市「610」只得從家中撤出。但「610」又動用了三十多輛汽車、警車和一百幾十名鎮政府人員及警察,團團包圍整個村莊,夜間蹲坑巡邏,白天堵截盤查、封鎖消息。無理規定只要是煉法輪功的準進不准出,村民的生活秩序被打亂,出村勞動都要受到非法盤查。法輪功學員的基本生存權被剝奪,滄州市「610」包圍持續了近半個月,仍每天騷擾不斷,逼家人寫「保證」限制他的自由。為擺脫惡警糾纏,免遭迫害,使家庭恢復正常,程儒林被逼再次流離失所。
2002年7月他回家探望時被惡人舉報,黃驊市惡徒時金柱等人未出示任何證件強行將他綁架,後非法關押在滄州看守所。在沒經任何法律程序,不通知家屬,不經法庭的情況下,被秘密判刑14年,押入保定監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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